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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過七旬,執意娶她為妻,晚年身心疲憊,含恨而逝

1961年,胡適的生命已經接近尾聲,得知老朋友蔣夢麟要再婚的訊息時,他憂心忡忡,按理說老朋友結婚,應該祝福高興才對,可是胡適非常的替這位老朋友擔心,擔心蔣夢麟因為結婚晚節不保,因為蔣夢麟的結婚物件不是普通的女生。

圖|蔣夢麟

年過七旬,執意娶她為妻,晚年身心疲憊,含恨而逝

蔣夢麟生於浙江餘姚,是我國近現代著名的教育家,也是北京大學歷史上任職時間最長的校長。

蔣夢麟與胡適交情深厚,蔣夢麟在與第二任妻子陶曾谷結婚時,證婚人就是胡適。說起這段證婚,還曾有過一個小插曲。

蔣夢麟的第二任妻子陶曾谷,她曾是蔣夢麟好友高仁山的妻子,高仁山去世後,蔣夢麟同情陶曾谷的淒涼處境,對她呵護有加,照顧備至。後來二人日久生情,墜入愛河,隨後蔣夢麟與原配離婚。

蔣夢麟與陶曾谷的結婚,有的朋友支援,有的朋友反對。當時胡適支援二人結婚,還願意當證婚人,但是胡適的妻子江冬秀反對二人結婚,為什麼江冬秀反對,她認為朋友妻不可欺,而且蔣夢麟與原配離婚,讓江冬秀很反感,沒辦法,江冬秀就是胡適在包辦婚姻下的原配,如果她支援這種行為,這不是助長鬍適嗎?(胡適與江冬秀也鬧過離婚,因江冬秀的強勢反對而作罷)。

圖|胡適和江冬秀

年過七旬,執意娶她為妻,晚年身心疲憊,含恨而逝

夫妻二人對朋友蔣夢麟結婚看法不一致,江冬秀的做法也很直接,在蔣夢麟與陶曾谷結婚當天,江冬秀直接鎖上大門不讓胡適出去,最後胡適跳窗“脫逃”,才到達婚禮現場成其美事。這個事情一時間也成為當時文人之間的談資。

1958年陶曾谷去世,蔣夢麟很快便萌生了續絃的念頭,選擇的結婚物件是徐賢樂。

徐賢樂(1908-2006),江蘇無錫人,出身名門望族,曾嫁北伐軍參謀長楊傑。結婚7個月後,兩個人便因為金錢問題,以離婚收場。

圖|徐賢樂

年過七旬,執意娶她為妻,晚年身心疲憊,含恨而逝

徐賢樂早年風華絕代,光彩照人,由於她只有與楊傑短暫的婚史,且沒有生育過,保養的又比較好,因此與蔣夢麟結識時雖年過半百,但風韻猶存且別緻,立即吸引住了蔣夢麟。當時蔣夢麟已經年過七旬,徐賢樂才五十左右。

蔣夢麟在寫給徐賢樂的第一封情書裡面就寫道:“在我見過的一些女士中,你是最使我心動的人……”

與第二次結婚不同,胡適這次一反常態,強烈反對蔣夢麟娶徐賢樂為妻,他在1961年6月18日給蔣夢麟寫了一封長信。胡適在信中寫道:

孟鄰吾兄:

你的續絃訊息真已引起了滿城風雨,甚至於辭修(陳誠)、嶽軍(張群)兩先生也都表示很深刻的關心……現在形勢更迫切了,某小姐(徐賢樂)已詳細查明孟鄰先生的全部財產狀況了,將來勢必鬧到孟鄰先生晚年手中不名一文,而永遠仍無可以滿足這位小姐的貪心之一日……這位小姐現在對待孟鄰先生的手法,完全是他從前對待她的前夫某將軍(楊傑)的手法,也是她在這十七八年裡對待許多男朋友的手法:在談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財產管理權……將來孟鄰先生必至於一文不名,六親不上門……她的前夫某將軍是何等厲害的人!他結婚只七個月之後,只好出絕大代價取得離婚!

