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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二審訴李楓“誹謗”案被駁回 終審裁定之下郭敬明百口莫辯

2017年8月份,青年作家李楓在微博公開發文,爆出郭敬明曾對他有過“性騷擾”的行為。對此說法,郭敬明在第一時間予以了否認,稱李楓的說法系“完全捏造”,並以“誹謗罪”對李楓提起了訴訟。該案一審時法院曾作出了裁定,指郭敬明的指控缺乏罪證,起訴被駁回。但當時郭敬明對裁定結果不服,於是提出了上訴。

郭敬明二審訴李楓“誹謗”案被駁回 終審裁定之下郭敬明百口莫辯

郭敬明

而近日,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終於公佈了《郭敬明與李楓誹謗二審刑事裁定書》,針對郭敬明訴李楓誹謗罪一案,二審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裁定:駁回郭敬明的上訴,維持原裁定。要知道,這次是二審,作出的裁定也將是終審裁定,也就是說郭敬明已經沒有了再次證明“清白”的機會。雖然被駁回上訴依然是因為罪證不足,但最終的結果就是,這件事只能這樣模糊下去了,郭敬明已是百口莫辯。

郭敬明二審訴李楓“誹謗”案被駁回 終審裁定之下郭敬明百口莫辯

那麼,郭敬明到底有沒有對李楓進行“性騷擾”呢?恐怕也只有雙方的當事人最清楚了。而局面王志安就曾對當事人之一的李楓進行過採訪,在採訪過程中李楓曾對郭敬明“性騷擾”的過程進行過描述,還提到了一些其他方面的細節。今天我們就來回顧一下采訪的內容吧,希望可以從中找到郭敬明是否真的“性騷擾”李楓的證據!

郭敬明二審訴李楓“誹謗”案被駁回 終審裁定之下郭敬明百口莫辯

1。李楓回憶七年前“被郭敬明騷擾”全過程

根據李楓的陳述,事情發生的具體時間應該是2010年4月2日到4月4日,當時他們四個作者都去參加一個青春寫作進校園的活動,地點是在成都的一個酒店裡。本來李楓是和工作人員一個房間,郭敬明自己一個房間,但是郭敬明提出一個人比較寂寞,讓李楓和他一起住,正好房間裡也有兩張床李楓就同意了。

因為第二天還要參加活動,回到房間以後,兩人就分別上床準備睡覺了。之間兩人有一起聊天,聊著聊著郭敬明就主動去到李楓的床上,因為李楓是趴在床上的,郭敬明就在他的腰部和背部進行了撫摸。因為同性之間這個動作過於親密,他就抓住了郭敬明的手腕,之後郭敬明就回到自己的床上去了。

因為李楓覺得郭敬明會有所收斂,而且行李都搬到郭敬明那個房間,所以他也沒有要求換房間。讓他沒想到的是,郭敬明在第二天的時候動作更出格了,不但觸碰了他的隱私部位,而且還撥開了他的內褲,甚至還有更加過分的要求,這讓李楓完全不知所措,但他還是果決的拒絕了郭敬明的要求。

因為發生了這種事情,在第三天的時候,李楓就搬到了工作人員的房間,不再和郭敬明同住了。他還表示,因為當時完全的蒙了,所以根本沒想到取證的問題,也沒認識到這件事的嚴重性。

2。李楓迴應質疑炒作:為何七年後才說?

對於網上的一些陰謀論,炒作論,李楓是這樣回答的。因為這件事情的發生,他對自己有了越來越強烈的自責感,對自己的負面影響越來越大,覺得自己是在縱容犯罪,所以才站出來寫文章揭露這件事情。

因為這件事,李楓還專門給律師打電話諮詢過同性犯罪的事情,但因為這塊在國內來說還是空白,所以很難有什麼結果。之後他又看到過一些關於郭敬明和其他男士有過於親密關係的帖子,所以這才決定用寫文章的方式來揭露這件事。

郭敬明二審訴李楓“誹謗”案被駁回 終審裁定之下郭敬明百口莫辯

李楓

以上就是李楓關於郭敬明如何“性騷擾”他的相關陳述了。正像李楓所說的那樣,同性間的性騷擾在國內還屬於空白區,不但不好取證,而且就連定罪都是問題。同樣的,郭敬明訴李楓“誹謗罪”也存在取證難的問題,畢竟事情已經過去那麼久了。所以說,事情就形成了現在這個狀況,李楓揭露郭敬明“性騷擾”,但沒有證據證明。而郭敬明起訴李楓“誹謗”,同樣因為罪證不足被駁回上訴。

如此看來,這件事完全就成了糊塗賬,李楓和郭敬明的說辭也都成了自說自話。但不管怎麼說,這件事對郭敬明的影響都是大過李楓的,畢竟郭敬明的名氣更大一些。可惜的是,郭敬明並未對王志安的採訪請求予以迴應,否則我們就離真相更近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