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愛錯人很累,可我就是放不下”

“愛錯人很累,可我就是放不下”

文/隨心

在情感諮詢裡,我常常遇到這種人:

在一段糟糕的關係裡被百般折磨就是不放手,哪怕對方已經轉身走了,他們也要堅持到底,還美其名曰這種行為是——愛得深,放不下。

其實,他們不懂,

分手後還一直留在原地死守的人,多半都是在自我感動罷了。

明知二個人不合適,明知繼續糾纏傷害的是自己,可他們就是能憑本事不放手。

不放手的原因有四個:

一、不甘心,覺得自己已經付出那麼多,放手等於吃虧。

二、犯賤心理,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

三、自欺欺人,還沉浸在過去的美好裡不願醒來,無視當下的不好和傷害。

四、自卑心理,覺得失去這個人,自己也不見得就能找到更好的。

基於以上種種,他們常常對自己進行“自我催眠”,給自己灌輸一個“我非他不可”的執念,他們甚至還常常被自己的這種“一往情深”而感動。

可到最後,他們除了遍體鱗傷之外,什麼也不會得到。

“愛錯人很累,可我就是放不下”

01

不合適的人,繼續糾纏也不會突然變合適!

王先生分手三個多月了,卻依然每天無時不刻就會想起前女友。

儘管王先生知道前女友有很多缺點,拜金,愛慕虛榮,心機深,脾氣暴躁,沒學識,喜歡和其他男人曖昧等等。

偏偏,王先生就是被吃得死死的。

二人戀愛了半年,經常一言不合就吵架,吵得兇的時候,性格偏激的女友甚至會割脈,以死相逼。

後來,女方因為受不了二人總是吵架,選擇分手。

前女友搬走後,王先生開始覺得周身不自在,最後他得出一個結論,自己真的愛上對方了。

之後,王先生開始挽回對方。

本以為自己只要獻獻殷勤就能打動對方,卻不料,對方見王先生示好的姿態越來越低,就變本加厲折磨他,既不同意複合,又時不時給點念想,又在王先生以為看到希望的時候,和其他男人打得火熱,以此打壓王先生。

為此,王先生一度被折騰得意志消沉,對什麼事都提不起勁來。

我問王先生,為什麼不爭氣點,非要吊死在這顆樹上?

王先生就一直強調,自己只是需要時間。

可每次說完信誓坦坦的話不到半天,他又跑去關注前女友的抖音發了什麼。

即便微信和電話早已被對方拉黑,王先生還是鍥而不捨堅持聯絡對方,哪怕人家不迴應,他也堅持換其他號碼聯絡。

王先生就這樣一邊強調自己想走出來,一邊又繼續每天圍繞著對方的世界轉。

在王先生這個案例裡,王先生就是典型的“在一段糟糕的親密關係裡自我感動”。

首先,王先生和前女友只戀愛了半年,戀愛過程中雙方也是吵架居多。加上,戀愛期非常短,彼此也沒有任何患難與共或同甘共苦的經歷,雙方可以說,還談不上有什麼感情基礎。

其次,二人之所以分手是因為雙方一直吵架,處得不愉快才分的手。之所以不愉快,自然是雙方的性格性情不合適,才會在相處過程中一直無法融洽。

最後,前女友離開後,王先生突然總結出自己愛上對方了,這個總結也並沒有很好的根據,反而更多像是王先生潛意識裡,對親密關係的解散,喪失了主動權的不滿。

換句話說,就是不甘心被拋棄的人是自己。

這也是後來,王先生在挽回過程中,會產生“越得不到,就越想征服”的心理。

其實王先生不懂

,強扭的瓜不甜,不合適的人,再繼續糾纏也不會突然變合適。

“愛錯人很累,可我就是放不下”

