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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男透過境外軟體走私迷藥,構成走私毒品罪被判處拘役

IT男透過境外軟體走私迷藥,構成走私毒品罪被判處拘役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李菁

12月16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虹口區檢察院”)召開促進寄遞行業健康發展新聞釋出會。

澎湃新聞記者從會上獲悉,2017年至2021年11月30日,虹口區檢察院共辦理利用寄遞渠道實施毒品類犯罪案件93件109人,利用寄遞渠道實施槍支類犯罪案件35件36人。

兩類犯罪案件呈現出以下特點:一是寄遞違禁品犯罪型別主要集中於寄遞毒品、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案件。二是寄遞違禁品犯罪數量呈明顯增長態勢。三是寄遞違禁品犯罪危害嚴重,以寄遞毒品犯罪案件為例,由傳統的冰毒、海洛因、大麻等轉向新型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四是寄遞違禁品犯罪查辦難度加大,不法分子利用寄遞渠道實現人貨分離、人資分離,並透過境外聊天軟體、虛擬貨幣支付平臺等方式隱匿罪證。

虹口區檢察院介紹了一起走私毒品典型案例。

該案中,被告人方某為男性,35歲,繫上海某外資公司的軟體工程師。方某透過“推特”等境外社交軟體,獲知溴替唑侖等精神藥品可以用於迷姦等違法活動,遂點選瀏覽,並在對方的提示下下載一款叫“電報”(telegram)的聊天軟體,與身在國外的“阿明”等人取得聯絡,購買了溴替唑侖片劑、地西泮針劑等國家管控的精神藥品,並透過郵政快遞渠道寄至上海居住地。後方某再次從“阿明”處購買溴替唑侖、咪達唑侖等精神藥品,為逃避海關查驗,要求對方郵寄至住所附近的蜂巢櫃,並且虛構了收貨人名字,謊稱維生素名義報關,仍被海關發現並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偵查後移送虹口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經審理認定,方某構成走私毒品罪,判處其拘役刑罰。

檢察機關介紹,溴替唑侖、地西泮、咪達唑侖這類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既是可能致人上癮的毒品,同時也可能是治療失眠、抑鬱的良藥。

該案中,檢察官調取了方某手機,並委託技術部門對其中的聊天記錄、購買記錄等進行提取,經分析發現方某在聊天軟體中加入了多個交流迷姦、迷玩的群聊,還有與他人交流在他人身體使用上述藥品的心得體會,據此斷定方某並非是為了醫療目的而購買這類藥品,應當以走私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檢察機關表示,即使是作為醫療用途使用,非法走私上述藥品,數量超過合理使用限度的,仍可能觸犯法律,追究走私違法犯罪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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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