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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而殘酷的先秦規矩:有些高尚的做法,如今被誤解為愚蠢

如今,人們面對社會上一些令人反感的現象時,或許不由自主就會說:這事兒要擱以前,想都不敢想。實際上,每個時代都有它的進步與侷限,以客觀地眼光去審視不同的時代,我們會從其中獲得不同的教訓。舉個例子:在古代,天子和達官顯貴出巡,平常百姓自覺迴避,前者儘量不擾亂後者的生活,後者也試著不衝撞前者的威嚴。這種默契令人讚歎,但也通常被視為封建社會腐朽階級制度的體現。當今社會提倡人人平等,在公眾的縱容下,搶道、霸座、插隊甚至是碰瓷等現象反倒是屢禁不止了。

偉大而殘酷的先秦規矩:有些高尚的做法,如今被誤解為愚蠢

正如老生常談的那樣,事情總有兩面性;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優缺點,就拿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先秦時代來講,“規矩”是當時的人們最恪守的準則,人人都以爭當“君子”為榮。做事可以狠,但必須佔道理;若是不佔道理,自己覺得對不起自己的底線,哪怕做某件事是為了民族大義,那麼君子恐怕也會讓自己承擔一定的懲罰來彌補內心的愧疚。這樣的價值觀令人敬佩,但說來也讓人毛骨悚然,難以理解。這篇文章,咱們就通過幾個例子,看看先秦的君子們是如何捍衛“規矩”的。

我們先來講講一位名叫要離的吳國壯士的故事。

古人早有勸誡,切勿以貌取人,恐怕說的就是要離這樣的人。要離其貌不揚,看上去甚至有些乾癟,但他卻是個劍術大師。要離為人光正且十分硬核,當時,吳國有位名曰椒丘欣的勇士,此君一看就是勇武無比之人,他威名遠播也洋洋得意,經常在眾人面前炫耀。有一天,椒丘欣又在一群人面前裝逼,不巧的是,要離也在其中。後者淡淡地說了一句:別吹了,你也不過如此,低調點不行嗎?椒丘欣勃然大怒,揚言晚上就要去砍了他。哪知要離也懶得跑,乾脆把自家大門開啟,坐在屋子裡等仇家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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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人見面分外眼紅,椒丘欣一進門就把劍架在要離脖子上,不過他也挺懂規矩,知道不能無緣無故亂殺人,於是惡狠狠地說:我殺你是因為你犯了三個該師的錯。其一,當眾讓我難堪;其二,知道要死卻等死;其三,死到臨頭了還不知道關門,簡直找死!雖然話說完了,椒丘欣也並不急著動手,還給要離留了反駁的機會。果然,要離不慌不忙地說:“我沒‘三該死’,你卻有‘三不肖’,知道嗎?當眾受辱不敢當場解決,還要半夜跑到這裡來撒火,此為一不肖;把劍架在老子腦袋上,你才敢放狠話,此為二不肖;你做事如此不光明磊落,居然還有臉反過來指責我,此為三不肖。”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椒丘欣聽完,二話不說把劍收回劍鞘,恭恭敬敬地欠著身子道歉:“別人連正眼看我都不敢,您卻把我罵了個狗血噴頭,似乎還很有道理,您才是真正的勇士啊!”

如果說這件事中兩人遵守規則的做法還令人肅然起敬,那麼要離人生中最濃墨重彩的一筆就令人毛骨悚然了。要離刺慶忌是春秋末期非常著名的一個歷史事件,要離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光輝無比,他卻覺得自己十分骯髒。當伍子胥將其推薦給吳王闔閭時,他覺得自己陷入了兩難的困境:慶忌並非奸險之輩,自己去當刺客下黑手並不十分符合君子之道;而面對吳王,不殺慶忌又違反了“君君臣臣”的規矩。換個角度考慮,要離也有自己的妻兒,要是捨生取義而拋棄妻兒,他還算人嗎?結果,要離想出了一個不違反任何規矩的辦法:他讓吳王炮製罪行,將要離全家誅殺;要離帶罪投奔慶忌,一下子就獲得了對方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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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慶忌在歷史上的形象也許不甚光彩,但他也的確是個君子:要離一擊得手後,慶忌一把抓住他的腦袋,連續按進水裡好幾次。不過,慶忌沒殺要離,還吩咐手下也別殺。他給的理由令人肅然:“我倆都是天下的勇士,今天我要死了,難道還能在一天之內讓天下連續折損兩位勇士嗎?”慶忌前腳剛去,要離就要投江自盡;被救起後,他又拒絕封賞,最終自斷手足並伏劍自刎。

