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
優寶
幾年前,當我聽到她離婚的訊息時,內心是十分震驚的,我怎麼也想不到,她居然也會離婚。
小爽是個溫柔的女孩,不僅長得好看、身材苗條,對待別人也總是儘可能地為他人著想,在曾經的我眼中,她就是一個完美的存在。
大學畢業後她進了銀行,應父母的要求,很快在律師、醫生、銀行經理這三者之中選擇了最後那個,戀愛、結婚。
彼時的我還在網際網路公司過著996的生活,沒日沒夜地肝著一個又一個營銷策劃方案,聽到她結婚的訊息我很是羨慕,她應該會過得很幸福吧。
可誰想到,還沒等7年老公就開始對她冷淡了起來,她嘗試做過很多改變,也依然沒能挽回這段感情。
她說,雖然這年頭離婚的人多得是,可萬萬沒想到自己也會是其中一員,她覺得是自己選錯了人:
“我就不該聽父母的建議,他們從小就對我冷言冷語,長大了竟然還不放過我!”
“那你為什麼還要聽他們的話呢?”
“我也不知道……”
她就像一個受盡了世界不公對待的受害者,不知道該聽誰的,也不知道自己該去怎麼選、怎麼做。
我想改變
婚後的那一年朋友總是對自己捨不得但是對老公卻十分大方。
為了喚起對方的熱情,她開始主動承擔家務,學習做飯,可老公居然拒絕了她的示好。
我問她:“他不想吃外賣為什麼不讓你做飯呢?”
她說:“應該是老公不想洗碗吧,因為我做飯就會讓老公去洗碗。”
我說:“那你做飯的目的是什麼?”
她說:“想讓他看到我的付出和改變。”
我相信,每個人都曾在感情中改變過自己,或是為了迎合對方的喜好,或是為了讓自己變得更好。
“我現在一直在改變自己,我開始減肥,也學著做飯,只要他想要的我都努力去做,為什麼他還是狠心離開我呢?”
“我求他留下,我很愛他,不能沒有他,在我心目他比父母都重要,為什麼還是對我那麼絕情?”
類似的傾訴聲不絕於耳,她們的字裡行間充斥著無奈和痛苦,更突出著內心的委屈與不甘。
這些痛苦的直接來源是:
對方的拋棄。
但是,當我們拋開主觀色彩,去探索背後的根本邏輯,我們會發現:
在絕大多數感情中,感情的破裂往往是很多小問題的積累所導致的一個結果。
至於那些分手、離婚的理由,不過是一個藉口。
但人總是這樣後知後覺,思想上還在執著於自己努力付出的“表現”,於是在她們口中,自己永遠是那個最可憐的人。
卻沒想過在對方口中也是一樣的情形,更沒想清楚過另一半對情感的真正訴求。
更糟糕的是,在她們眼裡:
我為你改變付出就應該得到珍惜並回饋。
當我們把自己當成了一個“受害者”時,我們所做出的一切便已經是在違背自己的內心了。
不論我們給了自己什麼樣的安慰與藉口,但我們並不想真的改變什麼,我們只是希望能夠感動對方。
但這就好像對方需要一杯水,你卻費盡心思為他找來了麵包,這樣的努力與付出永遠得不到對方認可和反饋。
搞不懂真正的訴求,那麼改變到最後,感動的也只能是自己。
我想出家
朋友說,她離婚後剩下唯一的感受便是失控感,彷彿所有事情都不受控制了,做什麼都不順心,她自己也不知道該何去何從。
她覺得自己只要不去想就好了,以往就是自己想太多、顧慮太多,那麼讓一切停滯就會好起來了吧?
於是她開始抄起了佛經,希望從中尋求一份寧靜與解脫,甚至從重遊北京的紅螺寺開始一路去遍了那些有寺廟的名山大川。
苦心研習許久她不禁感悟良多。
她說:一切恩愛會,無常難得久。生世多畏懼,命危於晨露。由愛故生憂,由愛故生怖,若離於愛者,無憂亦無怖。
但我說:無為有色有還空,看空成色兩不同。何能空色皆我相,世相本在紅塵中。
我說她已經著相了,看似不想,嘴上也天天唸叨著不想,卻始終還是看不開,走不出來。
這都幾年了,她每天過得依然不順心,甚至一度抑鬱成疾。
她,還是那個“受害者”。
其實不論是戀愛還是婚姻,總會經歷各種考驗與磨難,也必然會有挫敗、委屈、乃至傷害。
我們可以將一切都怪罪在對方身上,在控訴對方的過程裡,盡情地發洩心中的不滿,但是然後呢?
