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現代人對於手機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導致了很多由沉迷玩手機引起的問題的產生,比如開車間隙或過馬路玩手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親朋好友相聚大家都在玩手機容易造成親情友情的淡漠,玩手機時間過長容易造成視力衰退、影響休息等。”

這一段誠懇質樸,卻略帶時代感的評論並非來自尋常報道,而是出自一份專業檔案——發明專利申請。最近這些日子裡,我已經查閱到了許多類似的評論,或長或短,相似的背景概述幾乎出現在每一個旨在解決防沉迷問題的發明專利上——這一類的專利申請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公開資料庫裡可以查到近200個。

這些發明將關注的焦點從電子遊戲擴大到整個電子產品沉迷的問題上,從各種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解決思路。概括來說,專利們提出的方案各異;打個比喻的話,遠超“八仙過海”。其中既有常規的思路:游泳過海、水上飄過海,或者乾脆飛過海面;也不乏違背直覺的思路,比如先自殺,然後在對岸復活。

雖然方式各異,不過這些發明有個共同點:在“是否有效”上非常可疑。準確點說,它們基本上都沒什麼用,也沒有在商業上取得過什麼成果。但是,這一現實完全不能掩蓋發明中充斥的奇思妙想!如果你瞭解了這些想法,就很難抑制想要與人分享的心情,這才有了你正在讀到的這篇文章。

需要注意的是,我們不是在隨意評價那些人們在剎那間迸發出的隨意想法。這篇文章中提到的“發明”都非常嚴謹,全部都申請過國家發明專利,我也將列出它們具體的申請公佈號,以供有興趣的讀者能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官網查詢並下載到這些發明專利的申請檔案——一篇篇動輒萬字的檔案詳細說明了發明的背景、原理、具體實現方式,以及在法律上最重要的權利要求。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我們將要提到的都是正經可以查到的發明專利

讓你離開手機,不如讓手機開車逃開你

“到底要多少錢,你才願意離開我女兒?”我們曾在有些年代的劇集中看到過這樣的狗血橋段。臺詞雖然狗血,思路卻有幾分正確:孩子總是不好勸,徹底鬧掰也不太合適,不如想辦法勸勸戀愛物件。

對沉迷手機的兒童來說,道理一樣,解決方案或許也一樣:孩子不好勸,不如勸手機。

也許是秉持這樣的理念,專利“CN 111901465 A”提出了它的構想:首先,我們製作一輛小車,然後把手機放在小車上,孩子可以正常使用;一旦到了需要防沉迷的時候,小車就會(或許像RGB光汙染那樣)發光以起到提醒作用,必要的時刻,還可以呼叫手機App,自動息屏;最重要的是,在真正必要的時刻,小車還會帶著手機跑掉。

透過示例圖片,我們大致可以瞭解這項發明該如何使用

專利的摘要部分介紹了小車的意義:“透過向增加無意識玩手機的行為增加阻力,促進使用者養成高效合理的手機使用習慣。”

同樣在摘要裡,小車的靈魂功能也非常精妙地被概括為“挾機逃跑”。我特別喜歡這個說法,它的前半部分“挾機”體現出了小車與手機的綁架關係,而後半部分“逃跑”則顯現出了機器迫切想要遠離人的主觀意願。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還玩手機?扎你!

自從移動裝置誕生以來,散熱就是令無數硬體工程師頭疼的難題。導熱管、風冷、水冷,甚至是液氮,人們想盡辦法,就是為了把溫度壓低幾度。

如果你好奇什麼樣的“不適”竟能迫使一個人放下手機,專利的“具體實施方式”給出了答案。手機外殼的部分地方因“NH3·H2O===NH3+H2O(可逆)”的作用而膨脹,並“形成一種針尖狀表層”。

通俗地說,夠熱的時候,手機就扎手了。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這個附圖有種看“滿清十大酷刑”的感覺……

由於專利並不提供實物圖片,我們很難了解到這裡的扎手是“有一點兒扎”,還是“鮮血淋漓地扎”,這或許是生產環節需要注意的問題。

我還有一些困惑。從原理來看,外殼扎針的條件是受熱,那麼散熱較好的手機是否就不能達成目標?此外,在夏天的戶外,揣在兜裡的手機是否會在待機的情況下就扎腿了呢?

