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Ta說好吃,你就信了?!

“原價488元一位,

現在點黃車裡的連結,

128元就能買到”

“你能想象嗎,

128元,9道菜,還有甜點,

真是美食界天花板,

還不趕快下單”

Ta說好吃,你就信了?!

睡覺前刷手機,很多人會刷到一些美食探店影片。

鏡頭掃過美食,反覆給特寫,主播繪聲繪色地介紹,最後推出優惠,難免讓人心裡“種草”,想團一個套餐,找時間去店裡體驗一下。

不過,這些都靠譜嗎?

01

探店的AB面

商家這麼多,哪家好?哪家有特色?哪家有折扣?

生活在偌大的城市,不太可能全面瞭解每家店鋪。

透過使用者提供的內容,讓店鋪的特點為更多的人熟知,點評App應運而生。

近兩年,隨著短影片領域的爆發,風口開始轉變,“本地生活服務”板塊成了頭部影片平臺爭奪的焦點。

“蛋糕”越來越大,不少主播開始玩起了探店。

這本是個“雙贏”的局面:

對餐飲店來說,探店可以在短時間內聚攏人氣,解決“獲客難題”;

探店博主透過分享真實感受,幫網友“避坑”,從而獲得更多關注度,實現名和利的正向迴圈。

不過,其中一些人受到利益裹挾,開始背離初衷。

去年在北京有個博主,探店評測某款炸醬麵。在第一支影片中,該博主的點評是

“這麼貴”,“這哪是炸醬啊!沒法吃”

在第二支影片裡,他給出了截然不同的評價:

“26塊錢還真不貴”“這小醬是真棒”“像家裡媽媽做的味道。”

Ta說好吃,你就信了?!

為何如此反轉,不得而知。

如此“左右手互博”,讓網友對評價的真實性產生了質疑。

還有的博主,打著探店的旗號,向商家要錢或者要求免單,否則就給差評。

這種情緒下的測評,真實程度幾乎為零。

02

“中間商”持續賺差價

一位美食博主告訴央視網記者,探店博主和商家“唱雙簧”的現象較為普遍。

這邊一手交錢,那邊反手就“說真好吃”,照著商家給的稿子念都行,背後的利益關聯巨大。

比如,某頭部

影片平臺,粉絲數1萬左右的博主,推廣費用約為500-1000元;10萬左右的博主,價格在

3000元左右

粉絲數越多,推廣費就越高,過萬的不在少數。

高利潤之下,還衍生出“中間商”,形成組織化、規模化趨勢。

有的商業公司,也被稱為第三方機構,除了簽約、“包裝”主播外,還大量僱傭寫手,為探店主播寫指令碼和臺詞,生成內容虛假的探店影片。

很多主播就是“幌子”,背後有專業人員操作。有的商業公司甚至可以從商家賣出去的商品中抽取佣金。

整個行業雜草叢生之下,為虛假資訊買單的,最終還是消費者。

常刷到探店影片的消費者小葉(化名)告訴央視網記者,有一次她到了店裡,發現與影片裡的門庭若市完全不一樣,推薦的菜品不可口,感覺分量也少了許多,

“為了這點東西,誰會去投訴,對方也沒有造假,就是不太實誠。

探店影片,非但沒幫消費者“避坑”,卻挖了一個“更深的坑”。

在演算法、點評App,短影片平臺成為大眾娛樂生活一部分的時候,消費者依然難以獲得真實的資訊,依然要在探店影片中細辨真偽。

Ta說好吃,你就信了?!

03

探店博主,被誰把控?

在這樣烏煙瘴氣的氛圍下,消費者對探店博主、商家的信任,正在透支。

一位粉絲量超過10萬的青島美食博主告訴央視網記者,從商家的角度,僱人做探店影片,比以前讓店員四處發紙質廣告要省錢,效果還好。

“我做過探店影片,就是收錢的,但會標出來告訴觀眾。我只推我覺得好的東西,我以前也探過口味不好的店,錢我沒要,影片我也不發了。”

探店帶來的流量只是一時,要想做得長久,還得靠自身產品質量和服務。

該美食博主表示:“老百姓掙錢都不容易,你用98、128忽悠人吃些不好的東西,人家不僅罵你,還要罵店家。千萬不要拿粉絲的信任來騙錢。”

北京一位粉絲量超過60萬的美食博主表示,商家為了推廣,找人做廣告是很正常的事

其實只要明確說明是廣告,大部分人都是能接受的。

在知道是廣告的情況下,再看影片內容,可以有效降低心理預期。

避免看完影片去了,結果體驗和影片介紹的不是一碼事。但現在很多影片作者打著分享的名義去做廣告,讓人難以分辨。觀眾體驗不一樣,從而對影片作者和商家產生不好印象。”

他呼籲,探店博主應該從

“為粉絲找好店、替粉絲排雷”

的角度出發,推薦的店好、受到粉絲認可,才能長久經營下去。

最起碼也得不能昧著良心說假話。

不能啥都說好吃,不能指著一個人都不夠吃的“雙人餐”說量大,不能拿著199元的價格說只要一百多。

在他看來,治理的難度在於那些簽約公司的探店博主。“他們都隸屬於新媒體公司,從目前的環境來說,探店規範化還是一個很漫長的路。”

Ta說好吃,你就信了?!

Ta說好吃,你就信了?!

Ta說好吃,你就信了?!

04

“只要30個網紅博主,

就能打造一個網紅店。”

在探店領域有句名言:

“只要30個網紅博主,就能打造一個網紅店。”

這句話的背後,充斥著“流量崇拜”和對產品、服務質量的忽視。

健康的探店行為,是對商家的督促和約束。不用心做產品,只求一時“流量繁華”,註定長久不了。

探店博主更應該用心探“真”,而不是違心探“錢”,對釋出的內容負責,否則難逃法律責任。

Ta說好吃,你就信了?!

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主任薛軍教授接受央視網採訪時表示,探店主播收到需要宣傳推廣的商家委託,收錢做宣傳推廣,行為本身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做虛假的好評,根據我國電子商務法,涉嫌刷單炒信,炒作信用,誤導消費者,這是違法的。

這個行為對其他合法的商家來講,是不正當競爭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如果是作虛假廣告,就涉嫌違反廣告法。

違規違法者在眼皮底下起舞,平臺理應負起主體責任,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相關平臺,比如外賣平臺上發現有人請人來收費做虛假宣傳,平臺應該做出相應的制止,做出一定處置。

如果是直播平臺上的主播作虛假‘種草’,相關平臺要承擔管理責任。

如果是專業推介‘種草’的平臺,它要監測平臺上有沒有專業的人,幹這種拿人家的錢做虛假宣傳的事情。如果有,也要及時處置。如果違法,除了平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關部門也要對商家進行相應的處罰,對負責運營的公司和主播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予行政處罰和處置。”薛軍教授表示。

從蓬勃發展到“雜草叢生”,一個產業的生命週期可能很短。在網路流量經濟語境下,如何實現平臺、商家、消費者、“網紅”博主良性互動,是一個不容迴避的話題。

可無論玩法如何翻新,無論利益相關者如何變化,一個主要原則不應該被撼動:

“誠信是最持久的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