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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沒我富,皇家沒我樂”的嚴嵩如何把持朝政,到底貪汙多少?

明世宗的宰相嚴嵩,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人物。他之所以有名,不是由於在他的政績,而是由於他二十年的宰相生涯中,竊權弄柄,大發國難財,成了當時天下第一貪官。也許是仕途的沉浮使嚴嵩認識到:要富貴必須要有權,有了權才能保富貴。於是,他一旦大權在握,就絞盡腦汁鞏固權力,編織各種關係網,為他以後的貪贓枉法掃清道路,具體有如下措施和手段。

“皇家沒我富,皇家沒我樂”的嚴嵩如何把持朝政,到底貪汙多少?

一、媚主固寵,控制皇帝。

明世宗朱厚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混賬皇帝,他在位四十多年,其中就有二十年不住在故宮,而住在西苑。在他當皇帝時,總共只有三次朝見過大臣,朝政完全失去控制。嚴嵩是惟一經常能與皇帝見面的宰相因而理所當然地操縱了政柄。

嚴嵩控制皇帝媚主固寵之術有二:

一是善寫青詞。明世宗好道教,自稱道教皇帝,每月都要在宮內設水陸道場祭祀道教祖先老子和張道陵。在祭祀時,命大臣寫祭神的告文,用硃筆書寫在青藤紙上,謂之“青詞”,實際上是駢體文。寫得好的立即就可得到提升。而在所有大臣中嚴嵩文學功底好,寫的青詞最合世宗心意。嚴嵩每天在處理朝政之餘,更按照皇帝的要求,精心齋醮祈禱,奉玄修道,撰寫青詞,因此最得皇帝寵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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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描寵有術。嚴嵩當宰相時已是六十三歲的老人,宦海沉浮幾十年,知道如何才能得主子的歡心。他當宰相期間,為了顯示自已的忠心,朝夕在西苑值班,節假日也不回家,史稱他“朝夕值西苑板房,未嘗一歸洗沐(指古代官吏的例假)”。而明世宗喜經史,每至夜分,遇上有不瞭解的問題,寫於片紙上,命內侍持以示內閣,立等回話。由於嚴嵩整天都在西苑當班,往往能即時奏答,使世宗大喜,說他“忠勤敏達”,是個好宰相。控制了皇帝之後,嚴嵩進一步的措施是把票擬大權抓在自已手裡。何謂票擬,就是皇帝、宰相對朝中大事的處理意見,先是由大臣寫下奏章,交給宰相,後由宰相用小紙條寫成處理意見,再由皇帝用硃筆批示、下達。

二、父子倆演雙簧。

嚴嵩有個兒子名世蕃,是個精明練達勝乃父而其貌不揚的人,史稱嚴世蕃人矮、頭大脖子短、小眼睛。他儘管其貌不揚,但對朝廷法規政策十分熟悉,又精通權力、受賄之道,學問也好。有時明世宗交給嚴嵩的諮詢手條,旨深奧,連嚴嵩都“瞠目不能解”。而嚴世蕃往往能“揣摩曲中,據之奏答,悉當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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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嵩年歲大了,又日夜值宿西苑,有些事情照顧不到。他見兒子如此聰明能幹,所以,各部大臣找他有事請求裁決時,嚴嵩就說:“老臣頗忙,可找小兒諮議。”有時乾脆把票擬的大事也交兒子去辦。時間一長,朝廷上下就說嚴嵩是大丞相,兒子是小丞相。兩人共同控制了朝政。

嚴嵩當宰相後就命嚴世蕃為工部左侍郎,是掌印工作,官不大,但有實權。嚴世蕃又有大權在握的老子在朝中為相所以,朝中大臣求見之人絡繹不絕,門庭若市,而嚴世蕃非常熟悉官職大小要價的多少,他向別人索取賄金,“毫髮不能匿”。有時大臣有事索性不找嚴嵩,因為他們知道“未饋其父,先饋其子”。有兒子在前臺辦事,老子在後臺撐腰,一攻一守,相得益彰。如有人揭發嚴世蕃的貪汙行為,嚴嵩就趕快到皇帝那裡主動承擔責任,把嚴世蕃臭罵一頓,這樣便得到了嘉靖帝的寬宥。因此嚴世蕃更是有恃無恐,他光是遍佈在京城及蘇、杭揚州的老婆就有二十七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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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植親信,組成複雜龐大的權力關係網。

刑部主事超文華原是嚴嵩當國子監祭酒時的生員,算是師生關係。為了往上爬,他認嚴嵩為乾爹第一次給嚴嵩送禮,是送給嚴世蕃二十七個老婆每人一頂金絲做的蚊帳和一件金簪子,從此就靠上了嚴嵩這條粗腿。

趙文華官不大,可貪汙的臭名卻人人皆知,因而遭到彈劾,被貶到地方任州的判官(副專員)。可是由於他賄賂了嚴嵩,不但沒到地方上任職,反而回到刑部做了比主事還高一級的郎官,不久,又升為通政(給皇帝送檔案的官),第二年又升為工部右侍郎。

“皇家沒我富,皇家沒我樂”的嚴嵩如何把持朝政,到底貪汙多少?

