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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大分屍案”始末:剛出獄的罪犯,以正義自居,殺害應召女

導讀

本案是發生在深圳的一個重大分屍案件,因為受害者人數頗多而作案手法又極其殘忍飽受社會關注。犯案人是兩個剛出獄的,不僅沒有改過自新反而想要透過犯罪來滿足自己,甚至特意地去購買了作案工具。

為了給自己犯罪找藉口,兩人專門挑應召女下手,試圖以“匡扶正義”來減輕自己的罪惡感。可是沒有什麼是比害人性命更大的罪過了。

“深圳特大分屍案”始末:剛出獄的罪犯,以正義自居,殺害應召女

兩個剛出獄的人不知悔改卻準備邪惡計劃

在監獄結識的林鵠、謝秉佑二人出獄後都留在了深圳打工,但這種日子兩人彷彿並不滿足,於是便湊到一起商量著他們的計劃。

從2011年12月開始,兩人對深圳的夜場女子進行搶劫,在拿到財物後又殺人滅口。

起初二人還只是隨機作案,到了2012年的5月,兩人為了作案方便,不僅買了安眠藥,還買了刀具,砧板這類用來分屍的工具,甚至還在羅湖春風路長豐苑內租了一間屋子專門用來作案行兇。

幾乎一週一案,謀財害命,殺人手法極其殘忍

2011年12月20日,林鵠、謝秉佑二人攜帶作案工具來到一個假日酒店裡,給第一個受害人孔某打電話讓其來“服務”。

“深圳特大分屍案”始末:剛出獄的罪犯,以正義自居,殺害應召女

孔某進入酒店後就被要挾,被林鵠、謝秉佑二人拿走身上的現金和手機後,又被他們捂住口鼻致死。接下來林鵠、謝秉佑二人又殘忍地將孔某分屍,並帶回他們自己的住所將屍體殘塊烹飪,最後再丟到水溝裡。

林鵠、謝秉佑二人的第一次作案很順暢,兩人在搶劫殺人中找到了滿足感。之後二人為了方便作案,還特意租了一處房子。

2012年5月18日,林鵠、謝秉佑在太陽國際夜總會又看上了第二個受害人陳某,二人又以服務為藉口把陳某叫來出租屋。二人從陳某身上搶奪來財物,之後又以同樣的手法將陳某殺害,隨後又分屍、烹屍、拋屍。

“深圳特大分屍案”始末:剛出獄的罪犯,以正義自居,殺害應召女

5月29日,林鵠、謝秉佑二人從國色天香夜總會帶走袁某;6月5日,從奧夜總會帶走譚某;6月12日,從人間新潮夜總會帶走宋某。

二人都是先將受害者叫到出租屋,拿到錢財後以同樣的方式將其殺害,隨後烹屍分屍拋屍。

6月20日,林鵠、謝秉佑又將周某帶走,試圖再次行兇。6月21日凌晨,警方到案發現場將二人抓獲。

蔑視“底層“生命,拿為社會除害當藉口

透過警方的調查總結,兩人在2011年12月到2012年6月份期間,總共殺害六名女子,搶奪財物數萬元,最後法院判二人死刑並處罰人民幣30萬元。可是這二人卻對宣判結果不滿提出了上訴。

警方再次審問時,二人絲毫沒有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而感到悔過,談到殺人過程,二人更是滿眼的輕蔑和不屑。

“深圳特大分屍案”始末:剛出獄的罪犯,以正義自居,殺害應召女

他們聲稱自己找的都是“小姐”,是她們自願來上門服務,搶來的錢財也不過是她們做交易賺來的髒錢,殺了她們也是在為社會“做貢獻”。

他們二人絲毫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罪過,反而對自己的行為標榜成正義,明明殺了人卻以此為豪沾沾自喜。

林鵠、謝秉佑二人本就是剛剛出獄,再犯罪應該接受更嚴重的刑事處罰,而如今他們搶奪錢財又殺害數名女性,手段殘忍,還不知悔改,判處死刑毫不為過。

小結

這起案件帶來的反省是,要有對所謂的真理和正義有清醒的認知。別人所犯的錯事自會有法律來制裁,而不需要其他人以自己的方式來“為社會除害”, 二人看不慣應召女完全可以選擇舉報,但他們卻選擇搶劫殺人這種殘暴的手段。

“深圳特大分屍案”始末:剛出獄的罪犯,以正義自居,殺害應召女

他們口中所謂的正義,只不過是在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找藉口求心安。而他們殺害的那些女孩,即使他們本身有錯但卻也是無辜的,因為生命是最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