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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宋神宗的兩道策問看宋朝科舉的轉變和熙寧變法

從宋神宗的兩道策問看宋朝科舉的轉變和熙寧變法

始創於隋唐時期的科舉制度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其積極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為國家簡拔人才規範標準,並將這個標準貫徹到教育體系當中;二是提供了一個相對自由且公平的競爭平臺,破除貴族的壟斷,讓平民有機會透過自身的努力獲得參政權力。

科舉制度創立之後,歷代都在其基礎上承襲,並根據不同的社會狀況,對其進行改進。本篇著眼於宋神宗時期科考的兩道題目,談談熙寧變法的過程中,宋朝在科舉方面的變革。

一。 宋神宗的兩道策問

1.第一道策問

治平四年,神宗剛即位不久便舉行了一次科舉考試,即“恩科”。此時的考試製度仍然是沿用前朝的舊制度。到了熙寧三年,宋神宗在屬於自己的年號內舉行了第一次科考,《宋史·神宗本紀》中記載當時的情況“始策進士,罷詩、賦、論三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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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說的“始策進士”指的是在進士科中採用了策問的方式。所謂“策問”就是以經義或政事等內容為提出問題,要求試士進行解答。

此次策問由神宗親自出題,內容如下:“蓋聖人之王天下也,百官得其職,萬事得其序。有所不為,為之而無不成;有所不革,革之而無不服……富足以備禮,其知足以廣樂,其治足以致刑。子大夫以謂何施而可以臻此?方今之弊,可謂眾矣,救之之道,必有本末,所施之宜,必有先後……亦必有可言者。其詳著之,朕將親覽焉。”。

此次科舉正值熙寧變法伊始,從策問中的“方今之弊,可謂眾矣”可以看出,北宋在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多的弊病。

從“有所不革,革之而無不服”中我們也能看到神宗變革的決心和對改革程序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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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道策問

三年後,即熙寧六年,又到了下一屆科考。宋神宗再次為科考出策問題目,其內容摘錄如下:“古之明王,求賢而聽之,擇善而使之。法不足以有行也,改之而已;人不足與有明也,作之而已……朕即位於茲七年,行義政事之失,加於天下多矣。往者不可救,來者尚可圖也。以所見方之,毋隱。”。

當時,正值熙寧新法全面鋪開之際。新法受到了來自各方的反對和抵制,從“朕即位於茲七年,行義政事之失,加於天下多矣。”

這句來看,宋神宗是有壓力的,變法並沒有如他之前想象中那麼一帆風順,受到反對聲音的左右,他變法的決心也隨之動搖。

後一句:“往者不可救,來者尚可圖也。

”說明了他決意變法的初衷尚存,但作為一國之君,他又不能不權衡各方的利益,希望找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途徑來將這場改革進行下去,以挽回當時混亂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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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熙寧以前的科舉制度

1.宋初的科舉方式

前面介紹了神宗的兩道策問,現在再回過頭看看宋朝的科舉制度。說到宋朝的科舉,可謂盛極一時,其規模不僅超越了唐朝,甚至後世的明、清亦不能與之比擬。

就拿每年平均新科進士的數量來說,宋朝都超過了前朝後世。

值得注意的是,宋朝的疆土不及唐、元、明、清之一半,人口自然也相對較少,而人才儲備占人口比例之高,卻又是為何?《宋史·選舉志》說:“宋初承唐制,貢舉雖廣,而莫重於進士、制科……三百餘年,元臣碩輔,鴻博之儒,清強之吏,皆自此出,得人為最盛焉。”。

宋朝初年科舉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為“貢舉”,是仿照唐朝的舊制,其科目有進士、九經、五經、通理、三史、三傳、學究、明法和明經,其中又以明經和進士二科人才最為鼎盛;另一種形式叫“制舉”,當國家需要某種人才,由天子隨時招考,不常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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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另有“武舉”和“童子學”,屬於特殊的科舉形式。對於週期性的貢舉科,最初的時候是每年舉行一次,直到宋仁宗時候才改為兩年一考。頻密的科考也是宋朝進士高產的原因之一。

2.宋初科舉問題及慶曆改革

上一節提到宋初隸屬於貢舉的進士科考試沿用唐朝舊制。在《宋史·選舉志》中提到:“凡進士試,詩、賦、論各一首,策五道,貼《論語》十貼,對《春秋》或《禮記》墨義十條。”。也就是說,進士考試首先考的是詩賦文章,這也是受到唐代以詩賦取士的影響。

但科舉取才,是以貯備政治才幹為主,而先以文學藝術能力作為考核依據,就有學非所用、捨本逐末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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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應試者接受考核的時間也就是一天,一些有真才實學之人可能會因為某些以外情況而發揮欠佳,最終導致不能入圍。還有些人,雖有才幹,但品德缺失,也無法在一日內進行甄別。

