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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讀閩甌|乾隆帝為什麼15次提及洞頭大門洋?

乾隆帝為什麼15次提及洞頭大門洋?

作者:云云

品讀閩甌|乾隆帝為什麼15次提及洞頭大門洋?

偏於東海一隅的洞頭大門洋,與高居廟堂頂端的乾隆帝之間,能有什麼關聯呢?

在清皇帝實錄裡,乾隆五十四年六月至十月,乾隆帝連續15次提及“大門洋”。

(一)起因:遊擊張殿魁於大門洋追擊海盜時遇難

張殿魁,乾隆五十三年升補為浙江黃岩標右營遊擊(見兵部題本《為核議張殿魁升補浙江黃岩標右營遊擊事》)。乾隆時期“遊擊”為武職外官,從三品。

一年後,乾隆五十四年閏五月二十九日,遊擊張殿魁在大門洋追擊海盜時遇難。

見《清實錄》卷1333:閏五月十二日,遊擊張殿魁在北洋追拏盜船……又於閏五月二十九日,在溫州大門洋追捕盜船六隻,拏住一隻,內賊匪數十人,出而拒捕,戳傷張殿魁及弁兵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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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實錄》卷1335,對事件有更詳細的敘述:據稱署參將張殿魁乘駕小舟,追拏盜匪,手執腰刀,乘勢過船,速殺三盜,復擒拏殺傷十餘犯,因盜匪有四十餘名,拼命拒捕。張殿魁致被殺傷落海身斃。(因“張殿魁著照參將陣亡例議恤”,這裡稱其為“參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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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嚴令追捕海盜

張殿魁遇難後,乾隆帝痛斥綠營軍“可見從前巡緝廢馳,以致盜匪駛駕多船敢於拒捕傷人”(見《清實錄》卷1333)。

在《清會典》和《清實錄》裡,涉及“綠營”的條目就有2491條。何謂綠營?綠營,是清朝國家常備兵之一。順治初年,清朝在統一全國過程中將收編的明軍及其它漢兵,以營為基本單位進行組建,以綠旗為標誌,稱為綠營。簡單來說,綠營官兵皆為漢人。

據《乾隆大清會典則例》裡記載,清代乾隆時期全國綠營分為11個軍區、66個鎮、1000多個營,兵員共計64萬人,分佈在內地十八省各城要害,範圍極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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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朝劃分的11個軍區分別是:直隸、山東、山西、河南、兩江、閩浙、湖廣、陝甘、四川、兩廣、雲貴。其中,閩浙軍區轄閩浙兩省(即福建、浙江)。

各軍區以下再設立鎮,時閩浙共設13鎮:閩省設8鎮,浙省設5鎮。浙省設立了定海、黃岩、溫州等鎮,張殿魁即隸屬浙省黃岩鎮黃岩標右營的遊擊,事故發生地——大門洋,也就是今天的洞頭大門洋,則隸屬溫州鎮管轄。時清綠營有分時分批在南北洋巡哨會哨制度,張殿魁是在巡哨大門洋時遇難,也有說他是“探聞大門洋有盜船六隻”,追捕到大門洋時遇難。

01

大門洋緝盜一案委派了哪些官員?

先從釐清綠營最高將領開始,綠營軍區的最高首領為總督,省的最高首領為提督(一省綠營職位從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等)。

六月下,乾隆帝要求“不可不迅速嚴挐,全數弋獲,盡法懲治”,委派了浙江巡撫琅玕馳赴溫州黃岩等處,與新調任提督陳杰會同商辦。琅玕,滿洲正藍旗,乾隆五十一年任浙江巡撫。乾隆帝迅速委派浙江巡撫和一省綠營的最高首領——提督會同查辦,可見對此案的重視。當然,提督雖統領一省綠營,但向來受巡撫制約,由此也可見一斑。