我萬分誠懇地勸你愛惜你的餘年,決心放棄續絃的事,放棄你已付出的大款,換取五年十年的精神上的安寧,留這餘年‘為國家再做五年的積極工作’……

胡適的這封信寫的情真意切,從信中可以直接看出,用現在的話來講,徐賢樂就是一個標準的拜金女,而且是很有手段的拜金女。

但是,胡適的勸阻沒有任何效果,此時的蔣夢麟根本聽不進去,他完全已經被徐賢樂所迷倒。

因為徐賢樂之前的事蹟太廣為人知,除了胡適外,張群、陳誠等蔣夢麟的朋友也是紛紛表達了對婚事的異議。

陳誠直截了當地告訴蔣夢麟:“我的太太接到蔣夫人的電話,她堅決反對你跟這位徐女士結婚,我的太太也反對,都要我轉告於你。如果你一定要和她結婚,那麼我們以後不能見面了,至少,你的夫人我們是不能見面了。”

從這段話中可看出,蔣夢麟的身邊的朋友都反對這段婚事,連宋美齡也反對,可見,徐賢樂這個人的人品,實在是值得商榷。

年過七旬,執意娶她為妻,晚年身心疲憊,含恨而逝

作為朋友,胡適做的已經很到位了,該說的都說了,該勸的都勸了,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胡適寧可冒著不被朋友理解的心情,對朋友進行苦勸,足見他對蔣夢麟晚年的擔憂。

但是胡適及其朋友所勸的一切,都沒有阻止二人結婚的步伐。1961年7月18日,蔣夢麟與徐賢樂如願舉行婚禮。

果然不出胡適等人所料,新婚之夜,徐賢樂要求蔣夢麟必須將其存在國內外的私人款項開列一份清單交給她。

對金錢的慾望表現的如此急不可耐。緊接著,一件意外徹底暴露了徐賢樂的本性。

1962年年底,蔣夢麟不小心傷了腳住院治療,住院期間,徐賢樂全程沒有照顧,依然在外高高興興地參加舞會,還要求蔣夢麟換小病房省錢,並趁機轉移了蔣的財產,甚至過戶了蔣女兒的存款與股票,後來更是將自己原在蔣夢麟家的戶口遷了出去,並且把行李也搬回了自己原來的住處。等到蔣夢麟傷愈出院,徐賢樂已經不知去向了。

徐賢樂的這種做法是典型的為離婚做準備,如此作為終於讓蔣夢麟如夢初醒,看清了徐賢樂的為人。

圖|蔣夢麟(左)

年過七旬,執意娶她為妻,晚年身心疲憊,含恨而逝

1962年4月10日,蔣夢麟正式以“不堪徐娘虐待之苦”向臺北地方法院正式請求離婚,繼而又專門舉行記者招待會。會上蔣夢麟老淚縱橫的控訴徐賢樂:

我堅決要和徐女士離婚,我有道理,也有原因的,到現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淵,我深深地後悔沒有接受故友胡適之先生的忠告,才犯下了錯誤。我愧對故友……

胡適已經於1962年2月24日去世,故友離世,言猶在耳,直到這個時候,蔣夢麟才知道胡適的話才是忠言逆耳。

可是晚了,離婚哪有那麼容易,徐賢樂可真不是那麼好對付的,更何況她對離婚分財產這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可謂輕車熟路。

兩個人在報紙上唇槍舌劍、互相指責,你來我往互撕了三個月後,又上臺北法院打官司。

對於蔣在離婚書指責她趁著蔣開刀之際把存摺、股票、土地過戶的事情,徐賢樂給出了她的回答:“當初你說的,你的東西都歸了我,所以我今天做的無非是照著你的意願做罷了。”

我這只是舉了一個例子罷了,實際上二人的唇槍舌劍中,徐賢樂句句強詞奪理,句句推脫責任,氣得蔣夢麟捶胸頓足,悔不當初。

最終,1964年1月23日,這場轟動一時的離婚案,以調解結案,蔣夢麟付出五十萬元贍養費,終於離婚。

這次離婚,讓蔣夢麟身心疲憊,不僅如此,他的離婚也成為當時一大新聞,媒體、報紙、各種輿論對蔣夢麟的評論紛至沓來,一代教育家,晚年遭到如此境界,真如胡適所言,晚節不保。

1964年6月19日,也就是離婚半年後,身心俱疲、愛恨交加的蔣夢麟離開人世,享年78歲。蔣夢麟的去世與這次離婚有直接關係,本來年級就大了,在長達半年的時間裡天天生氣、與徐賢樂吵架,身體活活被氣垮了。

圖|蔣夢麟及女兒蔣燕華,以及好友胡適

年過七旬,執意娶她為妻,晚年身心疲憊,含恨而逝

幸好,還有原配為他生養的女兒蔣燕華照顧他起居、為之處理身後事。蔣夢麟去世後,按照他的意思,兒女們將他與第二任妻子陶增谷葬在了一起。

至於徐賢樂,2006年去世,再多寫一句吧,她出生於19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