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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審經驗——多問幾個為什麼,須分清思維上和行為上的區別!

ID:內審師修行與實戰

“審計一定要多問幾個為什麼!”我們會經常在各種培訓或專業書籍中看到這句話。

領導們也常囑咐我們,“審計人員對任何事都要有懷疑精神,一定要多問幾個為什麼!”

“多問幾個為什麼”是我們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是否盡心盡力的一項重要標準。

擴充套件開來,任何人做任何事,其實都是需要多問幾個“為什麼”的。

這幾乎就是真理!

內審經驗——多問幾個為什麼,須分清思維上和行為上的區別!

一個例子

某部門的業務招待費超預算報銷。

我們不能只看哪個部門超預算了,然後處罰一通就完事兒了,雖然這樣做也不是不行。

但是,我們若想加深審計業務的深度,或者提升自己的見識和能力,就得了解背後的原因。

這時就需要多問幾個“為什麼?”

比如:(1)為什麼會超預算?

(2)超支的招待費是必須的嗎?

(3)為什麼沒有事前控制?部門領導和財務人員為什麼沒管控?

(4)超預算流程難道走不通嗎?OA審批流程沒有設定嗎?

(5)口頭彙報或申請為什麼不補充籤批手續?

(6)權力下放是否失控?等等。

只有多問了幾個為什麼,我們才能知道超預算不僅僅是經辦人或稽核人的問題或責任,背後肯定有其存在的原因:內控缺陷、管理問題或企業文化缺乏。

所以,在審計過程中,我們一定要多問“自己”幾個為什麼?

內審經驗——多問幾個為什麼,須分清思維上和行為上的區別!

為什麼只是“對自己問”?

雖然每項審計,我們都要多問幾個為什麼?

但這只是一個原則性的要求,是探索事實的思維方式。

而不是讓你在審計過程中,對著被審計人一直追問“為什麼?”

曾經同部門的一哥們,他很徹底地貫徹了“多問幾個為什麼”的精神。

每一次審計時,都要死命地追問別人“為什麼”。

我們經常聽到被審計單位抱怨:

“審計太強勢了,總是拿懷疑當事實!”

“非得追著我問為什麼,不查出來東西,就不放手!”

“就是想把責任安到我頭上!靠!”

雖然還原事物的事實是我們的責任,追究事物背後的邏輯也是我們的價值,但是,如果把“為什麼”當成行為方式,就有些過了!

就如這哥們一樣,人人對他不滿,無論是面談還是其它程式,配合度也低。

要知道:與被審計部門保持良好關係,是我們審計程式得以順利開展和審計建議得以有效執行的關鍵。

否則,審計人員被孤立是小,審計業務無法開展才是大事兒。

比如,那位一直問為什麼的同事,在開展審計時,就遇到了被審計人直接翻臉:“誰來審計我們都行,就是‘剛子’不能來,來了我們也不接待,你們審計要想罰我們就直接罰,我就是這個態度!”

內審經驗——多問幾個為什麼,須分清思維上和行為上的區別!

思維方式與行為方式

有很多內審同行們,確實會在審計過程中,一直追問“為什麼”,本質上並不存在惡意。

但是,在審計物件眼中,你一直是在“把他們往壞處誘導”。

我們也確實無法保證每一位審計人員都是獨立的和客觀的,總會有一部分人在面談或溝通中,主觀性地帶著暗示和引導,欲把問題引到“舞弊”上。

這樣的追問,有時是審計需要,有時是對舞弊業績的渴望,但有時,確實是職業道德問題。

如果我們直接把“多問幾個為什麼”當成行為方式,是不可取的。

是應該明確一下:

1。思維方式:我們一定要有多問為什麼的思維方式,保持追究背後邏輯和事物實質的探索和懷疑精神。

2。行為方式:不需要在言語上過度地追問,儘可能地採用多渠道證據來證明你的“懷疑”,我們是需要保持懷疑精神,但不能將懷疑精神變成對人的“懷疑”。

就算我們壓根兒沒有惡意,最後也會被其他人解讀成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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