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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買豬肚,沒想到花近萬元買了一車冰

近日,河南登封。蔣先生開了一家飯店,在鄭州一家水產商行進了30件豬肚icon。由於平時工作忙,沒有及時查驗這批貨物。後來發現自己進的並不是豬肚,而是花了萬把元錢買了一車冰,這讓蔣先生十分惱火!

蔣先生找商行老闆協商,店老闆答應蔣先生每件退十元錢為補償,蔣先生認為不合理,他要求店老闆把他的貨款全額退回,結果沒能達成協議。

於是蔣先生求助記者幫忙。幫忙記者用一盆水,隨機把四塊豬肚放進水中,十分鐘後發現豬肚裡有大約六公分厚的冰。蔣先生說進貨時承諾一箱化開後有十斤多的豬肚,現在化開一箱只有六斤多。

蔣先生的愛人拿著豬肚氣憤的說,這就是冰磚,穿著一件衣服,需要商家給出一個說法。平時進貨也有冰,但沒有這麼厚,只是一薄層。

針對這種情況,記者為了弄清事情真相,蔣先生說的這種情況是正常現象,還是商家為了賺錢故意加厚了冰。

記者同蔣先生一同來到進貨的商行,蔣先生的愛人扒開豬肚,讓店家看到裡邊的冰磚。商行的店家員工表示,這個東西本來就是帶冰的,帶一點冰屬於正常。

再看包裝箱的配料:豬肚、食鹽、飲用水。至於水與肚的比例多少,沒有標識。市場管理部門也介入了此事,他們看到這種情況表示:這個問題不是商行的事,而是商行的進貨源頭問題,冰的佔比決定了豬肚價格的高低。

商行老闆表示:蔣先生應該第一時間把情況反映給她,她可以及時和廠家聯絡進行退貨。蔣先生進的貨是305元一箱,幹豬肚400多元一箱。含冰多,所以價格便宜。但這次的這批貨的冰確實比原來的多了一點。

市場監督部門表示:經營者要有基本的素質,要第一時間發現問題進行投訴。現在莫名的用了24箱,既沒有記入臺帳,直接發現這兩件有問題,想把全部的索賠出來,法律和證據都是不支援的。

對於沒有使用過的部分,可以按缺斤少兩或按農產品質量法和食品法進行調查,一旦手續齊全,找到原廠的市場監督部門,可以進行處理。

市場監督管理方表示:一定會把此事幫助協調好,讓各方都滿意。經協調,商家給蔣先生補了一些貨物。

蔣先生作為經營者,貨到開箱驗貨屬正常手續,發現問題第一時間投訴,留證據。30箱的貨物僅剩六箱才發現去投訴,想追回全部的貨款是不可能的。

商行的老闆對存在的問題,不推諉,實話實說含水量高的價格就便宜,但相比往次水的比例多了一些,及時的給蔣先生進行了賠償,使問題得到圓滿的解決。

本想買豬肚,沒想到花近萬元買了一車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