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網路覆蓋了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賭博也從線下發展到了線上。
以前最少也得召集三四個人才可以開始的賭博,現在只需要一個人、一部手機
,連上網路就可以輕鬆完成。
許多人不理解,為什麼有人
一旦沾上網路賭博就再也無法走出
,看了下面這個案例,或許你能感受到
網路賭博有多可怕
。
小軍是河南省開封市的一名個體戶,自己開了一家汽車美容店,因為經營得當,生意很火,賺了不少錢。
小軍的店裡每天都有好多人來做汽車貼膜、內飾翻新等,他經常和車主一起吹吹牛、聊聊天。久而久之,小軍發現,有些車主在手機上玩棋牌遊戲,比如
真人百家樂、彩票等
,都是小軍熟悉的模式。而真正吸引小軍的,還是這種遊戲的一個特點,那就是——
贏了可以隨時提現
。
抱著試試玩的態度,小軍充值了1000元,玩得十分
小心翼翼
,
不到半個鐘頭就贏了6000多塊錢
!小軍激動地試著提現,還真的是
一秒到賬
!
第二次,小軍又充值了1000元,再次贏了7000塊錢。之後的三四天,小軍每天都會玩,雖然有贏有輸,但總體還是贏的,短短几天時間
就贏了六萬多塊錢
,這讓小軍大呼過癮。
萬萬沒想到,到了第六天……前幾天贏的六萬塊錢一下子全
輸進去
了!
本來這六萬塊錢也不是自己的錢,輸就輸了唄,如果小軍
懸崖勒馬
,還是可以
全身而退
的。無奈小軍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拿出自己的
兩萬元積蓄再次充入了遊戲
中,結果……又
輸
了。
輸了這兩萬元后,小軍開始
不淡定
了,這可是自己辛辛苦苦、起早貪黑賺的
血汗錢
,必須要贏回來!但不管怎麼玩,小軍
再也找不回最初的感覺和運氣
了,從兩萬輸到
五萬、十萬、十五萬、二十萬
……不知不覺,小軍越陷越深,已經輸進去了
三十萬
元!這三十萬元裡,有二十萬都是小軍透過網路貸款平臺
借貸出來
的……
面對網路貸款平臺每天的催債,小軍生意沒心思去做了,老婆要跟他鬧離婚,車子和房子也早已抵押出去。但小軍依然選擇
繼續賭
下去,他頑固地認為,賭下去還有
翻身
的可能,不賭真的沒辦法了……
終於,網貸平臺的催債電話打到了小軍家人那裡,小軍的
父親
得知後氣得
生病住院
,小軍再也受不了了,決定向警方
曝光
這個遊戲平臺……
2020年1月中旬,河南省開封市公安局接到小軍關於網路賭博平臺的舉報,因案情重大,警方立即抽調20餘名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破案攻堅工作。
經偵查,警方發現賭博網站背後是一個龐大的犯罪團伙,該團伙人員眾多、手法專業、分工明確,
人員遍佈廣東、福建、貴州等地
。
經過一個月的工作,警方摸清了該犯罪團伙的運轉方式,包括
網站開發運營人員、賭博代理成員身份、賭博形式、賭資兌現方式
等情況,同時掌握了
該犯罪團伙對接境外賭場、國內招募各地代理商建立微信群招攬參賭人員
進行網路賭博的相關犯罪證據。
4月20日,開封警方組織50餘名警力,
遠赴福建
開展抓捕行動,包括主犯在內的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
對於進行過網路賭博的人而言,
微信群賭博、六合彩、 利用博彩網站賭球、以時時彩為代表的外圍彩票、真人百家樂為代表的棋牌類遊戲平臺賭博
或許都不陌生。
這些網路賭博的特點是:
1、網上投注和交易,隱蔽性強
賭博網站組織嚴密,賭場
伺服器大多設立在國外
,在境內設有
多級代理
,交易依靠內部約定俗成的暗語、行話進行,
很難被發現
。
2、宣揚網路時髦公平,誘導性強
相對於傳統的桌面賭博,參賭者誤認為網路賭博由
電腦自行運作資料
,人為操作和造假的可能性較小,所以放心投注。但是幾乎所有的網路賭博,
組織者在後臺都能夠透過技術控制的許可權,或者利用資訊不對稱進行作弊改變輸贏。
3、宣揚網路賭博合法,欺騙性強
絕大多數網路賭博都是透過
網銀支付
。不法分子利用這種手段,給參與者一種錯覺,認為既然支付途徑是合法的,那麼這種支付賭資的行為也合法。另外,有些不法分子還
大肆虛假宣傳網路賭博是一種遊戲
,是國家允許的,
欺騙和誘導一些人員參賭
。
4、投入資金難以提現,套路深
網路賭博的
伺服器隱秘性強
,參與者與組織者互不相識,甚至參與者之間也素未謀面。一旦出現較大數額提現或者莊家輸錢,
莊家直接關閉賭博平臺
,
重設IP
,另起爐灶接著騙。
5、進入賭博平臺後難退出,極易上癮
平臺制定一定規則,
誘導賭博的人越賭越有癮
,最終
輸大贏小
,再投入更多的錢進行賭博。
目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關於網路賭博部分規定如下:
1、《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路、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4、刑法第287條之二規定
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網警提醒
請不要讓慾望牽著你走。
貪慾是一切罪惡的源泉,自律是抑制慾望的堤壩。網路賭博本身也是違法行為,面對它的誘惑,請堅決說不!
圖片 | 網路截圖
素材 | 河南網警
編輯 | 王燕燕/楊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