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
誤
的
人生,誰偷
了
誰
的
錯,
最
終
會
在審判中
找
到答案
人生
錯
位
這個案件,能引起社會的輿論
和
關注,是
有
一定因素的,很多人
連
續打卡半年
,
以及一年多的群眾比比皆是,到底是什麼能讓人持
續
關注這件事呢?
只
因當事人的魅力?
或
者
是因為這
個
問
題
確實存在爭議點?
若
無
爭議,
在
輿論
面
前
一
敗
塗
地
,那
麼
這件事早就成了過去式的事,但
只
是因為
爭
議
存在,
而
缺
乏
實質性的證據,真相的到來,也成了最
後
的目
標
。
不可能
的
事
情
,幾乎已經成
了
定論,現在
最
大
的目標是查
清
最
後
的
責任人,就是因為現在,
無
論
是誰,過錯方都不可能主動去站出來擔責,那件事
到
底
是
誰
幹
的
?
正
是因為現在誰都沒有責任,所以
也
許這樣的原因,讓真正的責任
者
逍遙法外。
因
此
,
最
主
要
的
目
的
應該是
確
定責
任
。
以
公
共
飲
食
為
主
為
了
負
起
這
件
事的全部責任,拿著公家的錢,來賠償當事人,那麼這件事的真相何時才能出
來
,如果真的沒有
一
個
人去配合
,
把
這件事說清
楚
,那麼
究
竟
是
怎
麼
抱錯的孩子,什麼時候才能查
明
呢
?
我
想
,
那天的來
臨
,還會很遙遠,很遙遠。
這次二審,也
僅
僅
是
控
告
的隱瞞病史,不管
怎
樣
,也
不
過
是多了一個疑點,
才
能拿到賠償
數
額
的問題,但實質證據還是沒有,這個難
題
就
迎
刃
而
解
。
接
著
就
只有不
斷
的
控
告
和
不
斷
的辯
護
。要真正
的
得到答案,
最
後
在審
判
過
程
中都會
有
答
案
,那只是時間
的
問題,是不知道到時候還
會
有沒有再去關
心
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