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
地鐵裡捏孩子的臉,還讓孩子當眾下跪
的行為,引得同車乘客紛紛側目。
據現場魏女士描述:“一名七八歲的孩子拿著手機坐在對面的座椅上,
一名女子狠狠地捏了捏孩子的臉,導致口罩都從孩子的耳朵上被揪了下來。孩子默默地戴好口罩,女子又用手打掉了孩子的帽子,這次孩子不敢去戴帽子了。接著,女子從孩子手裡奪過手機,抬手又要打孩子,孩子下意識地伸手去擋。
我聽到女子對孩子說‘別坐著了’,然後兩人去了另外的車廂。她把孩子的書包往地上一扔,讓孩子跪下。”
地鐵到站後,女子自己雙手插兜走了,孩子連忙撿起書包,背上後追著她跑。車廂裡有人勸阻,女子卻回懟說:
“我說我的孩子,我想讓他幹嗎就得幹嗎。”
不難看出,這是一對母子。雖然不知道孩子做錯了什麼,但大庭廣眾之下,如此“教育”孩子確實過於粗暴,別說現場目擊者看不下去,就是隔著螢幕的網友都會為孩子感到心疼。
孩子雖小,也是有自尊心的。如此對待孩子,勢必傷害到孩子的自尊心,難免給孩子留下“沒齒難忘”的痛苦經歷,也許沒受多少皮肉之苦,但心靈創傷不可小覷。
面對現場有人勸阻,這位女子不為所動,活脫脫把孩子當成
“私有財產”
。
著名兒童心理學家、全國婦聯《婚姻與家庭》雜誌首席教育專家、中國家庭教育學會理事、中國家庭文化研究會理事劉勇赫表示,
地鐵上當眾讓孩子下跪認錯,不僅是錯誤的教育方式,而且已經觸犯了國家法律。
剛實施不久的《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五條提到,
家庭教育應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面對一個8歲左右的孩子,採取粗暴的方式不僅給孩子造成了心理創傷,也給周圍人造成了心理不適,是不合理、不負責的表現。
劉勇赫說,
當眾讓孩子下跪認錯,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使孩子產生自卑人格,還可能造成孩子的社交焦慮與社交回避行為。因為孩子當眾跪下之後,在他的心裡自己與其他人之間的關係不再平等,他不再能正常地面對人際交往,就會造成社交焦慮。
劉勇赫認為,
孩子犯的每個錯誤都是家長曾經的教育漏洞。
當發現孩子出現問題時,家長應該首先進行自我反思,然後採用歸因並引導策略;而不是採取情緒宣洩、盲目定性、嚴厲懲罰的方式。
孩子犯錯固然要批評教育
但應講究方式方法
而不能想怎麼教育就怎麼教育
越過法律的邊界
必然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家庭教育促進法》落地後,針對監護人在家庭教育中不到位的情形,有關部門應該分別向存在不良行為的作案人和被害人的監護人發出《家庭教育令》。
從法律層面而言,有關部門確實應該給這位女子發一紙《家庭教育令》,糾正其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好好補上
“依法帶娃”
這一課。
進入“依法帶娃”時代,人人都應上好為人父母的必修課。家庭教育已由傳統“家事”上升為重要“國事”,打破了家門的“私事”阻隔,一切錯誤、落後的家教觀點都該被摒棄。要知道,父母的一時衝動,則可能給孩子造成終身傷害,恐怕追悔莫及。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應該成為社會共識
那些以教育為名的羞辱孩子的行為,必須得到制止和糾正
而在公共場合,父母更應該保護孩子的自尊心
但願類似傷害兒童的事件不再發生
掌上春城綜合整理
責編:李冬雨 實習編輯:趙萍
編審:吳晨萍
終審:錢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