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不良物業”的好日子到頭了!1月1日起,2大費用都按“新規”收

現在買一套房子,基本上都要花盡家裡的全部積蓄,即使如此,付完購房款後還要背上二三十年的房貸,可以說,不少人大半輩子都在圍著房子轉。當然,買完房子並不是萬事大吉,有人說過,每天不吃不喝也要掏錢出去,其中就包括物業費。為此,有人就計算過一筆物業費,按照一個小區2000戶來計算的話,每個月最少200元的情況下,僅物業費這一項收入就在250W到700W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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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住房市場,影響房屋升值的最大原因,很多人認為是房子的質量,實際上物業服務也佔據了很重要的地位,一些擁有高檔物業的小區,房屋的升值速度就會比較快。對於講究品質的老百姓們來講,物業的好壞直接影響了居住感受,如果遇到態度比較差的物業,那麼就會面臨各種爭吵了。綜合來看,業務和物業存在矛盾主要集中在三個地方——物業費、亂收費、服務質量。而面對強勢的物業,業主們的力量肯定是比較薄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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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我們理智的想一想,物業存在還是有原因的,如果沒有物業小區的衛生沒人打掃,公共設施沒人維修,水電管道故障無人管理,就算全面取消了物業,還會有其他管理機構來代替,也會成為下一個物業,所以一刀切的取消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是應該透過立法的手段,來規範物業的行為。“不良物業”的好日子到頭了!1月1日起,2大費用都按“新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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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將不得透過“停水停電”等方式催收物業費:現在的生活節奏較快,有些業主可能因為事務繁忙而忘記交納物業費,但有一些物業就使用停水、停電、停燃氣等不恰當的方式進行催收,更為甚者還有部分物業使用了暴力催收,對業主造成了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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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區域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小區的公共區域是全體業主集體購買的,可是現在業主把車停在公共區域,還要繳納停車位費用,這是目前大多數小區的真實現狀,物業就像佔山為王的強盜,用著全體業主的資產,收著業主的雙份錢,這樣業主自然心生不滿。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日後再有物業收取地上停車位的費用,業主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找物業討要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