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孝,並非一味地順從。

【“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命,又焉得為孝乎?”】

出自《群書治要》卷九《孝經》。

“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邢昺疏:“《內則》雲:‘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說而復諫。’《曲禮》曰:‘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言父有非,故須諫之以正道,庶免陷於不義也。”

《禮記·內則》篇上說,父母有過失,做兒女的應該低聲下氣、歡愉的表情,用溫柔的聲音來勸諫。勸諫不被父母所接受,還要更加恭敬、更加孝順,待父母歡悅的時候,心情好的時候,再去進諫。

《禮記·曲禮》中說,兒女侍奉父母,對父母三次勸諫,父母還是不聽從,應該“號泣而隨之”,哭著再去進諫。父母有過失,需要用正道來勸告父母,使父母免於陷於不義。做兒女的不忍心看著父母陷於不義之中,而不去勸告。父親能有勸諫自己的兒女,就不會陷於不義的境地。

“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命,又焉得為孝乎?”因此,當父親有不符合道義的行為,作為人子的要勸諫。只是一味地順從,怎麼能稱得上是孝?

《群書治要·昌言》中記載:“人們侍奉雙親,要不離開父母身邊,不因為勞累困辱而倦怠,聽從父母的話,滿足父母的期望。孝子看到父母身體不安,會睡不著覺;看到父母飲食不佳,自己也難以下嚥。終生都孜孜不倦地這樣做,就不會遭到父母的厭惡。”

同樣的道理,事奉君主領導,如果不出現過失,就不會得罪領導、父母。在工作的過程中,避免拈輕怕重,認真完成所有任務。臣子事奉君主,如果獲得君主的賞識,不能恃寵而驕,反而更加敬業;如果懷才不遇,不要心懷怨恨,反而更加勤勉。無論處於安危或者險易的狀態,都不改變自己的志向和誠心。這樣孜孜不倦地保持終生,就不會遭到君主的憎惡。

人與人交往,應該做到仁愛、寬恕、謙遜、禮讓。忠誠是發自於內心,信用顯揚於外,不聽流言蜚語,愛憎沒有偏私。不是因為喜歡這個人,就對他好一些;不喜歡那個人,就對他厭惡。在私下的時候,嚴防責備別人。和朋友相聚的時候,多說別人的長處。有辜負自己的人,要對他更加寬厚;有懷疑自己的人,要對他更加真誠、更加信任。別人有禍患、災難,一定要去幫助,暗中施恩於人而不圖回報,暗中立功而不求為人所知。像這樣孜孜不倦地保持終生,與人交往就不會被憎惡。

侍奉父母,如果不為父母理解、認可,一定是孝行尚未做到至善圓滿;事奉君主、領導,如果不被君主領導所認可,一定是忠誠、忠貞沒有盡到極致;與人交往而不被人理解、認可,一定是信義沒有達到極致。

行孝並不是一味地順從父母,有時違背父母也同樣是孝。什麼時候可以違背父母?“父母怨咎人,不以正己,審其不然,可違而不報也。”如果父母埋怨怪罪別人,而不知道反求諸己、端正自己,這時做兒女的可以違背父母之命,不去報復別人。

“父母欲與人以官位爵祿,而才實不可,可違而不從也。”如果父母要給無才無德之人官位爵祿,可以違背父母之命。

“父母欲為奢泰侈糜,以適心快意,可違而不許也。”如果父母追求奢侈靡費的生活,可以違背父母之命,不予答應。

“父母不好學問,疾子孫之為之,可違而學也。”如果父母不喜好聖賢教誨,還反對子孫求學喜好聖賢教誨,這種情況,可以違背父母的意願而去學習。否則,會陷父母於不義。

“父母不好善士,惡子孫交之,可違而友也。”如果父母不喜歡賢良之士,反對子孫和這些賢德之士交往,可以違背父母之命,與這些人交朋友。

“士友有患故,待己而濟,父母不欲其行,可違而往也。”如果朋友遇到困難,需要自己去幫助,卻遭到父母反對,可以違背父母之命前去幫助。

“故不可違而違,非孝也;可違而不違,亦非孝也。”不該違背的卻違背了,這是不孝;應該違背的,卻沒有違背,也是不孝。憑什麼標準來判斷該不該違背?

“好不違,非孝也;好違,亦非孝也。其得義而已也。”一味地講不違背父母,是不孝,因為如果父母做了不義的事情,自己也不違背父母,那就是成就父母去作惡,這就是不孝;一味地喜歡違背父母之命,是不孝。父母說的是對的、是符合道義的,自己仍然違背父母,是不孝。

“其得義而已也”,主要看所做的事情是否符合道義?符合道義的,應該去做;不符合道義的,不應該去做。古人說:“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最終還是以道義為旨歸。

中國古人從來沒有講過“愚忠、愚孝”,而是講做父親的、做君主的有過失、違背道義的時候,做兒子的、做臣子的要去勸諫,才是盡到了子女和臣子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