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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女子為學游泳,一千學費最後卻變成兩萬,網友:城市套路深

近日,居住在長沙的劉女士想要學習游泳就去當地健身房買了游泳卡,辦游泳卡只需要一千多元,可是劉女士卻在店裡消費了兩萬多元,回家後劉女士越想越覺得不對,於是找店家協商,想要退掉消費,被店家拒絕,這個影片在網上一經發布就引起了網友的關注和熱議。

長沙一女子為學游泳,一千學費最後卻變成兩萬,網友:城市套路深

劉女士去健身房本身是要學習游泳的,可一到健身房店家就給劉女士安排了一位私教給她推薦私教課,這位私教以劉女士本身比較瘦小遊泳會讓她越來越瘦為由建議劉女士不要去游泳,像她推薦了私教課程,價格是四十八節課一萬兩千元,事情到這裡還沒有結束,劉女士去參加的第一堂私教課就被帶著去做了體測,在這次體測下健身房教練又告訴劉女士她的肩膀和腳等身體部位是有問題的會影響接下來的訓練,隨後又告訴劉女士可以加購一個康復訓練,價格最後算下為六千元,至此,劉女士總共花費22160元購買了七節游泳課,四十八節常規私教課,二十四節康復訓練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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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完錢之後,劉女士就後悔了,她感覺自己被套路了,覺得商家有強買強賣的行為,在第二天再去健身房時劉女士要求對方給自己退款,健身房以有協議為由拒絕了她的要求,健身房負責人強調與劉女士所籤的合約中明確說明私人課程一經售出不得要求退還該金額或轉讓給他人,對於這樣的條款,劉女士認為商家並沒有讓自己看到這個協議的內容,並且這個內容也是十分不合理的霸王條約,整個合約都只是在維護健身房的利益,絲毫沒有為消費者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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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件事情,網友們的態度產生了嚴重的兩極分化,一部分網友認為,劉女士不是一個小孩子了,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簽署合同了就應該遵守契約精神,而不是事後反悔,要是所有簽了合約的人都這樣,那合約的存在還有什麼意義。也有一部分網友認為,健身房在推銷課程的同時也應該讓顧客仔細閱讀條款,保障顧客的基本利益。

不管怎麼說,我們在簽署合約的時候都應該仔細閱讀條款,法律予以合約力量,當簽字的時候就意味著要承擔與之相對應的責任了,簽字雙方都應該講清楚,看清楚,那麼,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