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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CPA、會計職稱、稅務師互免新規定!財政局釋出通知...

財政局最新發布!關於CPA、會計職稱、稅務師互認互免的條件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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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財政局最新發布

CPA、會計職稱、稅務師的互認規則

定了!CPA、會計職稱、稅務師互免新規定!財政局釋出通知...

近日,北京市財政局釋出《關於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的通知》,確定了

46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係

。其中就包括註冊會計師、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稅務師等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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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檔案,此次舉措:

為全面深化職稱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

減少人才重複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最佳化營商環境

,結合本市實際,經研究,現確定46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係。在對應關係範圍內,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在具體對應關係中,我們看到,

註冊會計師:會計師,即中級職稱;

中級會計資格:會計師,即中級職稱;

初級會計資格:助理會計師或會計員,即初級職稱;

註冊稅務師(2014年及以前取得):經濟師,即中級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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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對於人才級別的認定,往往透過職務、職稱、職業資格來判斷。而職務級別的高低又建立在職稱和職業資格的基礎上,與你的薪酬水平直接掛鉤。

現在很多地方對於職稱和職業資格都有一些互認措施,獲得職業資格,就能獲得相應的職稱,高效了人才的認定,避免重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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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2014年以後取得):助理經濟師,即初級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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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職業資格與職稱的互認,是方便了大家在應聘過程中的級別認定,而考試科目的互認,則是進一步方便了所有考生們:考了其中一類證書的科目,就可以互免其他考試的相應科目,目前正處於探索階段。

關於考試科目的互認,近三年來財政部已經提了兩次。

第一次在2019年,《關於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探索建立

財政部多次提出

等職業資格

CPA、會計職稱考試科目互認!

相同或相近

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

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減少重複評價,減輕會計人員負擔,探索建立會計與審計、經濟等屬性相近職稱系列(專業)的銜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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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是在今年的10月份,《會計行業人才發展規劃(2021-2025)(徵求意見稿)》:

建立

科目

等職業資格考試

互認互免等銜接措施

、與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銜接機制,減少重複評價,暢通各類會計人才流動、提升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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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兩次提出,讓考生們不竟猜測,這件事在不久的將來會否成為事實。一旦如此,不管是CPA考生,還是中級考生,都是有利無弊的,相當於複習一門功課,能同時拿下兩門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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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註冊會計師

科目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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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你只是想要透過CPA得到中級職稱的認證,那麼很多地區是不需要再去備考會計師或者中級會計的,因為能得到直接的認定。

諸如下列已經發佈政策的地區,(注:

CPA與職稱互認規則

,點選圖片可放大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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