02

不愛的人早已離開,你卻還在耿耿於懷

孫女士20歲就嫁給了一窮二白的前夫。

婚後,孫女士連生了二個孩子,考慮到經濟問題,丈夫選擇外出打工,孫女士則留在老家帶孩子。

小兒子才3歲的時候,孫女士就發現丈夫有出軌跡象。

為了保住婚姻,孫女士把二個年幼的孩子交給婆婆,來到丈夫身邊守住他,可即便人就在眼皮底下,丈夫照樣和別的女人曖昧不清。

有一次,孫女士抓到丈夫和其他女人約會,惱羞成怒的丈夫乾脆揚言要離婚。

一聽要離婚,孫女士馬上就慫了,從此對丈夫的行為敢怒不敢言。

不久後,孫女士又被丈夫打發回老家帶孩子。

一年後,丈夫再次向她提出了離婚,且這次,丈夫堅持要為了情人離婚。

孫女士努力挽回,耗了二年終究還是被逼離了婚。

離婚後,孫女士還是一心一意堅持要復婚,還覺得自己之前答應離婚是一時腦子進水了,她一直覺得只要丈夫玩夠了,自然就會迴歸家庭的。

加上後來丈夫和情人也分了,就更加堅定了孫女士要復婚的決心。

就這樣,孫女士又等了三年。

可丈夫對復婚的態度一直很敷衍,一方面讓孫女士再等他幾年,一方面又繼續和其他女人鬼混,孫女士也知道丈夫在敷衍自己,卻還是堅持要繼續等,還一直強調只要丈夫不另娶,她就會一直等下去。

有人說,愛情最殘酷的地方就在於,不愛的人早已離開,你卻一直還留著原地耿耿於懷。

可你再耿耿於懷,又改變得了什麼呢?

“愛錯人很累,可我就是放不下”

03

錯的人,你再心存僥倖一萬次他還是錯的!

許小姐和男友戀愛了十年,因男友家人一直反對而婚期一拖再拖。

一年前,男方承受不住家裡的壓力,和許小姐分了手。

許小姐很難過,碰巧身邊有人追求自己,許小姐也想重新開始,就接受了對方的追求。

前男友聽說許小姐有物件了就又來求複合,許小姐覺得還是放不下前男友,二人就複合了。

複合後,男方又時不時就指責許小姐曾經背叛過自己,二人因此經常吵架,冷戰,婚期依然看不到盡頭,可許小姐還是不願意放手。

即便知道二個人已經回不到過去,可她就是沒有轉身離開的勇氣。

很多人在愛情裡,面對那個錯的人,總有那種“再等等”的決心。

因為對他們來說,放手代表“滿盤皆輸”,那過去的付出就相當於付諸流水;而繼續等,則還有“一線生機”,哪怕,這一線生機的機率非常非常低,也總好過去面對滿盤皆輸。

這就是大多數人在情感上投資裡對“沉沒成本效應”的思維謬論。

其實,愛錯人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明知愛錯了還一直在心存僥倖。

04

李宗盛曾經在歌詞裡說過:

想得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也許,我們每個人的一生,都或多或少有過這樣愛而不得、有緣無分的愛情吧!

曾經愛過卻不能攜手到老,看似遺憾,其實恰恰說明大家的不合適。

假如不是不合適,二個人又怎會走不下去呢?

知乎上曾經有人問: 二個人走不下去的理由是什麼?

其中有個高贊答案是這樣說的:

所有走不下去的理由,歸根到底: 不是不夠愛,就是愛得不夠。

假如,二個人足夠愛,那些什麼父母反對,三觀不合,沒車沒房,遇到的時間不對等等等,統統都不是不能在一起的理由。

只有不夠愛,你們之間才有那麼多不能結合的理由,也只有還不夠愛,你才會覺得Hold不住對方,對方也才不願意去為你改變和努力。

最後,

放不下一個不適合的人,也不見得你還有多愛他,多捨不得他。

很多時候,你放不下的不過是那些美好的過去,以及你還沒遇見對的人。

正如張小嫻說過的,

所謂的放不下,不過是時間還不夠

,新歡也還

沒到

罷了。

作者:隨心,心理諮詢師,法學/心理學專業,喜歡把生活過得浪浪漫漫的女子,愛好寫作,會做美食,喜歡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