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求我一件事,讓我對母親說離婚這件事。他叮囑我,千萬別讓母親鬧,否則人家看了要笑話。
我反問父親為什麼他不當面去問。
父親說他知道自己虧欠了太多,有點,有點說不出口。
父親說他們離婚是為了兩個人的幸福。這點我是贊成的。試問這天下,哪有這樣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讓我感受不到一分愛,讓我連“雨中送傘”,“醫院陪伴”這樣的套路作文都沒素材寫。
母親為了一個人而形銷骨立。要是心和肝不能挖出來,她巴不得把它們都送出去。
我一回到家,就沒給母親好臉色看,喊道:
“爸要和你離婚!”
“爸叫你不許鬧!”
我以為她會哭,哭得驚天地泣鬼神,或者哭得一枝梨花帶春雨。
她沒有哭,也沒有鬧。
我就看著母親,躺在沙發上,身體軟下來,像解脫了般長長撥出一口氣。閉上眼睛。
(五)
母親不唱戲之後,把家裡能賣的東西都賣掉了。戲服,手鐲,頭飾,都是劇團裡的公產,她想要把它們賣了補貼家用都賣不了。倒是過去戲迷們打賞的首飾,母親一件一件都拿去賣了。
現在我長大了,也懂事了。我在幼兒園裡當老師。小孩子那個調皮呀,我每天都像雞叫一樣喊破喉嚨。我漸漸體諒到了母親的不易。我才曉得,原來我父親,用現在的話來說,是個渣男。
“伊用現在的話來說是個‘渣男’,儂曉得伐?”
母親坐在小板凳上,我站在旁邊,對她說道。
母親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儂還愛伊否?”我又問。
母親像應試教育的學生一樣,搖搖頭,忙答道:
“不愛了,不愛了。”
我母親現在五十剛出頭,還是半老徐娘風韻猶存,衣服穿起來比我還洋氣。我一有空就帶她出去逛街,我母親漸漸變回了一個正常人,知道如何為自己而活,知道生活最後終究是屬於自己的。
一回到家,我又不放心地偷偷問一句:
“儂真的不愛了?”
這次母親想了好久,想了好久之後才答道:
“真的不愛了。”
“那行,我帶儂相親去!”
“啊?”
我想給母親找個老伴,一是有人陪,互相照顧,作為子女能夠省心;二是什麼時候能拍張照片寄給那個人,那個人現在活得風流瀟灑,我母親活得也不差。
可是我母親堅決反對了我的請求。
“不行的!不行的!都一把年紀了,儂不要臉,偶還是要點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