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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故事:陰司救父

二郎神,也稱灌口神,郎君神,又稱二郎顯聖真君。二郎神文字記載最早見於唐代崔令欽《教坊記》 ,於宋代開始記載入史書。二郎神通常叫做楊戩,他公平正義,力大無窮,變幻莫測,有七十二變(八九玄功),額間有第三隻神眼,身後緊跟哮天犬。三隻眼是二郎較為明顯的外觀特徵之一,二郎神中間的眼睛是立著的,功能:天眼,就像上天的眼睛一般,邪惡無法可逃。今天,小編為大家講一個二郎神為民伸冤的故事。

明朝萬曆年間,東阿縣人李方正,他的父親名叫李亮,生性憨厚朴實。父親生前因和同鄉富戶楊某有過節,楊某死後,父親也病了。生命垂危之時,對兒子說:“楊某現在用錢買通陰差要拷打我……”話未說完,就渾身紅腫,呼號著死去了。

民間故事:陰司救父

當時兒子李方正才十七歲,他悲憤異常,傷心地吃不下飯,說:“我父親一輩子與人為善,現在被鬼欺凌,我要到陰司為父伸冤。”七天不吃不喝,時而坐著時而站著,樣子很發痴,原來靈魂已離體而去。

剛出門,李方正不知道往哪裡去,只見路上有行人,就打聽。不久來到縣城隍的府衙,他父親已被押在獄中。到了獄門,遠遠望見父親倒臥在那裡,樣子很狼狽。見到兒子潸然淚下,說:“楊某買通城隍,日日對我施加刑罰,腿腳都打斷了。”李方正憤怒之極。到縣城隍那裡去伸冤。縣城隍收了楊某的禮金,對李方正的申訴,以證據不足駁回。

民間故事:陰司救父

李方正的冤屈無處訴說,就又在黑暗中奔走了一百多里趕到郡城,將此事上告到郡城隍。拖了半個月,才見審理。郡城隍打了他一頓,依然將此事交回縣城隍審理。縣城隍對他施加各種刑罰。怕他再上告,就派差役押送他回家。送到後差役離去,李方正不肯回家,就又脫身打聽到閻王殿中,狀告縣城隍和郡城隍,說他們貪汙受賄,濫施刑罰。閻王立即將有關人員傳來作證。那兩個官員就暗中派心腹和李方正交涉,要他息訴罷訪,答應給他千金,並赦免他的父親。但李方正不答應。

父親也勸兒子就此罷手。但是李方正不同意。於是縣城隍和郡城隍就暗中送了厚禮給閻王。到了審案這一天,閻王不容分說,就下令打他二十大板。李方正厲聲喊道:“我有什麼罪?要打我,一定是因為我沒錢。”閻王更加惱怒,下令把李方正扔進火海。兩個鬼差不容分說把李方正推進火海。把他燒得骨黑肉焦,痛不欲生。閻王問:“還敢再告嗎?”李方正說:“大冤未伸,此心不渝,要說不告,是騙你閻王,非告不可!”

民間故事:陰司救父

閻王問:“告什麼?”回答說:“縣城隍,郡城隍,還有你閻王,一塊兒告!”閻王大怒,下令讓他下油鍋。在油鍋裡李方正痛得死去活來。閻王又問他,他怕再受刑罰,就假裝回答說:“不告了。”閻王便下令立刻送他回陽間。兩個鬼差送他回家,走到一個村子,有一戶人家房門半開,鬼差帶著他一塊到門前休息,李方正坐在門檻上,趁他不注意,鬼差就把他推到了門裡邊。

李方正大吃一驚,仔細一看,自己竟成了剛出生的嬰兒,很憤怒,奶也不吃,啼哭不止,三天就死了。他忽然想起灌口有個二郎神,長著三隻眼,為官正直,於是就打聽著往灌口方向走去。到了灌口,二郎神接見了他。他向二郎神訴說了自己的冤屈,二郎神張開天眼。然後說:“你和你父親確實是冤屈的,我這就為你們伸張正義。”李方正跟著二郎神來到一座府衙,見父親和楊某都在。過了一會兒,來了一輛囚車,從囚車上又走出幾個犯人。竟是閻王、郡城隍和縣城隍。當堂審訊。李方正所說句句屬實。三位犯官渾身發抖,就像趴在地上的老鼠。

民間故事:陰司救父

最後判決如下:閻王、郡城隍和縣城隍貪汙受賄,濫施刑罰,免去官職,削職為鬼,各打一百大板。楊某賄賂官吏,欺負良善,將他陽間的財產盡數沒收,補償李家。李亮蒙冤受屈,性格善良,再賜給陽壽三十年。便派兩個神送父子二人回陽間。到家以後,李方正先甦醒過來,叫家人開啟父親的棺木,屍體僵硬冰涼,直等了一天,才漸漸甦醒過來。

從此以後,李家日益富足。而楊某的子孫卻衰敗了。家產漸漸被李家所收購。同鄉人有買楊家田產的,夜間夢見神人斥責說:“這是李家的東西,你不得佔有!”開始還不相信,等種了以後,終年沒有一點收成,於是再賣給李家,便獲豐收。李方正的父親直到八十四歲才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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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陰間公正無私,從這個故事中可以看出,陰間也不是一片淨土都是李方正的孝心感動了田地,幸好陰司有二郎神伸張正義。李方正的孝心和毅力,天地可鑑呀!

本故事為原創民間故事,在於藉故事以明理,藉故事以化人,借鬼怪喻古今,請不要與封建迷信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