如果對方真的像你想象的那麼不堪,當初又為什麼會去選擇他呢?
都是成年人了,一時感動、因為顏值、沒看清對方這樣的理由顯得有些膚淺,人渣可能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般多。
你可以選擇當一名受害者,也可以從“我”出發,去想想這一切糟糕現實的背後,究竟發生了什麼?
無論你是繼續婚姻、還是結束婚姻邁向人生另一階段,從“我”出發的思維方式都比“受害者思維”要有益得多。
當你站在了“我”的角度就會發現,我們總在別人身上尋找自己沒有的東西,胖子喜歡的永遠是瘦子,童年缺愛的人所渴望的也永遠是從另一個人身上找到愛。
朋友便是如此,在一段感情正式開始前便已經有了過度的期待與渴望,童年經歷的種種不幸,她覺得只要結了婚,找到了對的人,一切痛苦便會結束。
不止她是這樣想的,其實我也一樣,很多人都是。
可我們卻忘了,一段感情、一段婚姻並不該是彼此的救贖,1+1應該≥2,而不是≤0。
當現實擊碎了我們玫瑰色的夢想時,我們又往往承受不起這份殘酷的挫敗,也承擔不了如此重大的人生代價。
因此,我們需要有一個簡單的方法,來幫助我們面對這個不在預期之中的真實。
所以,很多人一瞬間就站在了受害者的位置上,從此再也沒有下來過。
成為共犯
有沒有天生的“受害者”呢?
其實也是有的,那就是嬰兒,如果父母沒有盡到養育的責任,那麼孩子的確是一個100%的受害者。
他們還不會說話,行動能力有限,生病了沒法自己找藥吃,餓了也沒法自己衝奶喝。
所以嬰兒的現實取決於外部環境,取決於父母。
如果嬰兒沒有得到足夠的滿足,那麼他可以怪,也只能怪有行為能力的大人沒有好好盡責照顧他。
但是婚姻中的受害者思維,就是近似於嬰兒般的思維模式。
“我是沒有行為能力的,而我在這個婚姻關係裡,你就是要負責給我快樂,滿足我的需求。
如果你沒有,那麼我就要攻擊你,那麼我就是婚姻的受害者,你就是那個害我的人。”
受害者心態的人劃分對錯的方法很簡單,但是很偏執。
就像嬰兒那般執著。
心理學中說母嬰關係的最初,對於嬰兒來說就是:
媽媽在我餓的時候,及時出現給我餵奶,她就是好媽媽,我愛她;如果她沒有及時出現,媽媽就是壞媽媽,我就要攻擊她。
嬰兒交替體驗著這兩種偏執的心情,心理功能慢慢發展後,才能完成內心對媽媽的理解和信任,整合 “好媽媽和壞媽媽”。
如果婚姻是一個簡單講對錯的地方,那麼這就是一個“嬰兒般的婚姻”——你滿足了我就是好伴侶,你不滿足我,那麼你就是壞伴侶,我就是受害者。
這種心態和嬰兒是完全一樣的。
對於朋友,我唯一慶幸的是她沒有孩子,不會將這份心態延續到下一代的教育當中。
否則孩子磕了、碰了、吃錯了東西,她不會反思自己沒有照顧到位,反而會覺得是孩子自己調皮的緣故。
就像她父母對她的態度一樣,永遠都在苛責。
優家教育創始人吳臻老師
曾在【與孩子溝通的藝術】動畫中如此演繹:
她說:“給孩子帶來傷害的往往不是行為本身,而是不會好好說話的父母。”
我想在各種婚姻問題中也不外如是,雙方長期不能進行一個良好的溝通,遇到問題多以一方委曲求全的方式解決,不能直面問題,才導致了感情的破裂。
彼此都帶著情緒,當然是沒法好好說話的。
而出路或許就是一起在錯誤中學習和成長,因為在那一刻,
你們,都是受害者。
願每個孩子都可以得到善意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