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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歲離婚再娶,真愛是10年前外遇物件,兒子:你離婚我就給你養老

81歲老翁為了真愛執意和陪了自己走了一輩子的前妻離婚。轉眼就和給保姆領了結婚證。得知這事後,小兒子說,想要我給你養老要麼離婚,要麼換個女人結婚,不然免談。

81歲離婚再娶,真愛是10年前外遇物件,兒子:你離婚我就給你養老

快80歲高齡的劉國政是一名退休老幹部,他一共有兩個兒子,其中最疼愛的就是小兒子。

可是到了現在這年紀,小兒子卻連續三年沒去看過他。這讓劉國政非常傷心,無奈之下只能找節目組幫忙。

小兒子劉渡見到老父親一臉淡然的神情,他說這都是老父親的婚外情導致的。

原來在08年時,劉渡就聽人說劉國政有外遇。但那會劉國政否認了他說這是無中生有的事。

結果到了2018年他就提出離婚,轉眼就和10年前的婚外情人領證了。

本來要離婚再娶,他是能理解的。但無法釋懷的是明明有外遇卻欺騙了他和母親10年,更讓人介意的是,他結婚的物件還是這女人。

所以他和劉國政吵了一架兩人斷絕父子關係,老死不相往來。

為了確認劉渡所說的話是真是是假,工作人員找到了劉國政現在的妻子張美。

她否認了與劉國政的私情,還說她前夫與劉國政是好友,經常來往。只不過2007年前夫就因為癌症過世,2008年她看劉國政一個老人住就上門做保姆。平時劉國政寫文畫畫,她就養養花。

後來劉國政離婚後,幾人的好友就建議兩人要不就領個證,這樣她也方便照顧劉國政。

她考察了一年,2019年和劉國政領了證。

對於劉國政想要小兒子養老,她認為是人之常情,也認為劉渡應該贍養劉國政。她還說可能是因為自己與劉國政領證的緣故讓劉渡誤會了她,為此她陪著劉國政去找劉渡。

哪知道劉渡知道她就是劉國政的結婚物件,立馬衝過去說要打她。

劉渡的嫂子也過來說,劉國政想要回家隨時都能回來,她們做子女的一樣給吃給住。

而且劉國政自己就有4000塊退休金,離婚時還把房子留給他住,可以說衣食無憂。可是現在房子賣掉了也沒通知兩個兒子,要知道離婚協議裡就明確說過這個條件,不能私自處理房產必須通知兩個兒子。

加上張美是第四嫁,由不得張家人不去懷疑她多次離婚又結婚的緣由。

這時張家人還拿出一張劉國政寫的悔過書,上面寫了因為出軌犯錯對家庭孩子,要改正錯誤重新過日子,日期是是2014年。

劉渡說他們從沒冤枉劉國政,當時剛好他中風,正是寫了這悔過書,他們出錢又出力,用心照顧他,才恢復過來。

劉國政不想與劉渡說這些,他把法律拿出來說事,說他現在沒違法。劉渡做為兒子有養老的義務。

張美也說現在劉國政要吃藥要降血壓的,還說劉渡既有繼承的權利就有贍養的義務。不能既享權利又不願意履行義務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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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劉渡始終一個態度,與張美斷了就接他回家。他還話說,按時間線來看,老父親70歲就變心了。明明母親小他16歲,人長得也漂亮,每天把家裡和自己收拾得乾乾淨淨。兩人雖然是二婚,但也走了大半生,劉國政憑什麼就為了心中所謂的愛情與母親離婚呢?

要說嫌母親太強勢,但那也是家庭原因導致。畢竟做為家中長子弟妹都是靠母親這個老大。

可劉國政婚後也是兩手不管家務事,什麼都丟給母親。又怎能怪母親強勢,反而為了個給自己當保姆的女人拋妻棄子。

如果是站在劉國政這邊的話,追求愛情並沒有錯。可是在還有婚姻的前提下,去追求真愛,不顧及家裡的感受,真是太不應該。

畢竟進入婚姻就是遵守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承諾,不但要對伴侶負責,也要對家庭負責,對孩子負責,同時也要起到以身作則的榜樣。

而且站在劉渡這邊,本來屬於母親與劉國政的房子也給了他居住。如果按繼承法算的話,有一半是屬於前妻的。可劉國政私自賣了房,這錢也要還一半回來。

如果劉國政有錢,能把自己養老看病的問題解決,要不要兒子養老倒也無所謂。可惜他不能也沒錢。何況還要多養一張嘴,壓力可想而知。

從這也看出,人老了,想要兒女不僅僅是履行贍養的義務,還想要盡孝,就該在自己做為父母時把責任和義務履行好的同時,也要把孩子教育好。

言傳身教就是最好的教育了,不但能做個榜樣。還必須為了做好這個榜樣不斷去讓自己更優秀。同時還得一日三省自身,哪些言行舉止不恰當,就得適時修正。

從劉渡來說,他除了介意父親結婚之人是張美外,對其他人都無所謂。這也再次驗證一件事,那就是按規則辦事。

不做違反道德的事,也不做違法的事,要對得起良心更要對得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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