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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之死:千古奇冤背後的真相

商君之死一直是一件懸案,筆者比較認可孫皓暉先生《新大秦帝國》中的觀點,他為了維護秦法,也為了徹底剷除老氏族復辟勢力而以身殉道。

商君之死:千古奇冤背後的真相

(新大秦帝國劇照)

《史記·商鞅列傳》中記載的過程是:秦孝公病逝後,太子嬴駟即位,公子嬴虔等人誣告商君謀反,差人捉拿。商君逃亡至函谷關,因秦法嚴明沒有身份證明的商君住宿都不能住,繼續逃亡魏國,魏國因為他曾經欺辱公子卬大破魏國軍隊,不予接納。商君相繼續逃亡他國,被魏人送回秦國。送回之後商君又去了封地商邑,徵調封地私兵向北攻擊鄭地,秦國發兵攻打,在鄭地澠池擊殺了商君,然後秦惠文王車裂了他的屍身,族滅其家。

這裡面有幾個很明顯的邏輯漏洞:首先是商君逃魏,魏國不接受並且送還了秦國,如果真是送還,肯定會交給秦國,而不僅僅是到了秦國境內就放了,任由商君自由活動,跑去封地。其次是商君回到封地後,徵調封地私兵,商鞅變法的重要舉措就是廢除分封制度建立郡縣制,封地只是作為一種榮譽保留,並不保留封主的治權,更不論軍權了,如果保留也不至於和老氏族水火不容,所以徵調私兵也有待考據。退一步說,以商君在秦國的威望,一呼而百應聚集了私人武裝也是可能的,那麼他帶領這波人去攻打鄭國,就完全說不通了。兩國交戰歷來興師動眾,區區私兵怎麼可能去滅國,商鞅不只是法家,他也曾領軍大破魏軍,軍事才能也不是泛泛之輩,不可能做出如此荒謬的舉動來。如果想造反在封地商邑就行,何必脫離封地去攻打他國使自己腹背受敵,就算傻子也幹不出這種無腦的事情,何況商君這種曠世大才?

所以這段記載很明顯是在有意歪曲事實。包括商君被誣告前的那一大段記載,趙良勸說商君廢秦法行王道,商君不聽,也是為了太史公最終對商君做出符合漢武帝喜好的評判而特意強調的,否則就《史記·商君列傳》前半段的記載,商君變法的功績有目共睹,“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如此功績也就無法做出“刻薄人”的評判。不過還得說太史公隱晦手法的高超,對商君的負面評價也僅僅止於刻薄寡恩,而沒有攻擊其他。

另外還得說一下秦國變法後的秦國官制和商君的權力究竟有多大。秦國變法之初沿用了舊官制,商鞅任左庶長,統管政務。第一階段變法成功後,推行郡縣制,實行了君權、相權、軍權的三權分立制度,君權統管相權與軍權,但極少參與具體事務;相權統管全國政務,有專門的司法部門廷尉;軍權最高職位太尉管理日常軍務。商鞅在變法主政,曾經帥兵兩次大敗魏軍,可見其權兼將相,是僅次於國君的二號人物,秦孝公也兌現了其求賢令中“與之分土”的承諾。如此權勢的商君,僅僅因為公子嬴虔等人的誣告就會被迫逃亡嗎?很顯然不會,秦法周嚴,如果真是舉發商君謀反,必定會經過廷尉府審查勘問後定罪,以商君行法的公正,必定會走司法程式,而不會倉皇出逃。

理清了幾個邏輯上的漏洞,我們便可以還原出整件事情的大體真相了。秦孝公死後太子嬴駟即位,時年十九歲,秦國為了防止山東六國乘國喪襲秦,由商君巡視防務。經過函谷關、商於一線,這一帶是秦國大門,接壤魏、韓、楚三國。而嬴虔糾集老氏族乘此間隙,誣告商君謀反,很可能還挾持了新君嬴駟也未可知,並且發私兵追捕商君。商君封地的民眾自發組成了保護商君的隊伍,與之相抗,戰鬥中從商於退出秦國向鄭國退去,途中不敵被殺。屍身被帶回咸陽,老氏族公議車裂以洩私憤。

商君死後三年,秦惠文王對國政一言不發,秦國老氏族大批覆出,試圖復辟舊制。直到秦惠文王二十二歲親政,第一件事就是以逼殺商君的罪名,一舉刑治老氏族,徹底剷除了復辟勢力,使得秦法得以繼續推行。

商君變法二十年,為什麼老氏族偏偏選擇在這個時候奮起反抗呢,之前的二十年為什麼沒有老氏族膽敢出來反對呢?這全要依仗秦孝公的全力斡旋。請看下篇——弱國雄主:秦孝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