要離的例子充滿血腥,細看又有點變態,咱們下面要講的一對君臣卻都不是啥好貨。春秋時期的齊國明君輩出,前有意欲稱霸於諸侯的齊靈公,後有心懷壯志的齊景公,中間卻夾了個奇葩的齊後莊公(也稱齊莊公)。後莊公雖治國不見得有多高明,但馭人還算多少有點本事,然而,他卻犯了個荒謬至極的糊塗——天下女子那麼多,齊後莊公看不上,偏偏看上了大夫崔杼的夫人東郭姜。史書記載了東郭姜的美貌,雖說“英雄難過美人關”,但他在這個問題上的表現未免也太沒出息了點:堂堂一國之君,居然跟大臣的老婆搞婚外戀,更過分的是,崔杼以生病為由賴在家裡盯著老婆,齊後莊公居然跑到崔杼家裡接著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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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擺明了是齊後莊公不對,破壞了禮義廉恥的規矩,但崔杼隨後破壞的規矩更嚴重——直接把國君給殺了。顯然,崔杼對此還是心有芥蒂的:弒君之後,他特意找來史官,要他把齊後莊公之死寫成患病暴斃;若是順從,官爵財富大大地有。誰料太史伯提筆就寫下“夏五月,崔杼謀殺國君光”,崔杼一看大怒,毫不猶豫地將其殺了。隨後,崔杼又把太史伯的弟弟太史仲找來(當時的史官是世襲的),做了相同的許諾。哥哥的屍體就在一邊,哪知太史仲也是個硬脖子,提筆寫下了同樣的話。崔杼殺了太史仲,又把三弟太史叔找來,威脅道:你可想好,你倆哥哥不聽話,這就是下場。太史叔義正言辭地回擊:“按照事實秉筆直書,這是史家應當恪守的規矩;與其失職,還不如一死了之!”說著,太史叔又在竹簡上寫了相同的話。

即便是崔杼性格乖張,權勢熏天,看到這種情況也被震住了,轉而深深嘆氣。史官們前赴後繼地以生命捍衛規矩,最終,崔杼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罪行被載入史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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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例子一個殘酷一個悲壯,下面咱們講個輕鬆點的。歐洲歷史上有個詞曰“紳士戰爭”,實際上,先秦時代早期,諸侯之間的戰爭比紳士還要紳士。如果一個國家要打另一個,事先一定要先奉上戰書;戰書語氣還一定要恭敬客氣,不能像明清皇帝那樣居高臨下威風八面的宣戰詔書,那會兒的戰書簡直就像請柬,類似於“鄙國想找貴國打一架,不知道貴國有沒有時間”云云。一旦約仗成功,雙方還要選好地點和自家軍隊的方位,派兵列陣時且不可越界。當然了,“兩國交戰不斬來使”也是相當出名的規矩。據說,戰俘中只要有人有一根白頭髮,那麼戰勝國都要將其釋放。《左傳·僖公二十八年》中有個典故叫“退避三舍”,雖然它總被當成一個典型被反覆提及,但從某種程度上說,典故的主人公晉文公的做法反而是高尚的,而楚軍也只是跟著晉軍一步步後撤,沒有半路搞偷襲,白白錯失軍事良機,等著晉文公履行了承諾,反過頭來吊打楚軍——這雖然看起來有點蠢,但難道不也十分高尚嗎?

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待歷史,總能看到歷史不同的姿態,這也許便是它最迷人的地方了。若換個角度來看,先秦時期的諸多奇謀妙計,其中的一部分實際上就是對當時人們約定俗成的規矩的突然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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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但這個問題也要辯證地看。我們不該將“規矩”視為“教條”,而是更適合將其看作一條底線。若先賢們一早就能接受在底線之內變通的道理,恐怕就不會出現諸多類似於“要離請君弒殺妻兒”的慘劇了。好在先賢們很快就想明白了這一點,先秦早期令人有些畏懼的“規矩”,因為變通而變得更加使人敬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