七月下,“前因浙江溫州大門洋地方有盜犯拒捕傷官之案,諭令伍拉納、琅玕、陳杰前赴該處會同督緝”。伍拉納,滿洲正黃旗,乾隆五十四年官閩浙總督。乾隆帝增派了閩浙軍區的最高統帥閩浙總督伍拉納,要求他“親至溫州一帶”、“督率兩省弁兵,分投截捕”,盡法懲治(見《清實錄》卷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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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又恐盜匪竄至江南上海崇明一帶,乾隆帝傳諭兩江總督書麟、江蘇巡撫閔鄂元,選派明智幹練的文武官員,分投堵緝盜匪,以清洋麵。(見《清實錄》卷1335)

在溫州大門洋緝盜一案中,因吏治日趨腐敗,被委派的這些官員,後來大多結局淒涼。江蘇巡撫閔鄂元原本清廉正直,因其弟閔鵷元貪汙案,被乾隆帝罰銀,“閔鄂元在這種境況下選擇搜刮民脂民膏,”“籌集”了近30萬兩“議罪銀”上交內務府,後因貪腐案削職為民。閩浙總督伍拉納,乾隆六十年,因福建省庫虧空250萬兩被查,與其有姻親關係的和珅意欲拖延審查,大事化小,乾隆帝密派侍衛提審犯人至豐澤園親審,伍拉納等涉案的四位高階官員以及一大批福建中下層官員悉數被斬。浙江巡撫琅玕,也曾因“坐審擬海盜失當,吏議當革職,詔寬免,自請罰銀三萬兩”。

乾隆末年,潛藏在盛世錦衣下的瘡疤已經顯現。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來訪的英國使團——馬戛爾尼使團,成員巴羅觸目所及的,只有普遍的貧窮。他寫道:“不管是在舟山還是在溯白河而上去京城的三天裡,沒有看到任何人民豐衣足食、農村富饒繁榮的證明……或者稱得上舒適的農舍……事實上,觸目所及無非是貧困落後的景象。”時中國人的平均年收入為351美元,“徘徊在國際‘最低生存線’(350~400美元)左右”。乾隆盛世下,“絕大多數普通人仍然不過是一群過著赤貧生活的盛世螻蟻”(摘自作者“誰佐清歡”)。

乾隆末年,多數民眾貧苦,“閉關鎖國”政策下,天災頻發、吏治敗壞、貧富不均,海盜逐漸成勢,這也是乾隆帝對大門洋盜匪一案一再要求嚴查、“恐成海寇”的深層原因。

02

溫州大門洋緝盜遭遇暴風雨

據《中國氣象災害大典》,乾隆五十四年五月至七月,浙江洋麵氣候惡劣,“五月,寧海大水,同月初七日永嘉、瑞安、平陽皆大水”,“象山六月颶風發……七月,海溢”。這也為溫州大門洋緝盜一案的追捕增添了許多難度。

見乾隆五十四年七月上(《清實錄》卷1334):又據陳杰奏,由寧波至溫州,水程遙遠,現值頂風,不能迅往,現由陸路兼程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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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船在洋遭風一摺,內稱黃岩鎮標汛弁兵趙存高雙蓬船一隻,兵丁三十三人,出洋巡哨,於七月初九日夜在主山洋麵猝遇暴風,收駕不住,被風飄刮不知去向(見《清實錄》卷1340)”。

“伍拉納等奏,守備董秉玉緝捕洋盜生獲傷斃多名,因見餘盜漂浮水面,復坐小船追捕,致被覆溺等……”(見《清實錄》卷1340),守備董秉玉因大風覆溺小船而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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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乾隆帝的質疑

質疑一:盜匪的實際人數

乾隆五十四年七月上,遊擊董秉玉抓獲了盜犯林飛、王五二名,訊據供稱,“同夥盜船共有七隻,盜犯百有餘名”,乾隆帝認為“此言不可信,又系綠營化大為小惡習……至大門洋盜船六隻,一隻之內即有百數十人,則合之其餘五船,豈不竟有七八百人”(見《清實錄》卷1334)。

