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為確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鄭州交警不斷加大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在開展嚴厲查處行動的同時

為增強震懾警示效果

全面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意識和法制觀念

對以下涉及酒駕醉駕的案例進行曝光

望廣大駕駛員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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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網約車司機酒駕載客被查,駕駛證吊銷

明知酒後不能開車,偏要以身試法。9月22日,交警六大隊查獲一輛酒駕網約車。

“我是營運車,剛接住單。”9月22日下午2時許,交警六大隊在東風東路與如意西路交叉口開展酒駕查處行動,一輛白色車輛來到查處點停車接受檢查。民警對駕駛人進行無接觸式酒精檢測時,顯示飲酒,隨後民警透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在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測試過程中,駕駛人稱自己是營運車輛,剛接住單,載上乘客。自己昨天中午和朋友吃飯,喝了不少酒,感覺自己狀態很好,便開始開車出來接單了,剛拉上乘客,結果被交警查獲。經過辦案民警詳細詢問,駕駛人才承認自己在前一天中午、晚上、以及當日中午都喝了酒。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15日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駛證。目前,駕駛人王某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網約車是屬於營運車輛,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罰要遠遠重於酒後駕駛普通私家車輛。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酒駕案例曝光一

2021年9月12日14時43分許,張某運駕駛豫AEW5**牌號小型普通客車,沿鄭汴物流通道由東向西行駛至鄭汴物流通道與東四環交叉口東400米處,被交警六大隊六中隊民警查獲,民警現場對張某運進行酒精呼吸測試測試結果為94mg/100ml,張某運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將張某運帶至仁濟醫院進行血液檢測。隨後將當事人張某運帶至鄭州市交警六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酒駕案例曝光二

2021年9月13日21時48分許,陳某平駕駛豫A5W7**號小型普通客車,從熊兒河路相濟路交叉口行駛至東風東路平安大道交叉口南50米處,被交警六大隊一中隊民警查獲,民警現場對陳某平進行酒精呼吸測試測試結果為117mg/100ml,陳某平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將陳某平帶至仁濟醫院進行血液檢測。隨後將當事人陳某平帶至鄭州市交警六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酒駕案例曝光三

2021年9月13日23時10分,周某敏駕駛豫AWX0**小型普通客車沿鄭開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鄭開大道與楊橋大道交叉口向東500米路北時,被交警六大隊夜巡中隊民警查獲,經現場酒精呼吸測試儀測試,周某敏的結果為35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後將當事人周某敏帶至鄭州市交警六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酒駕案例曝光四

2021年9月13日21時00分,程某適駕駛豫A6AH**號牌黑色小型普通客車,沿鄭汴物流通道由西往東行駛至鄭汴物流通道與惠民四路交叉口往西兩百米路南,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六大隊民警查獲,後經核查該駕駛員系第三次因酒駕被查獲,後將該案件移交案偵中隊作進一步的處理。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酒駕案例曝光五

2021年09月12日,李某酒後駕駛豫B*****白色寶駿牌小型轎車沿滎陽市滎澤大道由南向北行駛至滎陽市滎澤大道與建設路交叉口處,被執勤民警查獲。執勤民警用撥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酒精含量為151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後經鄭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對送檢李某的血樣進行了乙醇含量鑑定,其含量為:183。94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酒駕案例曝光六

2021年9月9日,張某某酒後駕駛豫A*****銀色豐田小型轎車沿滎陽市櫻花大道自北向南行駛至櫻花大道南水北調橋北口時,被民警查獲。執勤民警用撥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對張某某進行了檢測,酒精含量為145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後經鄭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對送檢張某某的血樣進行乙醇含量鑑定,其含量為:190。34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酒駕案例曝光七

2021年9月7日,李某某駕駛豫A*****金色麵包車沿滎陽市滎澤大道由南向北行駛,行駛至滎澤大道吾悅廣場永輝超市門口處,民警接到舉報,到達現場後民警用撥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對其進行了檢測,結果為140mg/100ml。後經鄭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對李某某的血樣進行乙醇含量檢驗,其結果為:190。96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酒駕案例曝光八

2021年9月6日0時2分許,楊某濤駕駛豫A8PP**奧迪牌小轎車沿鄭州航空港區太湖路南水北調橋由東向西行駛至太湖路南水北調橋西約50米處時,撞入道路西側施工圍欄發生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後吉某軍頂替楊某濤為豫A8PP**號車輛駕駛員。經鄭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楊某濤的血液酒精含量為132。06mg/100ml,達到了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2021年9月11日,楊某濤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鄭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區分局依法採取刑事措施。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酒駕案例曝光九

2021年8月31日23時35分許,孫某俊駕駛豫A30**學大眾牌小型轎車沿鄭州航空港區荊州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始祖路交叉口時,撞到李某駕駛的皖SB83**陝汽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皖KBK**掛號麒強牌重型自卸半掛車的尾部,致使孫某俊受傷,兩車受損。後經鄭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事發時孫某俊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30。31mg/100ml,達到了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孫某俊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鄭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區分局依法採取刑事措施。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曝光日】典型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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