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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石碑·公生明·土地祠

“戒石碑”“公生明”“土地祠”,這三樣都是古代衙門裡的東西,“戒石碑”和“公生明”是刻在石頭上的倡廉語錄,先在室內,後到衙門的院子裡,再後來與新增的“土地祠”相對應,成為衙門裡的標配。其意在教育當官的與老百姓,都要清廉,要有敬畏之心。

戒石碑·公生明·土地祠

“戒石碑”的內容,非常特殊,是皇帝的作品,屬於“聖諭”,為天下之最高指示,神聖莊嚴。石碑上刻的是:“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這是專給為官者看的,既是教育,也是警示。與其一體的“公生明”,出現的晚一些,是面向衙門外,也是給百姓看的。意在告訴老百姓,我們的衙門如荷塘,清清白白,出汙泥而不染。這也是歷朝歷代所追求的,吏治最高的目標和最理想的境界。實現了,天下何以不清明。

追溯歷史,戒石碑在我國有著深厚的文化淵源,併產生過巨大的積極影響。戒石碑上所寫的內容,為五代十國時期的後蜀皇帝孟昶所寫,他在《令箴》中寫道:“朕念赤子,旰食宵衣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爾為戒,體朕深思。”全文24句,96字,情真意切,感人至深。孟昶令頒發各州縣,要求各級官員對照學習,希望他們體味其中的深邃用意。這篇倡廉文章,可以說是我國古代官場最優秀廉政宣言之一,它對後世產生的影響很大。

戒石碑·公生明·土地祠

到了北宋,後蜀被滅。宋王朝為了強化吏治建設,宋太宗趙光義於983年從孟昶所頒令箴中,摘取“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這四句頒行全國,並令各州縣刻碑立於衙署裡,以警戒各地官吏,名曰“戒石銘”。到了南宋時,高宗皇帝趙構又以《御製戒石銘》頒賜於各郡縣,令刻之於庭,置之右以為朝タ之戒。此時的石碑不再在衙門屋內了,而是慎重地置於衙門庭院內,讓日月星辰普照,大白於天地。所有的官吏是上班看到,下班看到,只要是工作日,每天至少複習兩次。真乃全天候無空隙,不留任何死角。

兩宋以後的元明清各代延續使用,戒石上的文字也固定下來。戒石的地位也不斷提高,它從大堂移至堂前甬道上,並建亭保護,故有“戒石亭”之稱;後又改為牌坊,亦稱“戒石坊”。再後來的變化是,凡州縣衙署在戒石的南向也刻上“公生明”三個大字。這是面對衙門外的,顯然是給老百姓看的,以顯示官府內外的清明。

戒石碑·公生明·土地祠

到了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手上,這位鐵腕反腐的草根皇帝更加重視倡廉。他從底層來,深知底層百姓的疾苦和願望。開國後,朱元璋以倡導廉政為鞏固政權的急務,從而對戒石碑的作用更加重視。朱元璋反腐,一般認為是“以猛治國”“重典治吏”,其實,他在這之前是強化教育在先的,就是把話說清,說在前,再犯錯誤,就不要怪我狠了。為突出和放大戒石碑的實際效果,他下令全國“府、州、縣、衛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就是相對戒石碑,再設土地祠。官衙裡的土地祠,應該同民間的土地廟是一樣的,都是供奉土地神的,民以食為天,“有土斯有財”,對土地神要有敬畏之心。朱元璋有這一層意思,但另一層意思是你犯罪就得嚴懲給土地神看。

把話說前,朱元璋規定凡貪汙額達60兩以上銀子的官員,一律梟首剝皮,剝皮場所就放在衙門的土地祠內,所以土地祠又稱“皮場廟”。貪官的人皮剝下後懸於官府公座旁,使繼任者觸目驚心。老朱抓廉政,真是用了心了。

戒石碑·公生明·土地祠

“戒石碑”“公生明”“土地祠”,古代衙門裡的東西,也是古人倡廉教育的好物證。現在到保留下來的古衙院內,我們都可以看到,如淮安府衙、南陽府衙、潞安府衙等。其實倡廉,現在已並非只是官員們的事,建立清正廉潔的社會風氣,人人有責。從國到家,離不開每一個人的努力,應從滴點抓起,從娃娃抓起。(文/蔡駟)(圖源自網路,如有侵權,請告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