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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官員的佩飾制度(二):唐宋的魚袋制度

漢代的公文一般書寫在簡牘之上。傳遞公文時,官員使用隨身攜帶的官印,將卷好的簡牘押印封泥進行緘封。造紙術發明後,紙張逐漸取代了簡牘,越來越多地使用到日常的公文書寫中。官印直接蓋在紙上,印面變得越來越大,官印也越來越不便於攜帶。隋朝時,官員的官印已經收歸官府儲存了。既然官員不再隨身佩印,綬便無所附麗,印綬制度也就逐漸失去了區別官階高低的意義。

取而代之的,就是魚袋制度。

中國古代官員的佩飾制度(二):唐宋的魚袋制度

《倭漢三才圖會》中的唐代魚袋

魚袋制度是唐宋遼金元時期實行的、依據官員的品級高低佩戴不同魚袋以證明身份的一種佩飾制度,是我國章服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古代品色衣制度的重要補充。

一、魚袋溯源

顧名思義,魚袋是盛裝魚符的袋子。

1.魚袋因唐代的隨身魚符而得名

說到符契,我們大概首先會想到戰國時期信陵君“竊符救趙”的故事。信陵君所竊之符,為虎符,是古代調兵遣將的特別證明物件。其形制一般為銅臥虎,表面鏨刻金字,縱向剖開,切面處設計成陰陽嵌突結構以便齧合,朝廷和將軍手中各留其半。天子調動前方軍隊,令人持右半虎符前往軍中傳達詔命,兩符放在一起嚴絲合縫,調兵的命令才能貫徹下去,“符合”一詞便由此而來。

中國古代官員的佩飾制度(二):唐宋的魚袋制度

戰國時期杜虎符(陝西曆史博物館藏)

魚符制度始於隋朝。隋文帝曾經先後頒發過木魚符和銅魚符給京師的高階官員。

開皇九年,頒木魚符於總管、刺史雌一雄一……十年,冬十月甲子,頒木魚符於京師官五品以上……十五年,五月丁亥,制京官五品以上佩銅魚符。——《隋書·高祖本紀》

唐代魚符大興。魚符在唐代總體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屬於功能性魚符,用於地方官員的任命與罷黜、軍隊的調發、作為出入宮門及京師城門的憑證等,不必隨時帶在身上,只是在有需要時取出與朝廷使臣所持的另一半相驗。另一類屬於裝飾性魚符,稱作隨身魚符,必須隨身佩戴,以“明貴賤、應徵召”,它既是一種證明官員身份、品級的標誌,也是官員應詔入宮的通行證。魚符內側刻有佩符人的官銜及姓名等文字,中間常有一“同”字形榫卯,校驗時與另一半相合。有的魚符還在中縫處刻有“合同”二字,分別位於兩個半邊符上,用於校驗。“合同”一詞即由此而來。

中國古代官員的佩飾制度(二):唐宋的魚袋制度

唐代銅魚符(山東東營歷史博物館藏)

唐代的隨身魚符必須配以相應級別的袋子,這就是魚袋得名的由來。

2.魚袋之制受到了綬囊之制的影響

根據漢魏的印綬制度,官員必須佩印綬於身,使人一望便知其身份尊卑。印綬裝在特製的鞶囊裡,稱作綬囊。官員除了將綬垂在綬囊外邊,以表示自己的身份外,綬囊的材質及其上的獸頭裝飾也通常與佩戴者的身份掛鉤。

隋唐官員不再隨身佩掛印綬,而主要以品色衣制度來區別官員級別的高下,但仍然對前朝官員佩戴袋囊類飾物以別尊卑的做法青眼有加。魚袋之制正是在漢魏以來朝服佩綬囊之制的影響下,進入了國家官服體系。

二、魚袋制度的歷史沿革

1.唐代定型與發展

魚袋始於唐初,至少在唐高宗年間,魚袋制度已經形成。唐朝前期,對於魚符和魚袋的佩戴資格要求嚴格,僅有五品以上的京官才有資格佩戴,而且官員在退休及離任時必須要交回魚袋。

高宗永徽二年五月,開府儀同三司及京官文武職事四品、五品並給隨身魚。咸亨三年五月,五品已上賜新魚袋,並飾以銀。——《舊唐書·輿服志》

高宗給五品以上隨身魚銀袋,以防詔命之詐,出內必和之,三品以上金飾袋。——《新唐書·車服志》

武則天當政後,以玄武(龜蛇)與“武”姓相合,於是將佩魚袋改為佩龜袋,並規定按品級不同分別用金、銀、銅裝飾龜袋,其中三品以上的高官才可以用金龜袋,“金龜婿”即源於此。

久視元年十月, 職事三品以上龜袋, 宜用金飾, 四品用銀飾, 五品用銅飾, 上守下行, 皆從官給。 ——《舊唐書·輿服志》

唐中宗時期,又恢復了舊制,規定五品以上官員依然佩魚袋,且佩戴的範圍逐漸擴大。唐玄宗時期,不僅品級較低的官員可以佩魚袋,而且還逐漸演變成終身佩戴,官員退休後也不必交回。皇帝還透過賜服、借服的方式賞賜魚袋,唐代史籍中有大量賜“紫金魚袋”“緋魚袋”的記載。

