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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男子因涉嫌強姦幼女,出獄即被二次抓捕,無縫連線

導讀:因涉嫌強姦幼女,男子剛踏出監獄大門,就被等候多時的刑警抓捕!

海南海口:男子因涉嫌強姦幼女,出獄即被二次抓捕,無縫連線

《人民的名義》中有這樣一個場景,喜歡學外語的陳清泉被釋放,甚至沒來得及走出審訊室,隨即就被另一部門逮捕,前後無縫連線,成為全劇最搞笑的橋段之一。

藝術來源於生活,這種頗具戲劇性的橋段在現實生活中是存在的。

3月17日,海南海口美蘭監獄門口就發生了這樣的一幕。

因犯故意傷害罪服刑期滿出獄的王某某,剛踏出監獄就被等候已久的刑警二次抓捕。

海南海口:男子因涉嫌強姦幼女,出獄即被二次抓捕,無縫連線

此前,罪犯王某某因為犯故意傷害罪入獄。在此期間,民警發現該犯罪嫌疑人疑似跟一起強姦案有關。

經調查發現,王某某在2021年期間,曾與一名未滿十四歲的幼女發生性行為,致該幼女懷孕。王某某涉嫌強姦罪,但人正在監獄服刑,所以只能在其刑滿出獄後再對其採取措施。

於是就發生了這樣的一幕,王某某剛踏出監獄的大門,就被等候已久的刑警二次抓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罪可根據作案手法、受害者人數以及受害者的受迫害程度,對犯罪嫌疑人加重刑罰,最重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海南海口:男子因涉嫌強姦幼女,出獄即被二次抓捕,無縫連線

電視劇很好笑,但現實生活中發生這種事兒卻一點都不好笑,輕描淡寫的一篇新聞,背後卻是受害者悲慘的人生。如今這個結果,也算是惡有惡報,法網終究難逃。

問題是,這種人該不該被放出來,如果刑滿出獄之前沒有及時發現他的犯罪證據,恐怕此人必將為禍人間。

這不得不令人想起了韓國那起最著名的素媛事件,因為拍成了電影,罪犯趙鬥順人盡皆知。

2008年12月11日,56歲的趙鬥順,對一名只有8歲的女孩下手了,手段極其殘忍,導致女孩身體永久性受損,心靈受到極大打擊。

海南海口:男子因涉嫌強姦幼女,出獄即被二次抓捕,無縫連線

真實的犯罪過程,比電影中呈現出來的殘忍得多,這也是為什麼女孩會骨折、器官會損壞,終身喪失了生育能力的原因。

女孩經過八小時的搶救,保住了性命;而罪犯經過自己的無恥辯護,也保住了性命。

被捕後,一口咬定自己是無辜的,否認犯罪事實,之後終於鎖定了證據,他依然堅持自己無罪,甚至以喝了酒神志不清的藉口為自己辯護,稱當時記不清發生了什麼。

可笑的是,法官竟然採信了他的理由,認為他是因醉酒喪失自主能力,僅判了12年有期徒刑。更可笑的是,這樣一名罪犯,是有17次前科的,出獄後還能享受補貼,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

人性使然,犯罪是永遠無法徹底消滅的。既然無法徹底消滅犯罪,那就嚴刑峻法,對善良之人給予足夠的寬恕,對邪惡之人,不留任何一絲喘息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