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林徽因,不止是因為她外表獨特的氣質,更因為她獨特的靈魂。
她是個一直活在人間四月天的女子,骨子裡的那種美,深深影響著我們後世人。
最愛的,是她的才情。她筆下的那些話,總是讓人眼前一亮。初讀覺得美,再細讀,感受到的是人生。
“溫柔要有,但不是妥協。我們要在安靜中,不慌不忙地堅強。”
我們所欣賞的女性身上,最為突出的一點就是,她們都無比有韌性,在任何時候都顯得堅強。
外柔內剛,這樣的女性最為“撩人”。
對她好的人,迴應溫柔;對她不好的人,也絕不傻傻真誠相待。
生活中,處理任何事都冷靜理智,看似淡然,實則心中早有主見。不鬧事,也不怕事,能溫柔也能不留情面。
這樣的處世方式,不慌不忙,值得學習。
“好人嗎?我不這麼認為。人們只是用來形容對自己有好處的人。”
好人和壞人的定義,在不同的人面前,會有著截然不同的反應。
當你去認定一個人是好人時,大概是因為他於你有恩,他對你是好的。但這不意味著,對於其他人來說,他也是好人。
當你去認定一個人是壞人時,也大概因為你們之間有過節,有矛盾。其他人在看待他時,又會是和你不同的反應。
站在不同的角度,好人和壞人的界限,並沒有那麼清晰。總之,儘量去做一個不太好惹的人,能對人好,也經得住別人的惡。
“揀最想做,想做到顧不得旁的犧牲的事做,做後最用不著後悔。”
我們這一生,會面臨很多很多的選擇。於是總是權衡利弊,儘量去做那些能成功的事。
選擇一條路的時候,又免不了對另外一條路充滿遺憾。有些活到最後,會感慨:當初如果我那麼做,就好了。
當下的猶豫,終身的遺憾。
只能說,人呢,在能選擇的時候,一定要選你最想做的。要義無反顧去做你想做的事,無論會成功還是失敗,至少你當時做了,就不會在往後的日子裡後悔。
“當時他愛的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詩人的浪漫情緒想象出來的林徽因,可我其實並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樣一個人。”
這段話,是說給徐志摩聽的。我們都知道,徐志摩喜歡林徽因,但她卻說,徐喜歡的,只是他自己想象的林徽因,是他心中那個被理想化詩意話的林徽因。
的確如此,我們當中許多人,又何嘗不是這樣。
我們以為自己離不開一個人,愛慘了一個人,實際離不開的愛慘了的,是我們心中理想化的那一個人。
不要太把愛人理想化,不然相處之後,期望越大,失望就會越大。
“人生往往就是如此,許多苦思冥想都參悟不透的道理,就在某個尋常的瞬間,一切都有了答案。”
人生的答案,不會一下就全部告訴你。要你去經歷,去體驗,去走過一番路,經過一番事之後,慢慢地心中便能明瞭了,
所以,不要過分糾結和糾纏某一些事某一個人。執拗地想要立馬得到答案,反而會越陷越深。
我更喜歡這樣的方式:每個人都努力去過好自己的生活,過來人的道理你不親自去經歷一次,是永遠不會明白的。
人生該走的彎路,避免不了。你努力別趴下了,自然會得到你想要的答案。
“我審視了自己對婚姻的準則:坦誠、理解、信任、寬容、責任。正因為我們互相如此坦誠,因此得到了互相的理解與信任。我寬容他的任何錯誤,因此我也就有責任與他共同承擔家庭的任何不幸。”
婚姻的幸與不幸,不是一句話就能說清楚道明白的。
林徽因在被要求同梁思成劃清界限時,選擇了同他站在一起,去承擔這個家庭即將遭到的不幸。但他們又何嘗不是幸運的,在這種時刻,彼此理解和信任,詮釋了婚姻的真理。
坦誠、理解、信任、寬容、責任,永遠是幸福美滿家庭的根基。
許多家庭,即便沒有遭遇任何外部衝擊,夫妻之間也早就危機四伏。缺乏坦誠,愛人相互猜忌;彼此的真誠都不在了,又何談理解和信任、寬容和責任。
喜愛林徽因,更喜愛她通透的人生觀。
這些話,放在現在,放在將來,任何人讀起來也都能有自己的體會。這大概就是,經典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