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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水斷電、強制拆除逼遷,聖運律師助力爭250餘萬補償款

江蘇馬先生從某公司處購買的辦公場所被徵收,由於補償過少(只同意給100萬元),雙方無法達成補償協議,徵收機關竟與原權利人某公司簽訂了補償協議,又採取斷水斷電的方式逼遷,最後強拆了辦公場所。

聖運律師幫助及時取證, “以訴促談”,最終成功幫助馬先生爭取到了250多萬的賠償款。今天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有銀律師為大家解讀該案件。

斷水斷電、強制拆除逼遷,聖運律師助力爭250餘萬補償款

十幾年前,馬先生從某公司處購買辦公場地、生活用房及所屬場地,其後國土資源局發放了國有土地權證和房產證,但由於馬先生未辦理變更手續,登記的權利人均為某公司。

近幾年,因修建公路,區政府將馬先生的房屋納入拆遷範圍並進行了評估,但評估的補償金額僅有100多萬。馬先生認為補償金額太少,所以未籤補償協議。隨後,鎮政府採取了斷水斷電的措施,逼迫搬遷。

無奈之下,馬先生委託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幫助維權。聖運律師接受委託後,第一時間向當地市、縣、鎮三級政府傳送律師溝通調解建議函,啟動資訊公開程式。資訊公開的材料顯示,整個徵收專案是沒有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方案。

委託後第二天,鎮政府以未辦理變更手續為由私下與辦公樓原權利人某公司簽訂了補償協議,隨後便對辦公樓實施強拆。

斷水斷電、強制拆除逼遷,聖運律師助力爭250餘萬補償款

面對違法強拆,律師早有準備,提前指導馬先生做好證據收集工作,分別向法院提起了確認斷電違法之訴、斷水違法之訴及確認強拆違法之訴,還向鎮政府上級申請查處其強拆馬先生辦公樓的違法行為。

由於向法院提供的證據充分,足以證明政府斷水、斷電及強拆的行為違法。因此鎮政府受到了很大壓力。在開庭前,政府工作人員聯絡律師及馬先生,表達了私下和解的請求。但由於雙方就賠償金額仍有分歧,談判未能達成一致。

其後,鎮政府積極尋找談判機會,多次聯絡馬先生溝通,後在審判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一致,鎮政府支付補償款兩百五十餘萬,並由法院出具調解建議書。馬先生順利拿到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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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該案,王有銀律師表示,這一徵收專案未作出任何徵收手續,明顯是徵收機關急於推進專案進度,違反了法定的徵收程式,且補償金額過低,無法保障被徵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且徵收機關還採取了斷水斷電等國家明令禁止的徵拆方式,明顯違法。

“遇到拆遷時,應該像馬先生這樣,及時找到專業的拆遷律師,在律師指導下針對性地進行證據收集以及選擇最合適的維權途徑,從而最大限度爭取到自己合法的利益。”王有銀律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