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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獻忠養活軍隊要多少糧餉?

張獻忠入川號稱六十萬大軍。建大西國後無數明軍、土匪歸順投降,土兵更多,總數當在百萬以上。養這支大軍需多少糧餉呢?

張獻忠養活軍隊要多少糧餉?

幾個參考:

明將戚繼光(1528一1588)曾在東南沿海募兵,規定每人年餉銀為10兩;到北方薊鎮後,募兵年餉每人增至18兩。

袁崇煥( 1584-1630 )殺毛文龍,得到士兵兩萬八千人。為養活這兩萬八千人,他上書崇禎帝要求:“歲餉銀四十二萬,米十三萬六千。”

從上能看出個大概,明朝要養活一萬士兵:戚繼光每年需10萬至18萬兩白銀(糧食未計),袁崇煥則每年約需軍餉15萬兩,糧食4。86萬石。

張獻忠要養活大西軍,姑且僅按六十萬人計算,餉銀姑且不計,以一萬人每年至少需4萬石軍糧計算,就足足需要兩百多萬石。

而據嘉慶《四川通志》卷六二中記載:明朝四川有田約134,827頃,稅糧總計才一百萬石多一點(1,028,544石)。

換言之,四川全部稅糧只能勉強養活五十萬軍隊。要以明末早已凋敝的四川民力物力來養活龐大的大西軍,這對四川的摧殘可想而知。

更要命的是,張獻忠建大西國後,從未實行過按土地或人口徵收賦稅的“國家”政策。支撐百萬大軍和各級政權的錢糧,仍主要靠“打糧”,即派兵劫掠百姓家中錢糧。

初期“打糧”物件主要是官宦、富紳、地主。“殺雞取卵”漸盡,勢必不分窮富,見東西就搶;如遇反抗,勢必亂殺。

張獻忠1644年9月9日攻進成都建大西國,劫掠物件由室官紳很快發展到普通百姓。清人劉景伯在《蜀龜鑑》中把這點說得很清楚:

“傷各州郡籍境內富民大賈,勒輸萬金,少亦數千金,事畢仍殺之。從古大盜貪酷未有如闖、獻之甚者也!拷掠宗藩貴戚,以次及大賈、富民而又盡之,每聚族而殲者……是遵何道歟?”

劉景伯認為張獻忠這種殺人劫掠作法,歷史上空前罕見,而且毫無天理、人道。

史料記載,在東大街“稅課司”衙門前,張獻忠問起目前“打糧”情況。

孫可望等人曾彙報:“打糧越來越難,發兵日多而獲糧日少。臣等遵老萬歲諭旨,凡土兵打糧無功者皆殺。近來許多‘打糧’兵將害怕無功被砍頭,都反叛逃去歸順殘明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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