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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2019年令人難忘的“張扣扣殺人案件”

回首2019年令人難忘的“張扣扣殺人案件”

張扣扣(1983年1月6日—2019年7月17日)

又名張小波,男,漢族,陝西省漢中人,初中文化,2003年度武警退役士兵,未婚,無固定職業,無不良嗜好。

矛盾起因

因承包村裡稻米加工廠的事,張王兩家產生隔閡

關係惡化,形同陌路

1996年8月27日,張扣扣的母親跟王家人發生了一次激烈衝突,在衝突中,王家二兒子拿出棍子打張扣扣的母親頭部,隨後倒地送醫,經搶救無效身亡。

法院判決

1996年12月5日,當地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正軍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鑑於王正軍在犯罪時尚未滿十八週歲,且能坦白認罪,其父已代為支付死者鉅額喪葬費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對引發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過錯責任,應對被告人王正軍從輕處罰。最終王正軍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對於民事賠償部分,法院認為,鑑於被告人王正軍系在校學生,又未成年,且家庭經濟困難,確實無力全額賠償,故酌情予以賠償。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正軍的監護人王自新一次性償付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福如經濟損失9639。3元。

此時張扣扣才13歲,母親的去世無疑是巨大的打擊,或者說在他幼小的心靈上開了一槍。

王正軍最後減刑,4年後就出獄。

此件事情,還沒完結,為之後殺人做了鋪墊。

張扣扣初中畢業就沒有在讀了,2001年參了軍,2003年復員回家,一直沒有固定職業,也沒有結婚直至出事。

而王家人也沒搬走,就像什麼也發生過,每年過年過地喜氣洋洋的。也許他們沒想到,二十年前那個失去母親的13歲男孩沒有忘記。

至此,2018年,2月15日也就是大年30那天,20年前的恩怨終於爆發了,張扣扣趁他們祭祖,途中持刀先後將王校軍、王正軍二人刺死,而後張扣扣又持刀來到了王自新家裡,將坐在堂屋門口的王自新刺死。隨後逃離現場。

兩天後,投案自首。

此件案件,驚動了央視。

央視開始著手調查張扣扣殺人案 。進行相關人物的採訪和取證。

回首2019年令人難忘的“張扣扣殺人案件”

王家三個兒子,唯有二兒子王富軍逃過了一劫。事發時正好在女朋友家幫忙做飯。

回首2019年令人難忘的“張扣扣殺人案件”

張扣扣的家人沒想到,事情時隔如此多年,當年那個小男孩至今都沒忘。

張扣扣的父親:

“明明是二兒子是兇手,最後判了未成年的三兒子罪行”

張扣扣的姐姐:

“打母親的棒子,是王富軍從屋裡拿出來的。並且當時很多人出來做假證。”

“他們有當官的”

張扣扣的姐姐口中當官的,指的是王家的大兒子王校軍。在當地相關部門提供的王校軍的工作履歷上,1996年8月案發時,王校軍在當地的廟壩鄉政府任黨政辦主任,1998年7月,提拔為了廟壩鄉副鄉長。

此外,對當時這起案件的事實認定和定罪量刑不滿之外,對於民事賠償部分,張家人也一直無法接受。判決書上顯示,當年張家人要求賠償的經濟損失包括喪葬費、贍養費、撫養費、死亡補償等共計25萬元,而法院最終判決的金額為9639。3元,除去王家之前已經支付的8139。3元喪葬費,張家最終只拿到了1500元的賠償。

此案發生後,社會輿論大起,一個個專家開始討論情、理、法。

在這場爭辯會,終究法勝過情和理。

在2019年1月8日,漢中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毀壞財物罪對張扣扣判處死刑。張家人不服上訴,陝西省高階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張扣扣的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2019年7月17日,張扣扣被執行死刑。

網上曾有網友惡言到:“張扣扣死有餘辜,對世界充滿了惡意。”

充滿惡意的他會從軍?會至今無妻?不妨換位思考,若你是張扣扣,你會怎麼做?

另一位網友:“若當時王家人認錯和彌補,也許就不會發生這場血案。”

要讓當時王家人認錯和彌補是不可能的,因為王家人正是如日中天的時候,怎麼可能跟一隻小螞蟻道歉。只是他們沒想到多年以後他們這座大象被長壯的後螞蟻撂倒了。

想想我若是張扣扣,我更加不知道怎麼做。

只希望以後再沒有張扣扣這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