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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呂后之父要將女兒給初次見面的劉邦,難道他真有相面之術?

為何呂后之父初次見面便將女兒許配給劉邦,難道他真有相面之術?

呂公透過面相看出劉邦大富大貴,將呂雉下嫁的這個事,可信度並不高,個人覺得邏輯上有些說不過去。太史公對呂公嫁女描述的非常細膩,有頭有尾、相當完整。但事實真的是那樣的嗎?首先,我們承認史記這本書在史學界的權威性,但是歷史歷來都是由勝利者書寫的,那就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觀,既然客觀性要打點折扣,那我們讀史書的時候也應該結合相關背景去閱讀,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嘛!

為何呂后之父要將女兒給初次見面的劉邦,難道他真有相面之術?

單父人呂公善沛令,避仇從之客,因家沛焉。沛中豪桀吏聞令有重客,皆往賀。這段話的大意是單父人呂公,也就是呂雉的父親,與沛縣的縣令私交不錯,又因為躲避仇怨,就把家搬到了沛縣。因為是縣令的朋友,搬過來以後就有很多官吏與豪傑登門祝賀。

為何呂后之父要將女兒給初次見面的劉邦,難道他真有相面之術?

蕭何為主吏,主進,令諸大夫曰:“進不滿千錢,坐之堂下。”而在沛縣做功曹的蕭何則主動來擔任司儀,記錄賀禮金額。由於來客眾多,蕭何只得向錢看:送錢多的(一千以上)安排上座,錢少的(一千以下)坐在堂下。

由此不難看出,呂公應當算是個有分量的人物,以至於大家都爭相結交。

高祖為亭長,素易諸吏,乃紿為謁曰“賀錢萬”,實不持一錢。劉邦的登場比較特別,他當時身為亭長,管理地方治安,大概也就是相當於現今的派出所長,他“素易諸吏”——也就是說向來看不起沛縣的一眾官吏,並且謊稱一萬錢,實際上一分錢不掏。並且這句話還傳達出一個資訊,就是劉邦知道蕭何會幫他遮掩“實不持一錢”這個事實。

這裡有些令人疑惑的地方,如果劉邦只是單純道賀,希望能結識呂公;抑或是隻想白混一頓酒肉解饞,他完全可以喊個五百、一千的,何必要“賀錢萬”呢?很顯然,來者不善,劉邦應該是專門來找茬的。

那麼劉邦為什麼來找茬呢?太史公在寫呂公嫁女之前,對劉邦還有過一段描述,其中有一句話:“及壯,試為吏,為泗水亭長,廷中吏無所不狎侮”,單單看這句話可能有些沒頭沒腦的,難道劉邦天生就喜歡到處戲弄人?以至於縣中的小官吏“無所不狎侮”?

當然不是,讓我們翻看《樊酈滕灌列傳》,其中有一個頗為搞笑的故事似乎能說明劉邦為什麼老是跟沛縣的官吏過不去。話說夏侯嬰與劉邦交情匪淺,在給縣領導當司機的時候,經常利用職務便利到泗水找劉邦喝酒吹水,有一次兩人估計是在玩摔跤遊戲,打鬧間劉邦不小心把夏侯嬰給整傷了。按說朋友間這根本算不上是個事,可偏偏被人舉報了,結果小事化大,官方上綱上線,非要啟動司法程式,根據秦朝律令:為官傷人,罪加一等。結果是夏侯嬰抵死不承認是劉邦弄傷自己的,保住了劉邦,但自己卻捱了不少板子,還被關了一年多。

此事足以說明,劉邦與當時沛縣的領導幹部間有著非常激烈的衝突,要不也不至於因朋友間的打鬧而差點身陷囹圄。至於具體是什麼原因,這裡暫不作探討,讓我們接著說呂公相面嫁女。

