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樓道雜物起火致8人被困!這個角落暗藏隱患!

似乎很久沒有見過

那輛破舊的小三輪

大喇叭裡喊著

“回收電視冰箱空調洗衣機”

現在收廢品的大爺不見了

攢廢品的習慣

卻被保留了下來

用不到的舊物被堆放在樓道

隱患也隨之而來

樓道雜物起火,8人被困火場

近日

廣東省陽春市

一居民樓突然起火

樓上8名住戶被困

消防救援人員到場後

發現起火點位於

居民樓1樓樓梯口

現場堆放的大量雜物被點燃

濃煙向樓上不斷蔓延

樓道雜物起火致8人被困!這個角落暗藏隱患!

消防員迅速上樓搜救被困人員

並用水槍撲滅樓道內的明火

冷卻過火雜物

樓道雜物起火致8人被困!這個角落暗藏隱患!

消防員先後兩次往返火場

共疏散8人,

其中包括3名嬰幼兒

和1位60多歲的老人

本次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

樓道雜物起火致8人被困!這個角落暗藏隱患!

據瞭解

該居民樓樓梯口堆放了電線、

腳踏車、紙箱等各種雜物

致使起火後火勢迅速擴大

樓道雜物起火致8人被困!這個角落暗藏隱患!

樓道不僅是行走通道

也是火災發生時的逃生通道

在樓道內堆放雜物

屬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明文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警告或者

五百元以下罰款

。”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應急管理部《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高層民用建築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

禁止堆放物品

、鎖閉出口、設定障礙物。禁止圈佔、遮擋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內堆放雜物,禁止在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

樓道內堆積雜物引起火災

誰來承擔責任?

應當結合消防救援機構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進行分析,引發火災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責任人和賠償義務人不能一概而論。

引起火災發生的直接責任人

,可能承擔過失引起火災的行政法律責任,應當承擔火災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在樓道內堆積雜物的責任人

,違反了《消防法》“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規定,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行政法律責任。

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

,違反了《消防法》“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的規定,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行政法律責任。

另外,在樓道內堆積雜物的責任人,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因各自行為導致火災蔓延擴大的,還應當按照各自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物業觀察提醒

請及時清理樓道內的雜物

徹底消除火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