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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安全執行技術條件規定的提示音並非車輛轉彎提示

機動車安全執行技術條件12。13。2。規定中的提示聲響並非轉彎提示音,而是電動汽車低速行駛提示音,故應按照國家推薦標準《電動汽車低速行駛提示音》執行,車輛轉彎提示音則應按照《車輛右轉彎提示音及試驗方法》之國家推薦標準執行。

車輛右轉彎提示音規定應使用蜂鳴聲或蜂鳴人聲語音組合提示,且只能在車輛右轉彎的時候發出,使用組合提示音,必須先蜂鳴再發出人聲提示音,個別汽車倒車時發出的嗶~嗶~間斷聲響就是符合國家推薦標準的,但現實中車輛左轉彎也會叫喊,且沒有使用蜂鳴或蜂鳴與人聲組合提示,都可以認定違反推薦標準。

轉彎或倒車提示音標準的執行,將會加劇機動車噪聲汙染,侵擾個人合法權益,民法典隱私權給予個人生活安寧,提示音相關標準違法。搜尋關鍵詞:公交車提示音擾民或垃圾車倒車請注意擾民,不少人深受其害,應儘快廢止車輛轉彎或倒車人聲提示音的相關標準,在機動車安全執行技術條件中明確禁止車輛使用人聲提示音聲響。該標準關於提示音聲響大小的規定中,要求提示音可以達到68-92分貝之間,如果所有車輛都在轉彎時發出“右轉彎,請注意”或倒車請注意等人聲叫喊聲響,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生活環境,國家標準的內容制定,也不能違法。

機動車提示音主管部門為工信部,執法部門是交警,可以投訴車輛的違法行為,此車輛人聲提示音噪聲影響較大的是公交車站臺、道路轉彎附近的人們,因為噪聲隨車輛方向燈開啟而播放,其它地方影響較小。道路交通安全主要還得依靠人們用眼去觀察狀況,而不是用耳朵去聽,提示音作為一種建議使用的輔助提醒功能,有時候可以減少按喇叭的機率,但不能因為避免了喇叭的噪聲,就去增加提示音的噪聲,或者有了提示音就懶得去按喇叭,汽車本身喇叭才是最基本的提示聲響裝置。

標準法規定,國家強制標準必須嚴格執行,推薦標準建議執行,而一旦執行,就必須嚴格執行,否則就違法,故此,任何車輛安裝左轉彎請注意、或沒有嚴格執行右轉彎推薦標準等都是違法行為。也希望機動車安全執行技術條件國家強制標準下一次修訂,能在12。13。12。之規定氣電型機動車起步時應該給予車外人員適當的提示中引用一下推薦標準《電動汽車低速行駛提示音》而執行,並規定禁止車輛使用人聲提示音。

交通工具運輸服務方面有國家推薦標準《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規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規範》,只不過在報站語音提示的規定方面還不夠完善,僅規定報站語音應該清晰,音量適中,什麼叫適中?40分貝,還是50分貝,還是45-55分貝之間,並未明細。

機動車安全執行技術條件規定的提示音並非車輛轉彎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