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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有的皇帝幾十年不上朝,為什麼不會大權旁落,也沒有權臣呢?

明朝時期整個封建社會發展到了新的高度,封建主義中央集權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南方地區產生了資本主義萌芽。

按理說這種繁榮的社會景象離不開統治者的兢兢業業,但是當時的很多統治者並沒有十分勤勉地處理政務,像明神宗更是三十年多年不上朝。這些統治者如此怠政依然沒有導致政權旁落他人的原因主要有三項。

首先,明朝的政治結構十分嚴密,即使沒有皇帝處理政務也能夠順利地執行下去。其次,上朝只是一種形式,不上朝並不代表著不理朝政。最後,明朝的權臣主要分為兩種,一種來源於官僚集團,另一種來源於宦官集團,宦官集團需要依附於皇帝而存在,所以他們一般不會對皇權造成致命的威脅。而官僚集團並非出身皇族缺乏取代皇帝的合法性,明朝權臣的結局一般來說都十分悲慘,張居正就因為觸犯萬曆皇帝的權威受到了死後清算抄家的處罰,這種嚴厲的懲處制度對於其他的官員來說,有著極大的警醒作用。

明朝有的皇帝幾十年不上朝,為什麼不會大權旁落,也沒有權臣呢?

一、明朝完善的政治制度

(一)內閣制度的推行

明朝初期,宰相胡惟庸獨斷專行,對皇權產生了威脅,明太祖朱元璋對此極其不滿,廢除了自秦朝以來就實行的宰相制度。將宰相的權力分到六部,由皇帝直接統領。這一制度雖然加強了皇權,但也造成了皇帝工作量的加大。

在這一制度實行了一段時間以後,皇帝不堪重負,不得不設定其他機構來輔佐自己處理政務。洪武十五年,朱元璋下令仿照宋朝的殿閣大學士設立了內閣制度,關於內閣的職務在《明史》中是這樣記載的“掌獻替可否,奉陳規誨,票擬批答,以平允庶政。”內閣相當於皇帝的秘書,一切命令都要以皇帝為主,這一機構是服務於皇帝一人的私人機構,雖然擁有議政權和執行權,但最終的命令還是要以皇帝為主。

到了明朝中期,內閣的權力提高負責監管六部尚書,對皇帝決策的影響也極大,到了張居正改革時,內閣成為了政府運轉的核心。雖然內閣制度的設立是為了削弱宰相的權力,但此時的張居正與過去的宰相併沒有什麼分別。

內閣制度的設立是出於加強皇權的目的,對於封建皇權自然有著極大的助力作用,不過作為中樞機構內閣對於皇權還是有一定壓制作用的。但是明朝的宦官集團對於內閣也有著一定的制肘。在這種多種權力的制衡下,內閣大臣很難再與皇帝搶奪更多的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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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朝法律對於官僚的制約

明朝的法律體系,除了避免皇權的無限膨脹以外,還抑制了官僚集團。明朝的《大明律》是在中國傳統文化、倫理道德的基礎上形成的,是儒家思想的一種具體體現。

(1)“迴避制度”在明朝對於宗室貴族也有著一定的限制,其中體現最明顯的就是“迴避制度”了,這一制度指的是皇親國戚不得擔任京官,與皇親國戚結親的京城官員也必須要調往外地任職。

這一制度在執行過程中也極其嚴厲,萬曆年間在修撰《大明律集解附》時就記載了,這一制度在實施過程中的情形,“若保勘隱情,以存作亡,以有作無,扶同申結者,正犯發邊充軍”由此可見,當時已經在法律制度上確保了這一制度的落實,避免了貴族集團對皇權的威脅。

(2)科舉制度

明朝的法律明確了考試是選拔官員的重要手段,明朝時科舉制度發展到了頂峰,更加制度化、經常化。開啟了社會下層人員進入國家機構的途徑。這代表著傳統的官僚政治範圍得到擴大,社會底層進入到了官僚體系當中。

據統計,在明朝中後期,縣級以上的官員大多都是科舉考試出身的,到了天啟二年以後“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更是成為慣例。

朱元璋之所以要在法律中新增這一條例,主要是為了防止出現元朝末年貴戚專權,舉薦親朋,結為朋黨導致整個朝堂土崩瓦解的現象。這一制度在保證明朝統治長久性的同時還分化了官僚集團的權力,在朝廷中形成了權力的相互壓制,儘量避免了某一勢力權力的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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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朝皇帝對於朝堂的控制

明朝的特務機構使得皇帝不用上朝就得以監控臣僚,把握整個朝堂的變動。明朝的特務機構又稱“廠衛”,由東廠、西廠、內行廠以及錦衣衛組成,這一組織設立於明成祖永樂十八年持續到明朝滅亡。

這一制度的確立加強了皇權,震懾了封建官僚,自明太祖廢除丞相制度以後,中央政府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權力真空,形成了皇帝與官僚大臣之間的溝通斷層,導致了信任危機的出現。可憑藉皇帝一人之力又無法對整個官僚系統進行控制和監察,於是“廠衛”機構出現了。“廠衛”機構的偵查效率極高,在明朝初期政權未穩定“廠衛”機構負責監察百官有效地避免了政局分裂,與此同時,反腐敗的成效也頗為明顯。從這個機構可以看出明朝皇帝並非不理朝政,他們只是換了一種方法來處理政務。

三、明朝皇帝與權臣之間的關係

明朝的權臣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因為皇帝過於年幼,為了維護政權正常運轉所出現的權臣,比如說張居正,另一類是皇帝親信的宦官集團,比如說魏忠賢。這兩種權臣雖然對皇權有一定的影響,但也沒有辦法做到完全剝奪皇帝的權力。

以張居正為首的官僚系統中的權臣雖然限制了皇權,但也維護了封建王朝的正常運轉。張居正擔任內閣首府時,最大的權力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個就是作為內閣首府所掌控的票擬權,這一權利可以影響皇帝的決策,第二個是張居正當政時期,因為皇帝過於年幼,無法處理朝政,而被賦予的“批紅權”。這一權利指的是皇帝對於內閣建議的採納程度也就相當於最終處理權,第三個是張居正所享有的對皇帝的教導權。

這三個權力使張居正成為了明朝權力最大的大臣,他利用自己的權利進行了改革,使明朝出現了短暫的復興,從根本上來說,這是維護皇權的一種體現。但是張居正過大的權力還是限制了皇權,最終落得死後清算的結局。

以魏忠賢、王振為首的宦官集團,是皇帝抗衡士大夫集團的工具。明英宗時期的宦官王振了深得皇帝信任,被明英宗以先生稱之。朝中大臣對此心有不平,於是便以匿名書的方式揭發王振,被王振發現後,於市集斬首。

明憲宗時期的宦官汪直同樣也深得皇帝信任,是歷史上第一個“巡視九邊”的宦官,明武宗時期的宦官劉瑾,常常在皇帝處理政事時與旁邊玩鬧,喜好玩樂的明武宗自然不能安心處理政務了,於是他便將政務總攬。由此可見,這些宦官執掌的最重要的權利是替皇帝行使的決策權,他們之所以能夠執掌權力,完全是出於皇帝的信任,他們的存在就是依附於皇權的。

明朝有的皇帝幾十年不上朝,為什麼不會大權旁落,也沒有權臣呢?

總結:

在這種嚴密的政治體系下,明朝的皇帝不用每日上朝,也能很好地控制朝堂。但是這種怠政的行為造成了大明江山的千瘡百孔,使大明王朝最終還是落得不足三百年就滅亡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