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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的舉報這些行為,最多可掙5000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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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全市生態環境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涉自然保護地、排汙許可、建設專案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環境違法行為,重慶市生態環境局決定於10月下旬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自然保護地、排汙許可、建設專案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專項執法聯合督導幫扶。為拓寬違法線索來源渠道,現面向全社會徵集違法線索。

違法線索徵集範圍

1

自然保護地

自然保護地內

非法開礦、修路、築壩、建設

等造成生態破壞的行為。

2

排汙許可

#無證排汙行為#

主要包括:未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放汙染物;排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或者延續申請未經批准排放汙染物;被依法撤銷、登出、吊銷排汙許可證後排放汙染物;依法應當重新申請取得排汙許可證,未重新申請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放汙染物等情形。

#違反排汙許可證行為#

主要包括:超過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排放汙染物;透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或者偽造監測資料,或者不正常執行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汙染物等情形。

#違反自行監測要求的行為#

主要包括:排汙單位未按照排汙許可證規定對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進行自行監測,或者未儲存原始監測記錄;未按照排汙許可證規定安裝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自動監測裝置,與生態環境部門的監控裝置聯網,並保證監測裝置正常執行等情形。

#違反其他環境管理要求的行為#

主要包括:在排汙口規範化、無組織排放控制、企業環境資訊公開、臺賬記錄、執行報告等方面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以及偽造、變造、轉讓排汙許可證等行為。

舉報方式及徵集時間

1

舉報渠道

①透過

12345電話

舉報

寄信至

兩江新區嘉蓉路重慶環保科技產業園,重慶市生態環境局人民來訪接待室

③透過

陽光重慶網以及陽光重慶微信公眾號舉報

④透過

重慶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

右下側“辦事服務”的“生態環境有獎舉報”上傳

2

徵集時間

違法線索徵集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20日

獎勵標準

透過來信和微信方式舉報的線索經調查核實,符合《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印發重慶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試行)的通知》(渝環〔2020〕73號)相關規定的,

按規定標準給予500元至5000元的現金獎勵

。對提供違法線索的公民資訊,市生態環境局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