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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婷婷工作室發聲明惹爭議,直言已經解約,但賠償金還沒有談妥

黃婷婷工作室剛剛釋出的一份宣告直接給小編看樂了,說什麼黃婷婷和絲芭傳媒已經成功解約,合約對藝人已沒有拘束力,隨後他們又表示雙方因賠償金沒有談妥,黃婷婷再度選擇上訴,但這並不影響合約終止,請恕小編直言,黃婷婷的團隊但凡有一個人不是法盲,這樣的宣告都不能被髮布出來,這是新年給大家逗樂呢?

黃婷婷工作室發聲明惹爭議,直言已經解約,但賠償金還沒有談妥

小編稍微給大家普個法,我國是二審終審制,黃婷婷不服一審賠償金的判罰,選擇上訴,但她上訴的行為就會讓一審整體變得無效,不存在一審中的部分生效的情況,按理說這是大家都改明白的一個常識,怎麼還有粉絲去相信和傳播呢?即便粉絲的年齡段偏低,也不該連如此常識化的問題都不懂。

黃婷婷工作室發聲明惹爭議,直言已經解約,但賠償金還沒有談妥

可以看到黃婷婷工作室是這樣解釋的,他們表示一審中黃婷婷和絲芭傳媒簽署的藝人專屬合約被判解除,而且絲芭傳媒和黃婷婷都未對該項判罰提起上訴,所以黃婷婷工作室認定判決已經生效,如果事情知道這裡,那這個說法沒有錯,可惜黃婷婷自己選擇了上訴,這就讓這個判罰失去了意義,因為一切以二審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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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份宣告的結尾,還寫著“請相關人員請勿混淆視聽,斷章取義”,這是何其的諷刺啊,這整份宣告都是斷章取義的結果,

還真好意思

讓別人不要斷章取義,有這樣的團隊和粉絲,黃婷婷以後真的要小心了,這簡直就是臥龍鳳雛啊,這種東西發出來之前都不諮詢一下律師的嗎?真的是重新整理了小編的認知。

黃婷婷工作室發聲明惹爭議,直言已經解約,但賠償金還沒有談妥

小編覺得這個宣告是在炒作,是在給粉絲傳輸錯誤的思想,這是不可取的,即便黃婷婷選擇撤訴,維持一審判決,但以目前為止她與絲芭傳媒的合約都是有效的,就像是離婚官司,當一方不符判決上訴後,那在他撤訴和二審結果出來之前,兩人都是夫妻關係,粉絲怎麼會連如此簡單的問題都不懂,更可笑的是黃婷婷工作室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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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小編一直都不喜歡絲芭傳媒,但就事論事,黃婷婷的工作室不太行,僅就這一次的公關手段就漏洞百出,這也就只能偏偏九漏魚粉絲,這樣的聲明發出來完全就是讓廣大網友看笑話,這是一個網路時代,藝人的公關團隊如果都是這種為了引導粉絲而不尊重法律的情況,那可真的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公眾人物要其帶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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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黃婷婷是誰小編並不瞭解,此次只是單純的點評黃婷婷工作室的這份宣告,而且小編也諮詢了自己的律師朋友,證明她們的聲明確實是不對的,至於黃婷婷為什麼解約小編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是她用這樣公關團隊,那以後的藝人生涯小編真的為她捏一把汗,說實話這樣的解約條件已經可以了,對於藝人來說越早抽身越好,有這功夫,賠償金早就掙出來了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