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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元戴森吸塵器只用一次就發臭

數千元戴森吸塵器只用一次就發臭

市民投訴戴森吸塵器使用一次就發臭。

3·15投訴臺

戴森吸塵器無論是在效能方面,還是在外觀造型上都被人們津津樂道,定價也堪稱吸塵器品牌中的“勞斯萊斯”。“高大上”的精緻外形,動輒好幾千元的戴森吸塵器是不是“真香”?近日,廣州市民反映,戴森吸塵器只用了一次便發臭,不管怎麼洗都無法去除臭味,而戴森客服要求他支付980元更換主機和濾網。

文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倪明

 市民投訴:吸塵後還得開風扇除臭味

今年1月,市民潘先生購買了一臺戴森V7吸塵器,在春節期間用了一次打掃衛生,吸塵器再次使用的時候發出噁心的臭味。“沒想到戴森吸塵器比臭腳丫味道還臭,給書房吸塵後,得開風扇狂吹才能驅散臭味。”潘先生拆下濾網清洗曬乾之後使用,吸塵器仍然發出臭味。於是,潘先生致電戴森服務熱線反映問題,客服要他寄回售後檢測。

潘先生2月19日寄出檢測、2月24日收到客服簡訊告知要收費維修。潘先生再次致電服務熱線,客服稱檢測到主機進水,需支付980元更換主機和過濾網。潘先生告訴記者,不同意支付980元維修費後,客服沒將檢測零件寄回給他,直到3月3日突然接到戴森客服電話說同意免費維修。

戴森客服:主機進水不屬於保修範圍

記者接到潘先生投訴後就此事致電戴森服務熱線,客服表示潘先生寄回的吸塵器檢測發現主機因進水造成內部零部件被腐蝕,需更換主機及濾網,雖然在保修期內,但超出保修範圍,故潘先生需支付980元。後考慮到潘先生使用吸塵器不久,非故意造成主機零件腐蝕,故同意給予免費維修。

潘先生對此表示異議。他認為,對易造成吸塵器發臭的注意事項戴森應在產品說明書中顯著位置提醒。“只用了一次吸塵器就發臭,還要收980元的維修費。我新買的吸塵器還在保修期,為什麼要求我付費換主機!這費用差不多可以買臺其他品牌高階吸塵器了。而且之前說要收費,3·15臨近,就答應免費維修,戴森售後維修服務管理也太混亂了。”

記者登入官網看到,戴森吸塵器整機保修期限為兩年,將由於使用時不小心、誤用、疏忽、粗魯操作或者以任何違反戴森操作手冊的方式操作所造成的意外損壞和故障等十種情形不屬於產品修理或更換,但並未寫明主機進水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

 調查:為何戴森吸塵器發臭?

一直被視為“高大上”的戴森吸塵器,雖然價格是同功能競品的1~2倍卻銷售火爆。在某電商平臺官方旗艦店,戴森一款吸塵器一年銷售幾十萬臺。記者發現,其使用者評論區不少消費者吐槽吸塵器用了一段時間發臭,“我讓我家阿姨佩戴口罩吸塵。”甚至,有使用者表示“花唄分期還沒還完,機器就臭得不能用了”。

有電器維修人士表示,如果是吸塵器主機進水了,造成區域性短路時電流過大,發熱量增大,電機附近和電機裡面的塑膠在高溫下有可能發出臭味。除了主機進水造成的臭味,還有網友表示無論是更換過濾芯、還是全部拆開清洗,戴森吸塵器用一段時間也會發出臭味,這又是怎麼回事呢?“戴森的多圓錐氣旋集塵技術從初代沿用至今,這種獨家專利技術的確能帶來穩定可靠的吸力,但多錐過濾器難拆卸不好清理導致不少垃圾經常會殘留在內,使用半年左右有些使用者的戴森吸塵器就會開始散發難聞的異味,而從第一代產品至今這個問題都沒有明顯改善。”該人士分析道。

此外,戴森吸塵器清洗也有講究。據瞭解,戴森吸塵器軟絨滾筒吸頭的清理,工具需要一字螺絲刀或者鋼鏰,擰出軟絨頭,直接用水清洗,吸頭被纏繞也是同樣的方法進行拆機,將纏繞物拿下來(這麼貴的品牌沒有防纏繞功能)。後置濾網清理是直接從機頭後面拉出,進行水洗。官方的回答是半年左右清洗一次。不過很多使用者說,基本上用一個月就會臭,所以,當你覺得有味道的時候,不要猶豫,馬上抽出來進行清洗。

“如果你把濾網、塵杯、吸頭都清理後依然有味道,那估計就是氣旋的問題,使用時間久了,氣旋也成為了灰塵的聚集地。也有網友採用水洗氣旋室,水洗後可能沖洗掉部分粉塵,但是氣室部分結構複雜,殘留水漬極難乾透,特別是螺絲的連線處,殘留的水分與粉塵混合散發經過發酵再被高速氣流吹出,就散發出異味了。”家電維修人士說。

對此,有消費者認為戴森應改進產品質量、加強售後服務。“為什麼不提供免費深度清潔服務,還要消費者另花一筆清洗服務費?”

律師:在保修期內依法承擔更換、維修責任

廣東法制盛邦事務所合夥人陳亮律師認為,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一般為格式條款,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的安全注意事項、風險提示、售後服務等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因此,如果說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因進水從而導致吸塵器主機、濾網損壞而無法使用的情形,經營者應當主動以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該使用注意事項。

陳亮指出,條款還規定,如果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做出了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該條款的內容依法無效。對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也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的,消費者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也即是說,如果經營者在其與保修相關的格式條款中,任意擴大不予保修的範圍、規避產品使用過程中經常會出現的因進水而發生損壞的情形,並將解釋權約定歸經營者所有的話,這種限制消費者合法權益、減輕經營者保修責任的條款當屬無效,經營者仍應在保修期內依法承擔更換、維修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