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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建局等7部門聯合調查“深房理”:當事人火速解散會員群,迴應稱早已在調查

作者: 鎂刻地產

4月8日17時36分,深圳市住建局等7部門聯合釋出《關於對涉及“深房理”的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的通告》。

此次聯合調查處理的部門空前壯大,包括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

局、深圳市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等7部門

在深圳市住建局等7部門釋出通知的半小時前,深房理更改了置頂微博,“剛剛收到律師通知,已經完成申請立案。最近要處理的事情較多,會少更新微博,諸位、見諒!”

晚些時候,當事人深房理獨家回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首先通告上面說的是涉嫌,是疑似,別人舉報了迫於輿論,只能讓他們調查。合夥買房和代持買房都不違法的。還有第四條涉嫌虛假廣告行為,前段時間就已經在調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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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夜解散“深房理V+會員群”

而在通知釋出的40分鐘後,下午18時16分,深房理會員群有群友釋出訊息稱,“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本群解散,或重新拉群;大家清除一下聊天記錄。”

而原本按照“深房理V+會員群1~6”命名的群名,直接改為了“聊天群”。

深圳住建局等7部門聯合調查“深房理”:當事人火速解散會員群,獨家迴應稱早已在調查

圖片來源:新浪微博使用者@深房理裝修隊003

在這條置頂微博下,鐵粉和V+會員未再罕見地整齊排隊評論“支援理總”“身正不怕……支援理總”而是出現了“估計很快這個號就沒了”、“涼涼了”等另一種評論聲音。

這次事件的導火索,源自深圳市住建局一則帶有舉報投訴受理方式的公告。

此後,新浪微博使用者@深房理裝修隊003一次性公佈深房理搖籃會員合夥炒房102份炒房材料將輿論引至高點。《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與@深房理裝修隊003取得聯絡後獲得了該份資料包。

透過一一查閱發現,102份炒房資料均來自於深房理V+會員群;102份截圖資料時間多為去年,截圖資訊中,有V+會員有資金無購房名額找代持人,有V+會員有三成或五成名額,但缺少購房資金,在會員群尋找資金合夥人;

其中也不乏來自瀋陽、上海等非深圳本地購房者,從外地奔赴而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下稱NBD)採訪了最初發出102份炒房資料的深房理裝修隊003,同日,記者也採訪了再次陷入輿論中心的關鍵人物深房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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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房理獨家迴應“102份炒房資料”

NBD:

如何迴應近日網上曝料關於“深房理團伙騙取經營貸用於炒房”?

深房理:

我真搞不清楚他那些所謂的證據是哪兒來的,曝料嚴重不實,我已經找律師起訴他了。

NBD:

截圖資料顯示來源是你的v+會員群。

深房理:

他爆完後我專門查過,我都沒查到的東西,他擱哪查到的?

粉絲提供的能提供出來那麼多群?這也不現實。因為你(會員)就最多在一個群裡面。

NBD:

102份資料裡有些是V+會員5群、6群,但幾乎都提到了“全程有理總、小漁或圓爸把控”……(被打斷)

深房理:

誤會。首先我質疑資料的真實性,半年一年前群裡的資料怎麼會有他們?近期的為什麼他不發?就是為了要我找不著。

到底資料是做出來的還是真實存在的存疑,因為我沒找到,所以我覺得他做的可能性很大。

NBD:

如何解釋多個深房理V+會員群的截圖中合夥買房、過戶完後分享抵押貸、信用貸等資訊?

深房理:

合夥買房,比方說我想買個房子,看這房子挺好,差個幾十萬,我說給你點好處,

法無禁止皆可為,這是我們法律的精神。他非得說人家合夥,人家錢是怎麼來,什麼經營貸,我就不相信了。

NBD:

起訴深房理裝修隊003有勝算嗎?會擔心像起訴魏靜(微博@7蟹姐姐)一樣被全部駁回嗎?

深房理:

駁回我有什麼辦法。但至少我可以問心無愧地去告他們。無論是魏靜還是裝修隊,他們也鬧了這一兩年了,如果有實錘的問題,他們應該可以告我。

雖在採訪中深房理有迴應鎂編稱,“到今天任何網上也沒流傳過一段話,說我告訴大家要怎麼、用什麼去買房這個事”。

不過鎂編從獨家獲悉的一份原告(深房理)與被告(魏靜)名譽權糾紛判決書中瞭解到,事實還有另一面解釋和可能性。

而此刻,隨著102份材料的全面曝光以及有關部門的深入調查,有關深圳樓市違規炒房、聯手操控房價、“殺豬盤”等內幕,也許會漸漸浮出水面。

每經記者將持續關注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