針對上述問題,在宋仁宗慶曆年間,范仲淹等人就對當時的科舉制度進行了一次改革,即慶曆新政當中的一部分“精貢舉”。

其主要內容有兩點,一是進士先進行策論考核,然後才是詩賦考核,雖然仍舊保留詩賦,但主次順序調轉,取才的結果就不一樣了;第二是在州、縣一級地方興建學校,應試者必須在校學習三百天,無敗德行為的者方可參加貢舉的秋試、省試和最後的殿試。

這樣一來,應試與教育捆綁在一起,對上述弊端確實有著積極的改善作用。只可惜新政觸動了太多官僚的利益,遭到許多反對。改革不到一年,范仲淹就被罷相,新政也隨之作廢。雖然新政實施時間不長,但對後續的熙寧變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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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熙寧變法以來對科舉制度的變革

1.熙寧變法

和慶曆新政一樣,熙寧變法也是針對當時宋朝的弊政而發起的。宋代弊政在於重文輕武,冗官、冗兵、冗費現象極為嚴重。就冗官而言,宋朝官制採用了一職多官,相互制肘的管理模式。此法雖然有效抑制了官員的權力氾濫,卻令到行政效率低下。

冗兵指的是兵員雖多,但領軍的將官權力分散,使得軍隊缺乏訓練,戰鬥力低下。冗官和冗兵的結果是政府的開支大幅增加,造成了冗費。

由此看來,宋朝科舉高產與冗官政策是息息相關的。神宗繼位後,年輕的帝王雄心勃勃,有意效法秦孝公的故事,徹底清除弊政。於是任王安石為相,從農業、稅務、經濟、軍隊、科舉等諸多領域入手,全面開展了一場聲勢浩大的變法,史稱熙寧變法,又名王安石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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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新法損害了舊有封建勢力的利益,其遭受的阻力並不比慶曆年間推行新政時小。

再者王安石在推行新法時過於激進,用他的話說是“天變不足畏懼,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按當時的情形,就等同把上上下下所有人都得罪了。

宋神宗雖兩度啟用王安石為相,但在包括三朝元老韓琦,後宮皇太后、太皇太后以及一縱名士司馬光、蘇東坡等人的一片抵制聲中,宋神宗對於變法的態度也發生了搖擺,新法最終宣告流產。

2.宋朝科舉制度在熙寧變法中的改革

《宋史》寫到:“神宗篤意經學,深憫貢舉之弊,且以西北人材多不在選,遂議更法。”,可見在熙寧變法之中,科舉制度也是改革的一部分。

那麼,在熙寧變法的過程中宋朝科舉制度發生了哪些改變呢?主要是以下四點:一是罷除諸科,僅保留進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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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進士罷詩賦,改試策論,而對於貼經墨義這些著重於記憶的考點,只要能說明其大致理義,抒發自己的見解即可。《宋史》有云:“熙寧三年,親試進士,始專以策,定著限以千字……熙寧四年,罷詩賦及明經諸科,以經義、論、策試進士。”。

三是為照顧那些在過渡時期不能改業的學子,另外增創明法科,讓他們以習法應試。

前三點這是從學以致用的角度來考慮的,帶有較強的實用性。第四是將原來兩年一次的科舉改為三年一試。這樣一來,平均每年出仕的生員數量就會減少,對冗官、冗費的現象起到起到了一定緩和作用。

在宋神宗再度啟用王安石三年之後,即元豐二年。開始推行“三舍升試法”,該法是以學校取士代替科舉取士,具體方案為擴招太學生員,將其分為外舍生、內捨生、上舍生三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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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外舍生開始,定期舉行考核,擇其優異者升入內舍,內捨生也是透過考核擇優升入上舍,上舍生於春秋兩季各考核一次,上等生直接授官,下等免解。三舍升試法可以看作是熙寧變法中科舉制度變革的延續,也是科舉自創立以來最大的改變。

結語

《宋史》這樣評價宋神宗:“不治宮室,不事遊幸,勵精圖治,將大有為。未幾,王安石入相……帝終不覺悟,方斷然廢逐元老,擯斥諫士,行之不疑。卒致祖宗之良法美意,變壞幾盡。自是邪佞日進,人心日離,禍亂日起。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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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方面頌揚神宗盡心國事,另一方面又責備他任用王安石擅改祖宗舊法。

然而宋史的評價是有偏頗的,因為熙寧新法實施期間並未發生重大的錯誤,也沒有造成惡劣影響,我們看到更多的是保守與改革勢力間的內耗。

雖然神宗崩後新法即被廢除,但後世對熙寧變法的認同並非一致。在南宋初期,就照搬熙寧早期的科舉改制。

後來明清的八股科舉也受到熙寧科舉的影響。因此說,制度是否優越,並不在於口舌之爭,而在於實踐驗證。

參考文獻

《中國考試製度史》

《宋朝的家法和北宋的政治改革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