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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文化是人們生活的方式”,泰勒“文化,或文明”,何為文化

“文化”是一個古老的詞彙,最早的“文”和“化”是分開使用的。“文”通“紋”,指各色交錯的紋理,“化”的含義就是造化、教化的意思。“文”與“化”合起來使用,最早可見於《易經》:“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胡適“文化是人們生活的方式”,泰勒“文化,或文明”,何為文化

首先,我們看一下中國的學者對文化有著怎樣的界定?

梁漱溟先生認為:“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人類生活的樣法”。梁啟超說“文化者,人類心能所開釋出來有價值的共業也。”馮友蘭先生說:“中國文化就是中國之歷史、藝術、哲學......之總合體;除此之外,並沒有別的東西,可以單叫做中國文化”。

接下來,我們再看一下西方的世界中的“文化”的變遷。

起初“文化”與種植莊稼、飼養動物等農業活動有關,主要指“耕耘”土地或“種植”植物的含義。18世紀以後,文化逐漸引申為心智教養和個體能力的修煉和培養,再後來就延伸到整個社會的文化培育。18世紀末和19世紀,文化逐漸取得了它的現代意義,先是啟蒙思想家對文化的內涵予以揭示,把文化理解為社會的文明、個人的完善和社會的風範等,直到1781年泰勒的《原始文化》出版,把文化定義為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慣等社會成員所獲得的能力、習性的複合整體。這樣,文化就既包含科學、藝術、宗教、習俗等社會的精神文化方面,也包括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組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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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比較中西文化的概念

,就會發現他們都突出了文化的“人為”、“後天”的性質,也說明了文化是需要“培養”和“教化”的,也就是說不是自然而然而是有意為之並努力為之的。其中,中西文化也有各自的特點,像如中國文化一開始就把文化定義為人的精神領域,強調人區別與動物成為人的特殊性,強調文化對人的重要性。西方文化則是從物質生產出發,他們是一種籠統的文化觀。

透過以上分析,我們對“文化”的概念有了整體的把握。面對這麼一個人人都在使用卻又都說不清楚宏大的概念,如果不從細微處找到一個切入點,似乎我們根本無法全面深刻地理解它,我們到底應該如何理解“文化”?在日常生活中,文化概念使用廣泛。比如有文化的人、物質文化、精神文化、飲食文化、服飾文化、建築文化、旅遊和交往文化等。為了能在本質上把握文化的含義和重要性,

下面,分析幾種比較有影響的文觀點:

胡適“文化是人們生活的方式”,泰勒“文化,或文明”,何為文化

一是在文明意義上理解文化。

主要代表是英國人類學家泰勒給文化的定義。愛德華.泰勒在1871年發表的《原始文化》一書中,從總體上給文化進行了界定:“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上來說,是包括全部的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作為社會成員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習慣的複合體。”這個界定,被後來的學者普遍認可並一直沿用下來,成為人們公認的使用最多的最基本的文化概念。梁漱溟先生在《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中,把文化理解為人的生活方式,是一個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基礎上,梁漱溟把文化歸納為三個方面:一是精神生活方面,如宗教、哲學、科學、藝術等。二是社會生活方面,如社會組織倫理習慣政治制度及經濟關係等。三是物質生活方面,如飲食、起居及種種享用等。這些不同表達,都是從總體上對文化的概括,沒有揭示文化的本質,是一個太廣泛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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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把文化理解為自覺的精神和價值觀念體系。

這種理解主要來源於《辭海》的文化定義:“從廣義來說,指人類社會實踐過程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從狹義來說,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組織機構。”如果說廣義的文化因為太過廣泛很難說明問題,那麼,狹義的理解則更容易界定和說明文化的特質。所以,很多人在狹義的意義上理解和使用文化。比如美國著名學者亨廷頓在《文化的重要作用》中就持有這樣的觀點。他認為,“文化”一詞,儘管在不同的學科和背景下有不同的含義,但它常常用來指一個社會的知識、音樂、藝術、和文學成品。他反對把文化理解為無所不包的東西,文化若是無所不包,就什麼也說明不了。因此,他認為,文化特指人們的主觀方面,即一個社會中的價值觀、態度、信念、取向以及人們普遍持有的見解。從精神和觀念的層面來界定文化,應該說是抓住了文化的核心,反映了文化的實質,包含著很大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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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把文化理解為人所特有的生存方式或生活樣法。

中國近代史上著名學者胡適和梁漱溟先生都持這樣的觀點。胡適把文化定義為“人們生活的方式”,梁漱溟也認為文化是一個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不過是那一民族生活的樣法罷了”。龍應臺沒有給文化下定義,但她認為,文化就是你的生活,怎樣生活就有怎樣的文化。作為一種生活方式,既有內在的價值觀和思維方式等內在的文化要素,也有習慣、風俗、行為方式等外在和物質的東西。我們可以說,文化確實存在並內化於心並外化於人們的生活方式之中,它對人們的生活方式有很大作用甚至是決定的作用,而生活方式也是文化的最深刻體現,但文化並不直接就是生活方式或生存方式,生活方式是文化長期的積累、內化而形成的。生活方式是文化的結果而不直接就是文化,所以這種觀點也有侷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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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把文化理解為是在社會化過程中獲得的素質、能力與行為習慣等

。此種觀點認為文化就是人通過後天的教育、學習和培養而獲得的基本素質和教養。這種理解主要強調的是文化的教化作用。我們把沒有受過教育的未開化的人稱為野蠻人或沒文化的人,把受過教育的人稱之為開明的(開化的)人或有文化的人。我們今天仍然把受教育說成是“學文化”,把受過教育的人說成是“有文化”。中國傳統文化也是在這個意義上理解文化的,所謂的“倫理教化”就是這個意思。這種文化理解強調文化對人的生存的規範和教化作用,重視傳統、習慣、風俗、禮儀等傳統的和歷史的內涵。我們說,這種在教化意義上理解的文化,當然有其合理性。但是,這種理解還只是抓住了文化的一個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並沒有抓住文化的本質,不能有效體現文化的創造性和主動性,沒有揭示文化與人的存在的密切相關性,也不能反映文化的多方面特徵。

綜上所述,並沒有一種觀點能夠準確地解釋“文化”的實質,多以我們還需要對文化概念和文化實質進行深入的分析和理解。

參考資料:《人的文化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