謁入,呂公大驚,起,迎之門。呂公者,好相人,見高祖狀貌,因重敬之,引入坐。當劉邦的名帖遞交進去後,呂公的反應是大驚,為什麼大驚呢?這個反應有些特別,如果是因為“賀錢萬”的話,應該是又驚又喜,並且素不相識的人出手這麼大方,主人家且還應該帶點疑惑,這樣的反應才合乎邏輯嘛!當然呂公有可能見慣了大場面、閱歷豐富,所以只是“大驚”了一下。

但是否有一種可能:即呂公對劉邦的大名早就有所聞,為什麼呢?呂公與沛縣縣令交好,當然有可能對劉邦與沛縣官吏之間的矛盾略知一二,因此才“大驚”,並起身迎接,為了不讓劉邦鬧事,只好“見高祖狀貌,因重敬之,引入坐”呂公便非常敬重地把劉邦引至堂上入座。

看來事實極有可能如此,因為“蕭何曰:“劉季固多大言,少成事。”高祖因狎侮諸客,遂坐上坐,無所詘。”看來蕭何也知道劉邦的來意了,所以好心提醒了一下呂公,畢竟蕭何當時還在縣衙任職,他不得不在表面上與劉邦劃清界限。而劉邦呢,也確實再一次的戲弄了一眾官員。這裡值得注意的是蕭何對劉邦的評價“劉季固多大言,少成事。”要知道,蕭何是有識人之明的,要不怎會“月下追韓信”?

接下來“酒闌,呂公因目固留高祖。高祖竟酒,後。呂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無如季相,願季自愛。臣有息女,願為季箕帚妾。”作為多年好友的蕭何都認為當時的劉邦少成事,你呂公真就有參透天機的本事,能夠在一頓酒的功夫看出一個人今後的富貴?並且鐵了心的要將女兒嫁給劉季,未免有些荒誕吧?

再說了,如果呂公看相準,那應該看得出蕭何也絕非池中物啊,為何不順便將小女兒許配給蕭何呢?

讓我們結合史實來分析一下,呂公是公元前214年搬到沛縣的,呂雉出生於公元前241年(參考文獻《中國后妃全傳》),劉邦出生於公元前256年(參考文獻《中國皇帝全傳》),也就是說當時的劉邦已經四十有二,是不折不扣的中年剩男,而呂雉也已經二十七、八了,要知道當時的女子十五、六歲便已嫁人生娃,呂雉這個年紀還未出嫁,便是妥妥的剩女。

劉邦一直未娶很好理解——不事家人生產作業且好酒及色——想娶也娶不了啊!至於呂雉為什麼一直未嫁,有可能是因為躲避仇家,也有可能是彩禮太高之類的緣故,總之是高不成低不就,呂公又非常溺愛、事事順著寶貝女兒,要不按呂公的家境,難道還怕找不到個親家?沛縣縣令就想著娶呂雉過門。

讓我們接著看看史記的記載——酒罷,呂媼怒呂公曰:“公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沛令善公,求之不與,何自妄許與劉季?”呂公曰:“此非兒女子所知也。”卒與劉季。——這段話令人有些疑惑,呂公應該不會愚蠢到拒絕縣令而選亭長,畢竟呂公一家也是因為與縣令關係好才搬來沛縣避難的,女兒嫁過去,豈非對自己一家更加有利?

事情的經過很可能是這樣的,呂雉一直沒找到合意的男人,而呂公又特別疼愛女兒,所以一直由著呂雉的性子。縣令來提親,呂雉又不同意,呂公於是只好拒絕;剛巧這次宴席上呂雉躲在屏風後面偷看到了劉邦,被他的痞子氣所吸引,一見鍾情,由此委託父親促成此事。而作為父親的呂公即使再不願意也不敢逆女兒的意,因為他知道女兒已經奔三,再不嫁可真要砸手裡了,唯有順了女兒。

而提親總得有說詞,總不能說我女兒對你動了心,很喜歡你,要不你們就結婚吧?於是便籍相面之說將呂雉下嫁劉邦。

至此,一箇中年剩男與一個大齡剩女順利脫單,至於劉邦日後貴為天子,與其說呂公會看相,不如說呂雉押對了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