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王獻之:為護愛妻拒公主求婚,不惜​弄​傷自己,留下一女當了皇后

公元386年,王獻之病重難治,因為他們琅琊王家世代信奉道教,於是就請來道人為他上表章以祛除疾病。

上表章的時候,需要病人深刻反思自己曾經犯過的錯誤,43歲的王獻之深思良久之後,只說了一句話:“我不記得自己曾經犯過其他錯誤,只記得不應該與郗家離婚。”

幾年前,因為被新安公主看中,王獻之不得不休掉原配妻子郗道茂,一直到病重離世,他都為之痛心不已。

一、

王羲之最小卻最優秀的兒子

王獻之是和他父親王羲之齊名的書法家,他出生於公元344年,是王羲之最小的兒子,也是王羲之七個兒子中書畫水平最高的一位,和他的父親合稱“二王”,王羲之被贊為“書聖”,他則被稱為“小聖”。

王獻之:為護愛妻拒公主求婚,不惜​弄​傷自己,留下一女當了皇后

王獻之畫像,網路圖

王獻之從小就表現出與眾不同的性格特點。有一次,他和他的兩位哥哥,王徽之和王操之,去拜訪吏部尚書謝安。

謝安既是當時的朝中重臣,又是王羲之的好友,王徽之和王操之在他面前侃侃而談,表現得既熱情又博學,唯有王獻之只是客氣地說了幾句問候的話。

兄弟三人離開之後,有人問謝安對三個人的印象如何,謝安回答道:“小者佳”。

相比王徽之和王操之,謝安更認可王獻之,原因是“吉人之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

謝安認為大有作為的人少言寡語,王獻之恰恰不愛說話,所以認為他必定會出類拔萃。

事實也的確如此,在王羲之七個兒子中,王獻之是最傑出的一位。

二、

與郗家的婚事

王獻之的母親郗璿是東晉輔政重臣郗鑑的女兒,她還有兩個弟弟郗愔和郗曇。

郗曇有一子一女,女兒郗道茂比王獻之大一歲,是王獻之的表姐。王獻之和郗道茂從小一起長大,兩個人算得上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到了婚嫁年齡的時候,王獻之如願娶得郗道茂為妻。

王獻之:為護愛妻拒公主求婚,不惜​弄​傷自己,留下一女當了皇后

王獻之書裙圖,源於網路

婚後兩個人的生活幸福美滿,後來郗道茂為王獻之生了一個女兒,取名玉潤。可惜這個孩子很小的時候就夭折了。

郗道茂的身體本來就不好,失去幼女之後,她非常悲痛,整天都為此憂傷不已,自此再沒有生育過任何子女。

可是她沒想到的是,還有更讓她憂傷的事在未來的日子裡等著她。

三、

公主橫刀奪愛

王獻之出自魏晉名門世家—琅琊王氏,他又長得一表人才,少年時期就負有盛名,在當時的王公貴族之中很受歡迎,因此也入了新安公主司馬道福的眼。

司馬道福是晉簡文帝司馬昱的三女兒,她曾經嫁給大司馬桓溫的次子桓濟,桓濟因為不滿叔叔桓衝當權,密謀和兄長聯手殺死叔叔,結果後來事情敗露,桓濟兄弟被流放,司馬道福於是和桓濟離婚了事。

離婚後的司馬道福看中了當時大家眼中的世家才子王獻之,想將他招為駙馬。

王獻之:為護愛妻拒公主求婚,不惜​弄​傷自己,留下一女當了皇后

唐寅《王獻之休郗道藏續娶新安公主圖》

此時的王獻之和妻子感情很好,雖然兩個人再沒有生育子女,但是這絲毫沒有影響兩個人生活的溫馨和融洽。

雖然王獻之並不想離開自己的妻子,但是皇家之命又難以直接違抗,無奈之下,王獻之不惜用灸法燒傷自己的腳,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的,他想讓自己以這種形象讓新安公主死心。

但是即便如此,新安公主仍然對王獻之初心不改,執意要嫁給他。

受到皇權逼迫的王獻之只好忍痛休妻。

此時郗道茂的父親,也就是王獻之的舅舅郗曇已經去世,郗道茂只好含羞帶愧地投奔伯父郗愔,不久就抑鬱而逝。

四、長久思念

因為有謝安的賞識,又有皇權的支援,當上駙馬之後的王獻之官職越做越大,先是當了建威將軍,後來當上吳興太守,不久又入朝擔任中書令,是朝中最高的行政長官,地位在丞相之上。

新安公主為王獻之生了一個女兒,起名神愛。

雖然看起來王獻之官場得意,家庭生活美滿,但是王家的人,從王羲之開始就對功名很是淡泊,王獻之顯然繼承了這一點,權貴榮耀、駙馬之名都不曾讓他真正歡喜,他的心裡始終牽掛著前妻郗道茂,經常給她寫信問候,其中最有名的一封信就是《奉對帖》:

王獻之:為護愛妻拒公主求婚,不惜​弄​傷自己,留下一女當了皇后

王獻之《奉對帖》,網路圖

“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額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匹,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姊耶?俯仰悲咽,實無已已,惟當絕氣耳!”

雖然我曾經和表姐你每天相對,持續了十幾年的時間,但是我多希望那樣的日子能夠再持續下去,讓我能夠和表姐你白頭到老啊!

沒想到命運乖張到了這種地步,我們被迫生生分離!我對此十分傷心惆悵,什麼時候才能像當初那樣和你朝夕相處呢?

我悲傷地低頭悲泣,仰頭嘆息,可是卻又實在沒有什麼辦法!或許只有到我斷氣的那一天才能和姐姐再次相見吧!

五、一生憾事

王獻之所期待的和郗道茂相見的日子很快就來到了。

王獻之:為護愛妻拒公主求婚,不惜​弄​傷自己,留下一女當了皇后

王獻之《新婦服地黃湯帖》,網路圖

公元386年,大概是和新安公主成婚六年後,王獻之病重,在醫治難愈的情況下,王獻之讓人請來道人為自己上表章。在反思有生以來所犯的錯誤時,他沉思良久,終於緩緩回答道:“不覺有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

這是王獻之一直耿耿於懷的事,雖然在書信中多次抒發出來,可是這份痛苦直到臨終之際仍然沉甸甸地壓在他的心頭。

不久,王獻之去世,時年43歲。

王獻之的女兒王神愛長大之後,嫁給太子司馬德宗為妻。

公元396年,司馬德宗繼位,是為晉安帝,王神愛被立為皇后,是為安僖皇后。

雖然晉安帝一生從來沒說過一句話,凡事不能自理,但是在朝中主事官員的主持下,王獻之作為皇后的父親,還是被追贈為侍中、光祿大夫、太宰,賜諡號為“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