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兩個鬧洞房而引發的悲劇,令人不禁唏噓這樣鬧洞房,純屬耍流氓

前幾日,聽聞一件事情,說有個地方在鬧洞房的時候,一幫大小夥子以鬧洞房為由頭,對新娘和伴娘施以鹹豬手,最終惹怒新娘,弄得好好的婚禮一團糟糕。

世俗娶妻,花燭之夕,不論南北,無論東西,自古皆有鬧洞房的風俗,只不過有些無良之徒,趁機大佔便宜,不能得手便酣飲謔浪,出盡洋相;丟人現眼,不在話下。

兩個鬧洞房而引發的悲劇,令人不禁唏噓這樣鬧洞房,純屬耍流氓

猶記得幾年前,我有一位表弟,選在臘月裡辦喜事,大婚當日,熱鬧一片,他有幾個單位好友,早早地備下“鬧”他的物什,在那天可是把我那可憐的表弟折騰的三魂不見了氣魄。如此冷的天,只給我表弟留一條大紅內褲遮羞,頭套黑絲高筒襪,腰間掛滿小鈴鐺,被迫在十字路口跳了一段“毛利戰舞”不說,又給捆在冰涼扎手的水泥柱子上足有半個小時,凍得我那表弟鬼哭狼嚎。我不忍見表弟受苦,於是脫下自己的大衣意欲給表弟披上,結果人家老幾位攔著不讓,非說“不打不鬧不熱鬧”,又說這都是他們哥們幾個提前定下的協議,甭管他們之中哪一個結婚,其他的人“有怨報怨,有仇報仇。”不管怎麼折騰,都不許還手或者掉臉兒。要我少管閒事,休要攪了他們的協議規定。

人家都這麼說了,我又何必充好人,隔空問我那表弟“冷不冷”,表弟都凍成了“寒號鳥”,愣是告訴我他一點都不冷。有位看熱鬧的大爺這時說道:“得嘞!你小子就凍著吧,凍死你個猴崽子,你新過門的小媳婦兒備不住便宜那幾個小子了。”

言畢,眾人大笑。轉天就聽說,傻小子凍感冒了。只能送他倆字——活該!

絮叨過後,書歸正文。且聽“大獅”說兩個發生在清朝時節,因鬧洞房發生的真實悲劇,權當給那些沒輕沒重的小夥子們一個提醒,不要因為一時樂而造成終身恨。

兩個鬧洞房而引發的悲劇,令人不禁唏噓這樣鬧洞房,純屬耍流氓

第一個故事發生在山東兗州府,一戶姓周的人家大辦婚事,新娘生於書香門第,貌美端莊,早已名聲在外,附近那些跟新郎相識的浪蕩子、登徒子,便紛紛以喝喜酒、鬧洞房為名,想要在新娘的身上沾一點便宜。無奈新娘矜持,不肯當眾出醜,所有這些酒徒提出來的花樣,新娘一個也不照辦。

如此這般,這些壞小子只能把胸中鬱悶發洩在了新郎官兒的身上。他們用大紅棉被將新郎裹起來,只露出頭和雙腳在外面,再用粗麻繩捆個結結實實,如同墨西哥雞肉卷一般。新郎動彈不得,全憑他們擺佈。還要局著面子,不敢發火。

這夥酒徒將新郎的靴子扒掉,逼著新郎赤腳在冰冷的地面上跳著前行。新郎稍有停歇,立即被後面拎著鞭子的酒徒來上幾下子。這番戲弄人的把戲,實在可惡至極,然而當地風俗講究這樣,乃至包括新郎的父母族親在內,都不好意思干預。

新娘子獨自一人在新房中等著壞小子們把丈夫送回來,結果左等也不見人,右等還不見人,一直等到三更天,仍不見丈夫的身影。新娘子累了一天,身心疲憊,上下眼皮不停打架,索性和衣側身睡去。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外面傳來嘈亂動靜,明顯是那些酒徒鬧夠了,將新郎送回來了。新娘一來太累,二來心裡有氣,誠心裝睡,充耳不聞身邊事。酒徒們湧進新房,將依舊裹在棉被中的新郎往新床上一丟,轉身就往外跑。腳步匆匆,神色惶惶,連新房的門都顧不得給新人關上,就跟做了多大虧心事似的。

新娘有心起來看一看丈夫,但她是剛進門的新媳婦,不好意思主動去跟以前從未見過面的丈夫接觸,於是一動不動地側躺著,心裡七上八下打著鼓,一心等著丈夫喊她一聲,她好就坡下驢,替丈夫揭開綁繩。可怎麼等,新郎就是不開口。她認為丈夫睡著了,心裡埋怨著也就不再理會。

