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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順:兒子“老賴”險被拘 懾於司法“父償子債”

2018年6月21日,關嶺法院成功執行一起躲避執行案,被執行人郭某志以外出務工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在被拘前郭某志父親代其履行賠償義務。

安順:兒子“老賴”險被拘 懾於司法“父償子債”

據瞭解,2016年4月3日,繆某江駕駛摩托車載申請執行人胡某秀從花江鎮太平村往田壩村方向行駛,行駛途中與被執行人郭某志駕駛的摩托車相撞,致胡某秀受傷。胡某秀出院後將郭某志訴至法院,2016年9月21日,法院判處郭某志賠償胡某秀醫藥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共計人民幣5857。31元,判決生效後郭某志拒不履行生效判決。2017年5月2日,胡某秀到關嶺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過執行法官調解,雙方於2017年6月13日達成和解協議,郭某志當場給付執行款人民幣2000元,剩下的執行款人民幣3857。31元在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但還款期限到期後,郭某志拒不償還餘款,並外出躲避執行。2018年6月21日郭某志返回家中,執行法官得知後迅速趕往其所在地,告知其依法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郭某志聽後仍置若罔聞,並當場拒絕履行。執行法官遂宣佈對其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其父眼看自己的兒子要被拘留帶走,迫於無奈連忙向法官求情說:“你們不要拘留他了,他又沒有錢,錢在我這裡,我馬上替他還錢”。最後郭某志履行了全部案款,該案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