開元八年九月十四日中書令張嘉貞奏曰:“致仕官及內外官以上檢校、試、判及內供奉官見佔闕者聽準正員例,許終身佩魚。”——《唐會要》

2.宋代延續

宋代繼續沿用唐代的品色衣制度和魚袋制度。不過宋代的魚袋裡已經沒有了魚符,只是在袋上用金、銀飾以魚形,繫於身上,魚袋也不再具有應徵召、防詐偽的功能。宋高宗當年召回岳飛,用的是十二道金牌,跟魚符沒有什麼關係。宋代的魚袋主要是作為官員彰顯身份等級的一種裝飾,故有“唐以袋貯魚,宋以魚飾袋”的說法。

宋代魚袋的使用範圍也很廣,除了用作各級官員的身份標誌外,也可作為官員致仕(退休)的一種優撫,皇帝賞賜魚袋的現象非常常見。

(太宗雍煕元年南郊後)大赦,內出魚袋以賜近臣,自是內外升朝文武皆佩魚。凡服紫者,飾以金;服緋者,飾以銀。廷賜紫,則給金塗銀者;賜緋亦有特給者。京朝官、幕職州縣官賜緋紫者亦佩。——《宋史·輿服志》

3.遼金元借鑑

唐宋的隨身佩魚制度對遼、金、元政權也產生過一定的影響。這些少數民族政權借鑑了漢族官員的朝服與佩魚制度,建立起了自己的服飾制度。

皇太子玉帶佩玉雙魚袋;親王玉帶佩玉魚;一品玉帶佩金魚;二品笏頭毬文金帶佩金魚;三品、四品荔枝或御仙花金帶並佩金魚;五品服紫者紅鞓烏犀帶佩金魚;服緋者紅鞓烏犀帶佩銀魚;服綠者並皂鞓烏犀帶。 ——《金史·輿服志》

4.明代廢棄

明代實行佩腰牌制度,以腰牌表明身份和作為行使權力的信物,魚袋制度逐漸被廢棄。

三、魚袋的形制

最早的魚袋,屬於軟袋,以布帛製作而成,故以“袋”名,也稱作“帛魚”。唐張鷟《朝野僉載》就有“彩帨為魚形,結帛作之,取魚之像”的記載。在唐代早期畫作中也能夠看到其大致形態。閻立本所繪的《步輦圖》中,穿紅袍手執笏板的大唐典禮官右腰垂下的掛飾,就屬於結帛而成的魚袋。

中國古代官員的佩飾制度(二):唐宋的魚袋制度

(唐)閻立本《步輦圖》區域性(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歷史上更多的魚袋,是硬袋,一般為一長方形木匣,外裹皮革,並以金銀為飾。這種魚袋結實耐用,且美觀漂亮,唐宋時期一直沿用。

從外形上看,硬魚袋可分為長方體魚袋和底方頂拱形魚袋兩大類。

1.長方體魚袋

長方體魚袋多見於唐代的傳世畫、畫像石、蕃臣石雕像、墓葬壁畫、石槨線刻、石窟寺壁畫上,有的沒有任何裝飾,有的有花紋裝飾。無裝飾的魚袋如唐惠莊太子李 墓石門左右門扉的兩名男侍,相對而立,腰部均佩有長方體無裝飾魚袋;有裝飾魚袋如唐中宗定陵的蕃酋像上的魚袋浮雕,袋面有三處橋形帶卡,還有四枚桃形裝飾。

中國古代官員的佩飾制度(二):唐宋的魚袋制度

唐代長方體魚袋

2.底方頂拱形魚袋

底方頂拱形魚袋的底部為長方體,頂部呈三拱形或雙拱形,有的拱形上可見魚形圖案。這類魚袋不僅在五代、兩宋時期的石雕像、石窟寺壁畫、傳世畫作上出現,也有木質模擬魚袋與金、銀魚石等實物出土。

五代《文苑圖》中的文人,頭戴翹腳幞頭,身著紫色圓領寬袖長袍,束玉銙帶,腰部右側繫有底部紅色長方體、頂面黃色的雙拱形魚袋。

中國古代官員的佩飾制度(二):唐宋的魚袋制度

(五代)周文矩《文苑圖》(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宋人的畫作中也往往以魚袋來體現身份。宋代的《春遊晚歸圖》中,老官員騎於馬上回望,其腰部右側繫有金色雙拱形飾物,為宋代的金魚袋。

中國古代官員的佩飾制度(二):唐宋的魚袋制度

(宋)佚名《春遊晚歸圖》(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近年來魚袋上的金銀魚飾也陸續被發現。

中國古代官員的佩飾制度(二):唐宋的魚袋制度

江蘇常州南宋墓出土的鎏金銀魚飾

中國古代官員的佩飾制度(二):唐宋的魚袋制度

浙江蘭溪南宋墓出土的金魚袋飾

綜上,魚袋制度在我國曆史上存續了數百年之久,是我國古代社會政治制度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古代社會國家治理中的一種管理技術,其“昭名分、別等威”的禮制功能,為古代社會的有序執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