兩個鬧洞房而引發的悲劇,令人不禁唏噓這樣鬧洞房,純屬耍流氓

好不容易捱到了天亮,依照慣例,新娘子要早起去給公婆請安。新娘起身後,小聲喊了丈夫幾聲,可丈夫仍毫無反應。正當新娘認為丈夫睡得太死,聽不見她話說,想要伸手拍幾下的時候。突然,昨天鬧洞房的那些酒徒又闖了進來,不顧新郎爹孃的阻攔,衝進新房之中,徑直走到床邊,用力搖晃一動不動的新郎。

這時候,新娘以及新郎的父母,意識到了事情不妙,慌忙擠過來一看,只見新郎口鼻出血,臉色烏青。用手試探鼻息,已經氣息全無,顯然早已死去多時了。

那些酒徒紛紛逃走,新娘死了丈夫,爹孃歿了兒子,大喜變成了大悲,紅事變成了白事,族人氣憤不過,將此事控告的衙門,請求縣太爺為死者討還公道。

縣太爺立即派出仵作、捕頭,一頭查驗死因,一頭緝拿兇犯。仵作一通檢查,死者死於內傷,有不少村民看見那夥酒徒對著棉被拳打腳踢,而不顧新郎的苦苦哀求。顯然新郎是被他們活活打死的。事實明確,不必猶豫,捕快立即去搜捕那些酒徒,結果只抓到三個,其餘的全都不知道躲到哪裡去了。

在公堂之上,那三人誰也不承認自己打過新郎,咬死了口,是那些逃走的人打死了新郎。這一來,縣太爺也不好草草結案,只能把這三個人暫時收押,等到抓到那幾個人再行論斷。

可憐新娘,剛過門一天就成了寡婦。當時,《程朱理學》已經根植人心,女子喪夫,必須終生守節,絕不可另嫁他人。奈何濟寧一帶又深受孔孟思想的約束,將這一點看得格外重。因此新娘這一輩子,只能在夫家當寡婦,什麼卿卿我我,恩恩愛愛,與她徹底絕緣了。

此案一直拖了六年,終於有個逃亡在外的小子回來了。他說那幾個跟他一塊兒逃走的人都已經死在外面了,他也落了一身病,已經命不長久。果然沒過多少日子,他也一命嗚呼了。至此,這樁案子宣告完結。一場鬧劇,害苦了死者的父母,也毀了新娘的一生,可悲、可嘆、可憐啊!

兩個鬧洞房而引發的悲劇,令人不禁唏噓這樣鬧洞房,純屬耍流氓

另一則發生在南方地區,具體地點已經不詳了,只說有個金姓男子在大婚當日,被一幫同鄉壞小子大鬧洞房,在屋裡折騰一通之後,還嫌不夠爽快,於是用繩子捆著新郎,拖到外面繼續耍弄。

新郎家地處山區,於是那夥壞小子將新郎一直拖到山上,在林木中划拳喝酒。一個個醉酒之後,將新郎的衣袍剝下來,笑稱要讓蚊蟲給新郎當新娘。他們狂叫亂舞著離開了,卻把新郎孤零零地捆在樹林裡。

轉天拂曉,新郎的家人上山尋找,沒有找到新郎,只找到一截小腿。山中多有猛獸出沒,莫非新郎被野獸拖走了不成?

列位,不瞞您說,果真如此!

新郎的家人找到一具殘缺不全的屍體,正是新郎無異。好好的一個大活人,成全了野獸的胃口,您說慘不慘呢?

此事驚動官府,那些當天耍酒瘋的壞小子全都被緝拿歸案。大刑之下,終於有人熬不過去,吐露實情。原來其中有人嫉妒新郎新娶的媳婦漂亮,妒火中燒,於是想出損招,誠心將新郎捆在樹林中而不管不顧,致使新郎慘死野獸之口。如此歹毒的行徑,非千刀萬剮不能平死者家屬之憤也。

兩個鬧洞房而引發的悲劇,令人不禁唏噓這樣鬧洞房,純屬耍流氓

陋文一篇,到此打住。只想借文中所寫,奉勸年輕人,在鬧新房時,一定要“手下留情”,不可忘乎所以,一旦出現差池,到頭來害人害己,得不償失。聽與不聽,全在個人,“大獅”並非說教者,只是一番好言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