七月下,抓獲的盜犯陳三三供稱:“共有六船,每船夥黨三四十人及二三十人不等”(見《清實錄》卷1335),如盜匪所供屬實,按每船30人均計,則大門洋一案中,張殿魁追擊的六隻盜船裡,至少有海盜18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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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九月上,伍拉納等覆奏,“洋刦盜犯先後已獲一百二十餘名”(卷1338)。此時,殺傷張殿魁的首犯陳禮禮、盜首林明灼等人,都還尚未追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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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帝在盜匪人數上的質疑,主要還源於“如此糾眾逞兇,肆行刦掠,若不及早嚴辦,將愈聚愈多,勢必釀成海寇”的擔憂(見《清實錄》卷1334)。

質疑二:綠營怯懦之惡習

乾隆帝對綠營怯懦等惡習深惡痛絕。

張殿魁於大門洋遇害,遊擊董步雲等人辯稱,因洋麵有頂風,難以及時前往救護。乾隆帝直接批示:“試思張殿魁雖乘坐小船輕快,豈獨不為頂風所阻,何以又能駛往追趕盜船?”(卷1335)

隨著查辦的深入,張殿魁帶兵巡至大門外洋時,遠遠看到六隻盜船,因畏懼盜匪戰力,故意先行放炮示警,導致五隻盜船逃遁,一隻盜船因近山折回時,與張殿魁相遇,張殿魁在擊殺過程中遇害的內情被揭露。乾隆帝下旨飭查,“此總綠營畏葨陋習最為可惡”(見《清實錄》卷1334)。

在乾隆帝看來,“海洋捕緝盜匪,全在密速追擒,設或因兵少盜多,實在不能拘獲,何妨收回哨船,再行稟報該營旗將,添兵前往趕捕”,打不過可以先跑,添足兵力再行追捕,但是先行放炮示警,才是導致“此案盜犯知所防備得以肆兇抗拒”的主要原因,“雖張殿魁已傷身死,不加追究,該督撫等仍當遵照前旨。通飭各營,勿再蹈從前怯懦惡習。”

乾隆、嘉慶兩朝,綠營總兵六十餘萬,已逐漸成為軍事主力。然而由於太平已久,綠營本身隨著種種弊端而逐漸腐化。乾隆帝閱兵時,所見已是“射箭,箭虛發;馳馬,人墮地” 。1796年(嘉慶元年)川楚教亂時,綠營已無力對付擅長游擊戰的白蓮教徒。此案中,不論是盜匪人數(至少180餘人,據《玉環廳志》,綠營參將、把總等在日常巡防、專防時配水戰守兵在40-50人左右)、武器(盜船配備有叉刀槍炮),還是精神面貌,綠營與海盜對抗,都處於弱勢。

質疑三:首犯是否已在海上身亡

乾隆五十四八月下,據奏報,殺害參將張殿魁的首犯陳禮禮,已於“七月初四日船至梨洋地方遭風打翻,落海被浪衝溺”,乾隆帝認為,各盜犯的供稱“系一面之詞,不足為據,且屍身並未撈獲,其是否溺斃殊難憑信,仍須上緊根究,務得確實情節,毋致要犯倖逃顯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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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後,乾隆五十四年十月,陳禮禮被抓獲,乾隆帝自言:“今該犯實未身死,現經就獲,果不出朕之所料。”(見《清實錄》卷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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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盜匪的來歷

大門洋張殿魁遇害一案涉及的盜匪,來自福建泉州府晉江縣等地。見《清實錄》卷1334:七月上,據陳杰奏,拏獲健跳營一案盜犯林飛、王五二名,供系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琅玕亦奏稱,訪聞洋麵盜犯晉江惠安等縣民人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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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批盜匪,原來一向在福建省洋麵行害,見《清實錄》卷1335,七月下,盜匪陳三三供稱,“向在閩浙一帶洋麵行刦,因閩省查拏嚴禁,逃至浙省等……”。