如何防止沉迷手機?假裝你在玩手機!

戒斷反應常常出現在煙、酒、毒、藥幾個領域下,那麼禁用電子裝置是否也有戒斷反應呢?“CN 107896268 A”給出的答案是:有。針對這一點,它操心的主要問題是,不能玩手機的人太焦慮了怎麼辦,並給出瞭解決方案。

這份專利申請中提到的“手機防沉迷裝置”外觀酷似手機,只不過沒有任何電路裝置,只有面板上的數個凹槽與滾柱。只靠猜的話,滾柱的主要作用是……滾著玩兒?這到底和“防沉迷”有什麼關係呢?原來,專利申請者認為,這些滾柱可以“模擬手機觸控狀態”,從而“有效避免沉迷於手機”,並且“幫助人們在一定程度上擺脫手機的控制”。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省下“過度浪費在手機虛擬世界裡的時間”,將時間花在……呃……搓一塊麵板上的滾柱上?

從“人們觸控滾柱”到“有效幫助……”的邏輯有些跳躍,初看時我不能理解。想了很久,事情應該是這樣的:人們常說“刷手機”,不停地戳著螢幕,這或許暗示了人們的需求就是“手總得乾點啥,不能停”,於是“CN 107896268 A”提出,只要讓人們刷別的東西,他們就不用刷手機了。

這個裝置……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就像是戒菸時瘋狂嚼口香糖、戒酒時痛飲可樂,一個正在戒網癮的人,手上總得玩點什麼才好。只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樂高或指尖陀螺似乎是更具代表性的“防沉迷裝置”。

如果能在遊戲中另外掙一份錢,好像就等於成功防沉迷了

不尋常的地方在於,它宣稱自己是一項“網路遊戲防沉迷的方法發明”,這有些令人費解。我閱讀、思考良久,大致梳理出了申請者的邏輯。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這份申請提交於2016年,以時間來說,這些點子並不太新鮮

首先,發明存在的背景是“電子商務和網路遊戲毫無關聯的局面”,這讓玩家只是“單獨的沉迷於遊戲”。但是,如果按照專利提供的方法,在遊戲中加入大量的廣告,就能讓“網商式玩家達到遊戲生意兩不誤的目的”。

也就是說,比起此前純粹地沉迷,現在玩家玩遊戲就是在上班。這自然解決了沉迷問題。

專利申請中,申請人展示了這項專利的短期目標:“讓那些無業青年在瘋狂地遊戲時,也有生存空間,不白浪費時光,搞活遊戲經濟和網商經濟,帶動一種自由就業。”更長遠地看,這項發明還另有願景:“去各國吸引海外投資者,把各國玩家拉進這樣的特色遊戲,再利用遊戲中的虛擬物品,積壓外幣,增強國家經濟!將給國家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很少有專利會用“積壓外幣”收尾

分析腦波,然後做點什麼

概括來說,這個辦法是透過實驗,測試受試者面對各種顏色的不適感,進而篩選出特定的顏色,也就是“防沉迷警示色”。特定顏色應用於“增加App警戒色刺激功能”的設計,增加使用者過長時間進行手機遊戲時的不適感,從而停止或減少遊戲。

極具科幻元素的是,這一顏色是透過腦波分析來確定的——在一些科幻作品中,大腦掃描通常都被想象為了解個體想法的終極手段。不過,這一實驗的應用還十分粗淺,僅僅分析的是受試者面對各種顏色的不適感。

應該說,這項專利有其明確的應用場景,不算是“無用發明”。不過,這一專利在應用上仍可能存在各類問題。最核心的問題在於,是否應該使用它——透過對使用者造成不適體驗的方式,能否達成防沉迷效果尚缺乏證據支援。假如使用者(像人們加班時那樣)選擇忽視不適感繼續遊玩,這一方案可能就無法做到“讓使用者不沉迷”,而只會損害人們的生理健康。

