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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患尿毒症去世後,李淑賢為獨吞丈夫遺產,打了10年的官司!

溥儀的一生,既是幸運的,又是不幸的,幸運的是,他趕上了封建王朝的“末班車”,成功當上了皇帝;不幸的是,他沒當幾年皇帝就被趕下了皇位,甚至還被當作傀儡任由擺佈,幾十年來都不得自由。不過,溥儀的前半生卻十分精彩,作為一個時代的見證人,沒人比他的人生經歷更豐富。

溥儀患尿毒症去世後,李淑賢為獨吞丈夫遺產,打了10年的官司!

1950年7月30日,中蘇之間達成了一致協定,溥儀被引渡回中國。2天后,撫順戰犯管理所向溥儀敞開了大門,他將在這裡度過長達十年的漫長歲月。在這段日子裡,溥儀一邊進行思想改造,一邊到各地參觀遊覽,與此同時,他還不忘寫下自傳——《我的前半生》。1959年12月4日,溥儀被特赦出獄,次年2月,他拿著介紹信,到中科院植物園謀了一份差事。

溥儀患尿毒症去世後,李淑賢為獨吞丈夫遺產,打了10年的官司!

1962年,溥儀與朝外關廂醫院的護士李淑賢結了婚,經歷了“刀妃革命”與婉容的背叛之後,他已經懂得了珍惜。李淑賢比溥儀小19歲,之前結過兩次婚,但對於丈夫,她卻不怎麼滿意。溥儀年齡很大,身體還不好,不但幹不了什麼活,還要人照顧,李淑賢一天下來很是疲憊。她不止一次地想過離婚,但是在領導的“關懷”下,她還是打消了念頭。

溥儀患尿毒症去世後,李淑賢為獨吞丈夫遺產,打了10年的官司!

1967年10月17日,溥儀因尿毒症在北京逝世,臨終前,他曾把《我的前半生》贈予妻子李淑賢,但沒想到的是,這本書卻引發了不小的“災難”。1984年,電影《末代皇帝》拍攝在即,製片方聯絡了群眾出版社,希望能得到《我的前半生》的授權。不久之後,主編李文達點頭同意了,可是李淑賢卻被晾在了一邊,沒人詢問她的意見。

溥儀患尿毒症去世後,李淑賢為獨吞丈夫遺產,打了10年的官司!

於是,李淑賢把李文達、群眾出版社一起告上了法庭。一般來說,群眾出版社是沒有授權的權利的,但《我的前半生》卻比較特殊,當初溥儀交給出版社的只是初稿,內容混亂不清,關係複雜,而且他身患重病,口齒不清,溝通極為不便。無奈之下,李文達只能多方查閱資料,不斷採訪溥儀身邊的人,花了2年時間才把稿件整理明白,這才順利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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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我的前半生》一書有李文達的一半功勞也不為過,畢竟他也付出了不少心血。不過,由於年代特殊,法院的審理考證也是斷斷續續,一直到了十年之後才有結果。最後,法院判定溥儀才是該書的唯一作者,妻子李淑賢是法定繼承人,享有相應權利。實際上,在法院判決下達之時,李文達已經去世了,而李淑賢也在第二年去世了,這本書再次成了“無主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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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粗略計算,《我的前半生》的版權費高達上百萬,讀者遍佈海內外,銷量驚人。不過關於著作權的歸屬,迄今為止卻有三個不同觀點。第一,著作權歸溥任(溥儀堂弟);第二,著作權一定不能歸於所謂的“大清皇族”;第三,著作權歸國家。然而直到現在,《我的前半生》仍沒確定繼承人,著作權糾紛也沒有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