福建貧苦民眾、流民等是閩浙海盜的主要來源,與乾隆後期“閉關鎖國”、限制了福建作為海洋大省的發展,以及福建天災頻發、乾隆六十年震動全國的福建貪汙案導致省庫空虛等都有關係,這些因素都導致了福建部分漁民的“出洋為匪”。

05

乾隆五十四年大門洋緝盜時間線索表

大門洋緝盜一案的查辦,從乾隆五十四年六月至十月,歷時五個月。

閏五月,黃岩遊擊張殿魁大門洋追捕盜匪遇難。

六月,乾隆委派琅玕馳赴溫州黃岩等處,與新調任提督陳杰會同商辦。

七月,“諭令伍拉納、琅玕、陳杰前赴該處會同督緝”,又傳諭兩江總督書麟、江蘇巡撫閔鶚元分投堵緝。七月上,遊擊董秉玉抓獲盜犯林飛、王五二名,七月下,抓獲盜犯陳三三。

八月上,帶領兵丁柴日茂作為眼目,赴泉州一帶及各海叉口分投緝拏。各鎮將道府等,加密分投於水陸地方,並從戶籍處入手追蹤。(見《清實錄》卷1336)

八月下:得奏報首犯陳禮禮已被浪衝溺,乾隆帝認為系一面之詞,仍須嚴查陳禮禮行蹤。

九月上,乾隆帝一再嚴令追查陳禮禮行蹤,年底前必須奏聞;至九月,大門洋刦盜犯 “先後已獲一百二十餘名”(卷1338)。

九月下,江省“飭員於各海口堵截擒拏”(卷1339)。

十月上,奏報董秉玉在追捕餘盜時遭風沉溺;副將徐景超抓獲盜首林明灼並夥盜五名。乾隆帝下旨:“林明灼一犯系屢在洋麵糾夥肆刦,並在大門洋拒捕戕官,實為洋盜巨魁,情罪最為可惡。既經拏獲,即當解京嚴辦。”

十月下,總兵丁朝雄、參將海亮在長樂縣下目洋擒獲殺害張殿魁的首犯陳禮禮。乾隆帝龍心大悅,誇讚“所辦好”。又言,“陳禮禮,系在大門洋戕害參將張殿魁首犯,今既就獲,自應解京,盡法處置,以彰國寧而快人心。”“與林明灼一併隔別隨京嚴辦”(卷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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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議恤、議處與恩賞

清時,在優待八旗的同時,也注重對綠營軍進行恤賞。對陣亡者的撫卹和軍功賞賜最優厚,並推行速行議敘,即及時恤賞綠營官兵。

01

議恤:張殿魁與董秉玉的議恤

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就對張殿魁等人下了賞恤(見《清實錄》卷1335):“張殿魁著照參將陣亡例議恤,其餘被害受傷兵丁,著分別賞恤。”(遊擊為從三品,參將為正三品)

後因查明,張殿魁先放炮致盜匪防備行兇,因其受傷身死不加追究。要求“通飭各營,勿再蹈從前怯懦惡習”。

乾隆五十四年十月下(卷1340):“董秉玉生擒洋盜並傷斃多名,殊為奮勇,復因追捕餘盜遭風沉溺,深堪憫惻。董秉玉著交該部照例議恤。”

據康熙十三年以後就確立的統一的撫卹制度,綠營陣亡將士的撫卹銀分別為:提督800兩,總兵700兩,副將600兩,參將500兩,遊擊400兩……步兵50兩。

官階等級決定了撫卹銀的金額,張殿魁若照參將議恤,則能得撫卹銀500兩,董秉玉撫卹銀400兩,其餘兵丁撫卹銀在50兩及以上不等。另外如嘉慶十三年在追擊“蔡牽之亂”中犧牲的閩浙水師統領李長庚,“著加恩追封伯爵,賞銀一千兩”(見《清會典》卷517)。

02

議處

對張殿魁遇害一案中救援不力者的處分:

見《清實錄》卷1334:“再大門洋地方是否系溫州鎮所轄,該鎮有無處分。著將陳莊本日奏到之”(卷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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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門洋時隸屬溫州鎮中營管轄,時溫州鎮總兵為陳莊(總兵,一鎮綠營的最高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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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對溫州鎮等綠營一應官兵做出了處分的要求:“董步雲等究屬救援不力,遊擊董步雲、千總戴得勝、鄭殿魁、把總張獻麟、王良貴、趙大勇,外委陳學明、何啟高、池以忠、王得龍等,現在仍令其照舊供職外,俱著交部分別嚴加議處。總兵陳莊於盜船逃至境內,漫無覺察,殊為疎懈,著一併交部嚴加議處(見《清實錄》卷1335)。乾隆五十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大學士管理兵部事務就提交了《為核議浙江溫州鎮標遊擊董步雲等員不實力擒拿盜賊題請參處事》的題本。

溫州鎮總兵陳莊此後主動請戰,追捕盜匪。據《政治人物 將領傳》:“乾隆五十四年,陳莊年愈花甲,調任浙江溫州總兵,正值大門洋海盜猖獗,黃岩參將張殿鰲出師征剿負傷。陳莊披甲請戰,率領舟師八百餘艘,飛越大門洋,來到福建南北圯。時海盜集股聯宗頑強抗拒,陳莊橫刀船頭,奮勇督戰。”

對道府州縣地方官員“意存膜視”的批評:

“毋得因匪徒在洋麵行刦之案,概諉之水師營伍。意存膜視。”(見《清實錄》卷1340)

對諱稱陳禮禮遭風“溺斃”的查辦:

“陳禮禮遭風溺斃之語,從前若系地方文武稟報,則是不肯上緊搜捕,有意消彌。如出於夥犯供稱,明系捏詞開脫,希圖陳禮禮漏網,二者必居一。於此,不可不徹底根訊。著傳諭伍拉納、琅玕據實查明覆奏,勿得稍有迥護。”(見《清實錄》卷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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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恩賞

清時對綠營的恩賞,注重戰功,乾隆帝在核實戰功上十分謹慎。在拏獲林明灼、陳禮禮一役中立下戰功的還有上文提到的李長庚,此役後,他重新以“遊擊”起用,乾隆五十五年署福建銅山營參將,到嘉慶朝時一躍成為“海上戰神”。

大門洋緝盜一案中,乾隆帝著有功人等一併“送部引見”,清朝銓敘任職文武官員,一般須經皇帝引見。乾隆朝引見浙省綠營官員共計84人,閩省216人,此案就計多人,因盜犯逃竄回閩省大洋,此案立功引見者皆為閩省綠營官員。

對拏獲盜首林明灼並夥盜五名的恩賞:

除閩省副將徐景超外,乾隆帝又“著伍拉納查明擒獲林明灼時,若尚有都守等出力拏獲,即行指名奏聞,與徐景超一併送部引見……如實系該副將一人拏獲,即據實陳明,毋庸迴護。”

對拏獲陳禮禮的恩賞:

除奏報的閩省“總兵丁朝雄、參將海亮”外,乾隆帝認為,“雖據稱系總兵參將等在下洋目截拏,但必有弁員等幫同下手,並著伍拉納查明,如系兵丁首先拏獲即酌加獎賞。若系都守等所獲,著即送部引見。”(見《清實錄》卷1341)

在大門洋緝盜一案相關內容的《清實錄》中,“全數弋獲”、“肅清洋麵”等詞頻繁出現,一方面,大門洋作為“溫臺洋麵”、“海疆要地”之屬(雍正六年,雍正帝將洞頭大門等地劃歸玉環,言玉環為“海疆要地”),商船、漁船往來頻繁,海上肅盜至關重要。另一方面, 從實情而言,對於閩浙海盜,“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皇帝也都頒諭採取過一些措施,但由於海盜勢力沒有達到不可控制的程度,故採取的措施力度都不大,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到了嘉慶時期,海盜肆虐不可收拾,嘉慶皇帝不得不高度重視水師建設問題,以亡羊補牢的心態採取了一些辦法”(馬駿傑《海上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