此外,這一專利的權利要求也很難實現。在權利要求書中,發明者要求保護“基於特定實驗篩選防沉迷警示色的方法”,但在應用時,廠商只需要知道特定的色彩就足夠,在實際的場景中,專利的所有者很難就其他產品中使用了某個色彩而主張自己的權利。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關機,鎖起來,或者只是說一聲……

最後,我們必須要提一提那些最常見,也是最無趣的發明們。對待防沉迷,最直接的思路自然是“不讓用”,因此,絕大多數的發明,都圍繞“如何不讓用”進行。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粗略估計,半數的“防沉迷”發明都屬此類。它們缺乏上述產品的靈光一現,原理和方法大多較為單一,基本遵循“檢測—關閉或提醒”的邏輯。我簡單挑幾個稍微有趣一點的專利描述一下。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我個人比較懷疑“保護滑鼠”的效果,使用者對滑鼠突然點不動的憤怒應該會讓滑鼠更容易被砸壞

同樣是在滑鼠上下工夫,“CN 110488344 A”可以適配任何滑鼠。這個形似捕鼠器的盒子集成了一系列的檢測裝置,可以檢測座位上是否有人、是否有人在操作滑鼠,並在恰當的時候讓滑鼠斷電。它有堪稱繁瑣的安裝步驟,以及對比實際功能來說過多的元件,實現的目標卻很簡單——定時關閉你的滑鼠。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剛看到示例圖時,我以為這個裝置的方案是將滑鼠鎖在櫃子裡,人們透過小視窗把手伸進去使用,一旦超過了設定時間,視窗上就會有鍘刀落下

比起滑鼠,“CN 104777914 A”選擇從鍵盤著手,據說能“區分學習和遊戲的使用”,進而讓這個鍵盤成為只能學習無法打遊戲的鍵盤。不過,專利申請中只說“用處理器分析”來確定使用者有沒有在學習,我很好奇這種識別功能的準確度有多少。

手機逃跑、大腦掃描:為“防沉迷”,人們創造過多少“無用發明”?

單看專利申請的描述,“處理器”部分的內容很簡略。隨著時代變遷,未來的專利或許也會對程式程式碼能否實現功能加以考察和保護吧

結語:我們需要怎樣的“防沉迷”?

作為一家遊戲媒體,在文章的結尾處有必要重申一下我們的立場。我們從不反對“防沉迷”,無論物件是電子遊戲還是其他任何東西。相反,我們認為,適度與節制對生活中的一切事物來說都是必要的,這應該是常識。此前我們關於未成年人與遊戲防沉迷的許多報道里也早就聊過這些了。

在這裡,我們的疑惑主要是,這些發明真的能達到效果嗎?或者說,我們真的需要這樣不同尋常的方法來達成目的嗎?

在我看來,這些發明裡充滿了某種自我掙扎。“我的手不受控制了,它不肯放下手機!”一個人可能會在凌晨2點躺在床上如此自言自語,他只能絕望地用自己的左手去拽拿著手機不肯放下的右手,卻拽不動。在這種時候,想辦法藉助外力,讓手機自己逃跑或許真是個不錯的思路。但如果沉迷者不肯應用這些工具又該怎麼辦呢?

在自制力之外,針對孩子的教育功能也是這些發明所看重的。許多發明都在背景介紹中指出了青少年沉迷的嚴重危害,並在產品內提供了類似於“兒童鎖”“家長功能”這樣的管理功能。以某種形式幫助孩子,這當然是必要的,但有沒有比“讓手機自己逃跑”“手機發熱就扎手”“把滑鼠鎖起來”更有效、靠譜的方式呢?

答案當然是有的,但它們也許不總是好的。我本來想在結尾再嘲笑一番這些發明的“無用”,可我想起了人們面對“防沉迷”最常採用的方式:在最常見的場合下,大人如何對待犯錯的孩子呢?比起訓斥打罵,這些“無用發明”要顯得溫柔許多。

這是某種笨拙的溫柔。相比毫不講理的禁絕、出問題即嚴懲的解決思路,這些發明至少允許“有條件地使用”,同時明確設定了停止的邊界。從這一點上來說,它們承認了大家都是人,有需求,也會軟弱,一些時候或許無法自制。這時,深陷困境的人們的確需要一點外在的幫助——如果這些幫助能夠再聰明一些,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