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討厭的勇氣》裡面,提到一個說法。
憤怒其實是捏造出來的。
很多人覺得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會反駁說當自己經歷或者看到不公不平的事情的時候,會產生憤怒的情緒,這是真實的,不是捏造的。
書裡提到了一個大家可能會遇到過的例子,一個青年在咖啡店看書的時候,路過的服務員不小心把咖啡曬到青年的新衣服上面,於是平時溫和的青年勃然大怒,大發雷霆,憤怒的聲音幾乎傳遍咖啡店裡的各個角落。
青年覺得自己那時候無法壓抑怒火,那是一種自己完全無可奈何的不可抗力,因為事情太突然了,於是就發火了。
但是,假如你手上有一把刀,你會在那種情況下一生氣就把刀刺向服務員,然後辯解說自己那是不可抗力嗎?
這明顯是不可能的。
所有在憤怒的情況下所犯的罪都歸咎於”怒氣“,而不是當事人的責任,這明顯是一個錯誤的說法。
我們都是在為了某種”目的“而活著。
在上面那種情況下,青年並不是”因為受到怒氣支配而大發雷霆“,而是”為了大發雷霆而製造怒氣“。
換一種說法,
青年是為了達成大發雷霆這個目的而去製造憤怒的情緒。
為什麼?
因為大發雷霆可以震懾到服務員,迫使對方認真聽自己的話語。憤怒這種情緒就是相應的手段。
雖然你知道就算正常溝通說道理的話,對方也大機率會誠懇道歉並且做出相應的善後處理,例如幫你洗衣服、適當的賠償等。
但是,你覺得太麻煩了,還是大聲呵斥了對方,你想要更加快地讓對方屈服,於是你讓“憤怒”這種情緒成為了你的手段。
某種狀況下,你的憤怒也有可能讓你獲得更高的善後結果,例如更多的賠償等。
憤怒是一瞬間的感情。
還有一個例子,一對母女在大聲爭吵,忽然有電話打來,還有怒氣的母親拿起電話,聽到打電話過來的人是女兒學校的班主任,母親的語氣馬上變得彬彬有禮。客氣地交談了幾分鐘之後結束通話電話,母親轉頭又怒氣勃發地訓斥女兒。
這顯示了
憤怒其實上只是一種可收可放的”手段“而已
。大聲呵斥震懾對方,讓對方聽自己的話,於是使用了”憤怒“這種情緒。
憤怒只是達成目的的一種手段。
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會有憤怒的情緒是人能力不足的表現。
相信很多人都有聽說或者看過類似的故事:有人在自己受到傷害、侮辱的時候,不慌不忙,冷靜思考,輕施手段,立即扭轉乾坤,獲得一個好的結局。
在這個過程中,主人公沒有表現憤怒的情緒,而是透過自己的能力,獲得一個滿意的結果。
又或者像爽文小說裡面的主人公那樣,被人侮辱的時候,展示出一項能力或者自己的成就,立馬讓人目瞪口呆,對方連忙賠禮道歉。
當你能力足夠了,讀的書多了,經歷得多了,很多時候你就不會憤怒了。
不是因為你變得冷漠了,而是因為你知道有更好的方法去做得更好。
而產生憤怒情緒這種方式,是一種低效去達成目的的手段。
人總是希望活得更好,過得更好,並以此為目的在行動。
而想要達成這樣的目的,學習、讀書是最有效的手段。
書中有各種各樣的知識,有不同人的人生經歷,能夠讓你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有充足的參考,度過各種的困難。
所以,去讀書吧!
(圖片來自Pixabay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