趙文華不懂軍事,為了撈油水,主動申請到浙江前線領兵打倭寇。經過嚴嵩的批准趙文華到了浙江,學習他於爹貪汙受賄的伎倆,搜刮民財億萬。兵部侍郎吳嘉會負責修築河北北部的長城以抵擋韃靼入侵,因在施工中偷工減料,貪汙公款,致使剛剛竣工的城牆倒塌,韃靼乘虛而入,兵臨城下。吳嘉會因是嚴嵩死黨,只被罷官而未被判刑。

因權力的關係,地方大員與朝中大臣都相繼往嚴嵩這邊靠,抱他的粗腿,從而形成從朝廷到地方的龐大的權力關係網。如浙江總督胡宗憲,大將軍仇鸞等人都是嚴嵩在朝中的死黨。

四、排除異己。

嚴嵩對給他提過意見的人都設法排擠,有的置之於死地,使滿朝文武敢怒不敢言,萬馬齊喑。

大學士夏言比嚴嵩資格老,最後不但被他排擠出朝廷,而且還被他借皇帝之手殺害。一些高階官吏,如吳時來、楊繼盛沈練王抒等人都因揭發過嚴嵩而被處死。至於遭流放罷官者,更是不可勝數。

經過如此這般的動作,一切障礙都基本上被排除,一切關係都基本上被疏通。金銀財寶便源源不斷地流向嚴嵩的腰包。

嚴嵩為相幾十年,到底貪汙了多少?

據《明史》載,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嚴嵩被抄家時,搜出黃金三萬兩,白銀二百多萬兩,其他珍寶價值數百萬兩。其實,嚴嵩的財產遠不止此。

“皇家沒我富,皇家沒我樂”的嚴嵩如何把持朝政,到底貪汙多少?

據野史載:嚴嵩與其妻歐陽氏曾埋金於地,每百萬兩為一窖,一共有十餘窖。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北方韃靼的俺答汗率兵攻到北京,嚴嵩密運財產回老家,大車數十輛,樓船十餘艘。而光是他的管家嚴年,一年得到的賄賂就有十萬兩白銀。

據《明史紀事本末》一書記載:嚴嵩一家的珍寶比皇宮裡的還多,還珍奇。嚴嵩除了在北京有豪華的居宅外,還在江西老家、南京、揚州等地,建築了數十處豪華的別墅。在這些深宅大院中粉黛之女,列屋駢居,衣皆龍風之紋,飾盡珠玉之寶,用象牙做睡床,用鑲金絲的綢緞做帷幔,朝歌夜弦,荒淫無度。嚴世蕃曾得意地說:“皇家沒我富,皇家沒我樂。

那麼,嚴嵩又是透過哪些渠道貪汙到這麼巨大的財產呢?

概而言之有五個來源:

一、利用科舉機會嚮應試舉子索賄。

嚴嵩還在當禮部尚書時,利用掌握考試的大權,在招考時,公開索賄。考生聽說新上任的禮部尚書索賄就比賽似的送錢送物,嚴嵩便擇賄額大的錄取。

二、向藩王索賄。

明太祖朱元璋做皇帝時,封子弟功臣到全國各地為王。到了嘉靖年間,明朝已有二百年曆史了,各地藩王也更換了好幾代。而每次舊藩王死去,新藩王繼位,都必須由皇帝批准才能生效。一個藩王往往有幾十個兒子,上百個孫子,在繼位時,往往爭得你死我活,爭鬥各方為了取得皇帝的批准,自然要到朝廷走關係。嚴嵩便瞅準這個機會,視禮物的多寡,向皇帝上進言,如永壽共和王的兒子和長孫爭位,用了三千兩銀子賄賂嚴嵩才取得繼承權。這種由皇帝批准立藩王的事例幾乎每年都有,全國有二三十個藩王,嚴嵩從中得了多少金銀,不言而明。

三、封官許願受賄。

在嚴嵩當宰相二十多年的時間裡,要當官升官、辦事、發財,不經過他那一關是不行的,經過他那一關而不送錢也絕對是不行的。嘉靖二十年(1541年),交城王不服明朝所管,因對其出師征討可得一大筆軍費,可以升官,於是有一個叫袁柚的將軍想帶兵前去征討。他擔心朝廷不批准,便派了一個下級軍官,帶了黃金白銀各三千兩送給嚴嵩,征討之事遂得以批准。

四、為有罪者減刑受賄。

有個叫王汝孝的地方官犯了死罪因向嚴嵩賄五千兩銀子,死罪改為流放。總兵俞大猷,在浙江前線抗倭有功,只因不善交際,嚴嵩怒其不附己,就授意總督胡宗憲誣陷俞大猷失職,使其下獄判死罪,後來還是俞大猷家向嚴嵩行賄三千兩黃金,才免於一死,被髮配到北方邊境戴罪立功。

五、剋扣軍餉。

明朝北方有蒙古韃靼東南沿海有倭寇,每年的軍費達白銀五百萬兩,少者亦有三百萬兩。據當時的刑部主事張翀的揭發是軍費開支“輸邊者四,饋嵩者六”。話雖激烈,但嚴蒿剋扣軍餉的數額的確不在少數按百分之五十算,每年亦有近二百萬兩。至於其他受賄的方法就更多,如朝中官員辦事要行賄,升官要行賄,交賦稅要行賄,更有甚者,文武大臣死後,按古代常例,要由朝廷給一個諡號,諡號有美惡,其家屬為了得一美號,也要向嚴嵩行賄。

“皇家沒我富,皇家沒我樂”的嚴嵩如何把持朝政,到底貪汙多少?

靖四十三年(1564年)嘉靖帝下詔:嚴世蕃斬首,嚴嵩削去官籍,家產查抄。

此時的嚴嵩又成了片瓦全無的窮光蛋,因沒有了官籍,成了老百姓,只得回分宜老家,請人在他祖父的墳墓邊搭上個草棚子以安身。兩年後,嚴嵩淒涼地死去死時八十七歲。

真是:生前聚財無限多,聚到多時全沒了。