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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時一梯一戶,交房時卻變了,鄂爾多斯一小區開發商:“想退房可以走法律程式,我們這裡不接受協商”

6月13日,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的張先生向記者反映,自己在伊金霍洛旗水岸新城文苑小區購買房屋,當時宣傳的是小區為一梯一戶型,可如今面臨交房,卻發現小區里根本沒有一梯一戶的房子,與買房時看到的宣傳截然不同。於是,張先生萌生退房的想法,多次與開發商伊金霍洛旗水岸欣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進行交涉,但該開發商卻始終拒絕退房。

記者從張先生提供的資料裡看到,在張先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並沒有明確規定所購房屋為一梯一戶,但是在合約中有著詳細的房屋規劃圖,從規劃圖紙中可以明顯看到,兩戶之間有一條明顯的分割線。並且從張先生提供的小區宣傳公告,以及銷售工作人員與張先生的聊天記錄中,可以看到,售賣時確實是按照一梯一戶的房屋來進行宣傳的。

“我們這個小區當時是由水岸新城推進辦公室的人協助推進建設的,受推進辦的監督和管理,事情發生以後,我們也多次找到推進辦的工作人員求助,但至今無果。”隨後,記者聯絡到當事人王先生所說的伊金霍洛旗水岸新城推進辦公室的徐姓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他們這個小區消防不過關,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要求,應設定消防避難間,安裝防火門,防火門每戶必須設定一間,如果是一梯一戶的話,消防要求不過關,所以他們後來改了。業主的問題我們這裡也知曉,我們也在跟開發商積極協調溝通,看能否解決。目前業主的退房要求他們是不同意的,我們也沒有強制的執法權,只能再協商或是建議業主走訴訟程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就相關問題,記者聯絡到伊金霍洛旗水岸欣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業務經理喬先生,喬先生表示:“我們的規劃圖紙兩戶之間是有一條線,但誰也不能說這條線是牆體啊,它其實不是牆體,只是一個標註線,因此我們並沒有違約,我們沒有理由給業主退房。”按照喬先生所說,該小區其實在規劃時就不是一梯一戶的房屋,那為什麼宣傳時要以一梯一戶宣傳呢?“這是個誤會!我們的銷售可能不清楚情況,所以就跟業主宣傳一梯一戶的房子了,其實一梯兩戶並沒有什麼不好,這樣的房屋更安全,而且我們小區在建設的時候標準是很高的,很多業主也都是接受了一梯兩戶的安排,我們最近都準備辦理交房了。如果當事人實在不滿意,覺得非要一梯一戶,那他可以走相關的法律程式來維權,我們這裡是不接受協商的。”

8月19日,記者再次聯絡到當事人王先生,王先生表示:“水岸新城文苑小區正在辦理交房手續,但是很多業主都不願意收房,已透過多個部門跟開發商溝通,但對方仍然拒絕退房,接下來我們將走訴訟程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融媒體記者:潘筱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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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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