愛伊米

傷逝日記07:“要還錢就還錢,不還錢就別再聯絡!”

傷逝日記07:“要還錢就還錢,不還錢就別再聯絡!”

週五下午,母親先從習水上來,晚上超弟和妹從貴陽開車下來。

妹來的目的是驗收她的裝修房子及購買傢俱,這兩天我都沒去看他們裝修得怎樣,但近期有時間肯定會去的。她把房鑰匙給了我,讓我幫她出租。

母親最擔心的是我跟傻妞的關係。昨晚晚飯過後,我們準備去傻妞店裡找她,但無論是我,我弟還是我妹發訊息打電話給她,她都沒接。料想她已下班,不知道她的宿舍具體在哪裡,我們商量一陣,作罷了。原本今早上班前去她們店門口等她,但我和超弟起床都已近九點,也沒去成。

他們去保利後,傻妞給我弟的手機號回了一句話:要談什麼。後面我用北京的號碼(貴州號碼也被她拉黑)給傻妞打電話,她給我回了過來,還是原來的態度:要還錢就還錢,不還錢就別再聯絡!

我苦口婆心地勸她回來,非但沒能讓她有絲毫回心轉意,而且無論我說什麼,她都會指責我。她完全陷入“消極詮釋”當中,對我的感情隻字不提,始終緊緊抓住我的過錯不放。

我在北京時曾去過按摩店,並在誘導下出過軌。之後她翻看我手機查到了,一番吵架後我們依然一起。這事當然錯在我,我從來沒有否認過,只是隨著時間推移,我想既然在一起,就應當既往不咎。她後來常拿這事指責我不忠,但她已不像當初那樣尖銳。她臉上警告的笑意似乎表明她早就釋懷了。但今天一提起這事,她就說這只是“我以為”,她根本沒有釋懷過。我想這事早就翻篇了,再拿這個當成分手原因簡直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因此我跟她爭辯起來。這下就給她火上澆油了。

提及房貸,她又大怒。在北京時她掙的錢都給我保管,還房貸她確實貢獻很大,這是事實,我從未否認過,但說我一直“忽悠”她幫我還房貸,我是很不服,而且讓我心寒。我始終把這個房子看成兩個人奮鬥的結果,現在雖然寫的是我的名字,但結婚後完全可以變更為兩個人的共同財產。我們同住一屋,困難時一起還下房貸難道很過分嗎?但她非要她指責我一直在給她洗腦,把她當成“保姆”使用,好像她就是在給我打工,難道我不是在為房貸打工嗎?我知道她這些年過得並不好,但我何嘗不是?買這套房子,基本把我榨乾了。加上回來一直沒上好班,生活更是捉襟見肘。

但無論我怎樣解釋,無論我怎樣勸說,她對我的表現都是嫌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