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岡縣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已於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26日釋出了關於敦促滯留緬北人員回國投案自首的通告,大部分滯留緬北人員認識到非法出境、偷越國(邊)境是違法犯罪行為,已經主動回國投案自首,依法得到從輕或減輕處罰。但仍有少數人執迷不悟,無視政府的三令五申和多次規勸,至今拒不回國。
根據公安機關掌握的緬北窩點人員違法犯罪事實,結合我縣正在開展的緬北窩點人員勸返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對25名涉嫌非法出境、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且拒不配合、拒不回國投案自首的鳳岡籍滯留緬北窩點人員作出如下懲戒措施:
一、登出戶籍,停止辦理相關證件。全部一律依法登出戶口,停止辦理身份證、護照、邊境通行證、行駛證、駕駛證等證件,且暫停辦理其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護照、邊境通行證等證件。
二、對緬北窩點人員及其可能提供便利的人員一律暫停一切政策補助、社會福利發放和資質審查。
三、一律將其本人列為失信人員,限制坐動車、坐飛機、住賓館等消費行為;對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銀行賬戶、網銀予以凍結反制,並取消相關業務資質,五年內不能開辦新銀行卡。
四、對其本人及直系親屬在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就業等函詢調查時,一律從嚴把關,原則上視為不合格。
五、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一律不得為其申報新批宅基地,對其用贓款已經建好的房屋,一經查實一律依法查封或強制拆除。
六、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不得為滯留緬北等境外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為其通風報信或作假證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辦再次重申:非法滯留緬北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積極主動回國,並透過本人或其家屬在入境前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報備,並於2021年11月30日前回國投案自首,對於主動回國投案,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如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國,將採取進一步懲戒和強制措施。
鳳岡縣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
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23日
鳳岡縣25名滯留緬北窩點人員資訊
任坤坤
龍泉鎮生機路
30號附2號
劉林
天橋鎮龍鳳村
龍鳳組19號
安磊
綏陽鎮新岡社群
白皂組8號
安元朋
綏陽鎮新岡社群
核桃組82號
遊偉
龍泉鎮龍鳳大道20-142號嘉和茗城
任榮超
永和鎮魚塘村白沙組
129號附1號
安小兵
龍泉鎮鳳翔南路922號
鄢龍霞
石徑鄉青灘村
對香寨組86號
楊飛
綏陽鎮永盛居
農科組215號
吳永東
永和鎮黨灣村
後壩組9號
李廣
永安鎮永安村
金龍組115號
楊軍
進化鎮沙壩村
楊寨組60號
李孝勝
龍泉鎮六里村
寨鄰組76號
肖小松
新建鎮官田村
復興組54
黃選順
琊川鎮茅臺社群
維心組88號
張浩
花坪鎮東山村
斜巖壩組109號
朱亮亮
永安鎮永安村
大灣組042號
王飛
土溪鎮官壩村
郭蘭組44號
安仕波
何壩鎮船頭村
銀巖組70號
李朝兵
何壩鎮船頭村
豐門組32號
陳杰
蜂巖鎮桃坪村
大土組167號
向紅衛
天橋鎮天橋村
文豐組52號
簡小川
花坪鎮茶花居
水壩組111 號
周先濤
龍泉鎮西山村
田家山組9號
廖恩洪
進化鎮紅安村
中心組6號
資訊來源:鳳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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